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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时间:2022-05-16 18:09:3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

  “霍乱能致人死命,也能让人懂得生之珍贵,激发出更加顽强的生命力。”——前言

  霍乱就像一杯成分极其复杂的伏特加,喝了它,便能切身感受爱情。而我之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心境像是着