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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读后感

时间:2022-04-27 13:13:10 尚书 我要投稿

尚书读后感范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尚书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尚书读后感范文

  尚书读后感1

  自从两年前开始读《尚书》,我对此书的兴趣一直不减。有朋友问我,《尚书》不是很难读吗?你怎么看得津津有味?难道你全都能理解吗?我摇摇头,对他说,并非我古文很好,而因为难易是相对的,古人曾道“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尚书》文辞尽管古奥,但是如果你对照着注释,仔细思索,反复诵读,还是能够粗粗地读通一部分的。正如古人所言: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当然,不可能全部都理解。著名史学大师顾颉刚先生在穷尽毕生精力研究《尚书》之后叹道:我只读懂了一半的《尚书》。

  长期以来《尚书》被奉为儒家经典,人们着重于义理训诂。而一些史学家则将其当作史书看待,正如“六经皆史”的口号,虽不至于“六经注我”的程度,也成了他们研究中国历史的.必备材料。

  其中也有一些是不能直接用作史料的,古文经部分引用时要特别小心。不过今文经中的《周书》诸浩则珍贵无比,基本上可以当作信史征用。经过千百年无数人的考证,依然根基稳固,另外,它的可信程度在不断的出土青铜器佐证下,得到进一步确认。比如《利簋》就能证明《牧誓》“甲朝”的记载是正确的。更为可贵的是它们(包括《费誓》《吕刑》《秦誓》等)记载了西周尤其是周初重要的历史事件,成为了可靠的第一手文献材料。华夏族千年一贯的民族心理(比如儒学等)几乎都能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的社会大变革中找到回溯点。

  许倬云先生曾说:“有关西周的史料,比之商代及春秋都远为贫乏。”(《西周史》前言)要了解西周时代,必须读《尚书》。甚至可以说,要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也必须读《尚书》。

  尚书读后感2

  读完《尚书易解》颇觉其为一部治国之书,该书为记言之文,记载了君王治国的成功经验,也有失败之教训,透露出很强的儒家治国理念。书有《虞书》四篇,《商书》五篇,《周书上》七篇,《周书中》七篇,《周书下》五篇,共28篇。其内容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为述治国之方法;一类为誓词,即作战前告军士之词。

  一、治国思想首先可从两个不同的对象来看,即官和民官:

  (一)首先是官吏的选拔

  1,选官之标准以德为首。德有九,《皋陶谟》记载“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官吏“须抑制刚克之臣,推崇柔克之人”,选官应以正直之臣为辅佐“其弼直,惟动丕应”。如尧帝认为共工巧于言而常邪僻,故虽有功而不用。“天命有德,五服五章”

  2,选官应知人,须广求贤才。“光天之下,至于海隅苍生,万邦离献,共惟帝臣,惟帝时举”(广天之下,至于海内众民,万国众贤,共为帝臣,帝宜善举之)《皋陶》。在《多士》中亦可看出广求贤才之义,君王以多方之士为用,“惟我事不贰适,惟尔王家我适(惟以王家为敌,而不敌殷之多士)。”

  3,选官须知人,亦须善任。发挥人之长处,将其安排在最合适的职位,发挥最大的用处。如《尧典》中记载的尧任用官员即为如此。命禹治水,命益掌山泽,命伯夷坐秩宗,命夔典乐。

  (二)其次是官吏的.考核。

  官吏的任命须有考察期,看其是否能胜任。如舜对禹之考察为期三年,“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尧典》同时官。吏之考核须赏罚分明。“敷纳以言,明庶以功,车服以庸(观其志,考其事,报其劳)《皋陶》”。“工以纳言,时而扬之,格则承之庸之,丕则威之(纳言,善则称扬之,正则进用之,丕则罚之)《皋陶》。

  (一)为政者的治国思想:顺民,保民为政者顺承天命以治民,应通晓天与民之关系,以顺民为根本理念,“达于上下,敬哉有土”《康诰》中亦阐述尚德保民。“不敢侮寡

  (二)治国目标:安民安民之具体要求即“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平安),四曰攸好德(遵行美德),五曰考终命(老而终其性命)《洪范》《皋陶谟》则阐述了安民之具”。体方法。“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天叙有典之下,安民之道也。“五典,五惇,五服,五章,五刑,五用”

  二、重视刑法,但须“刑以宽”

  《尧典》中“象以典刑,流宥五刑(以流放之法宽宥五刑之罪人),鞭作官刑(官中之刑用鞭),扑作教刑(掌教之刑用扑),金作赎刑(赎罪用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很明确的体现了法当用,刑须宽。《皋陶谟》中安民之道则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即施用墨,劓,剕(也作腓),宫,大辟,但用刑须谨慎。

  《吕刑》周穆王之初,滥用刑罚,乱而无功。及吕侯为相,告穆王制定刑律,采用中刑。“告以当谋敬刑,折狱之方法,惩贪赏中之旨。”

  《康诰》中说“克明德慎罚”武王尚德慎行而有天下。“王曰:呜呼!封,敬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即用法之原则“原情定罪,真心保民,用刑之权集于王,尽心断狱,依法行刑”“破坏治安者当刑之,不孝不友者当刑之,不循大法之官亦当杀之,大弃王命之诸侯亦当征讨之”。

  《酒诰》亦体现了法治思想,殷人号酒,周公戒之,故命康叔宣布戒酒之令,并告以戒酒之法,“司暴掌宪市之禁令,禁其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全部逮捕送到周京,我将杀之。”

  《梓材》为周公告康叔治殷之法,其中亦有法治,“肆往,奸宄,杀人,历人,宥;肆亦见厥君事、戕败人,宥”则是告以法当宽。

  三、以德治国

  《康诰》其文第四段即阐释以德化民。

  “今惟民不静,未戾厥心,迪屡未同,爽惟天其罚亟,我其不怨,惟厥罪无在天,亦无在多,矧曰其尚显闻于天”(今民不安,其心未定,屡导之犹未和同,天其诛罚我,我其不敢怨之。罪不在天,亦不在多,何况尚显闻于天。意谓不能怨天,当行德教)。“敬哉,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弊时忱”(无作怨于民,不用不善之谋,不法之事,丕则敏德,于是敏行德教也)

  《召诰》第四段亦述勉王敬德恤民,“王敬作,不可不敬德”“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肆惟王其疾敬德”皆强调德之重要。四、勤政无逸作为君王应勤于政事,不要贪图享乐。官吏也应该去除安逸之思想。《无逸》篇最为集中的体现了该种思想。“成王年壮,周公恐其安于逸乐,荒废政事,所以告诫成王,劝其不可逸豫”“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逸”。

  《酒诰》中也可看出勿逸豫之思想。这里可将酒看做逸豫之代名词,殷人嗜酒为古之帝王作出了勤政之榜样,《尧典》末写道“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舜勤众事而野死,深寓勤劳众事之意。

  《皋陶谟》“慎厥身,修永思”言不懈也。“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岁”则是说有国者莫效逸游,当戒其危,日日变化甚多也。

  《康诰》“王曰:呜呼!小子封,恫瘝乃身,敬哉!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往尽乃心,无康好逸豫,乃其乂民。”言毋苟安而好逸乐,乃安民矣。

  第二部分则为誓词,《尚书》中誓词有《甘誓》《汤誓》《牧誓》《费誓》《秦誓》。从此看出誓词的典型格式为首叙讨伐之理由,次叙作战之安排。尤以《甘誓》《汤誓》为代表。《甘誓》先陈述对方之罪行“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因对方之有罪,使战争变为正义之战,替天行道,鼓舞士气。接着即言战争之安排,如《牧誓》中对于战事之安排“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勖哉夫子!”

  较为特别的为《秦誓》,该篇为秦穆公悔过之词,告于军中,悔己待士之失,而思能容人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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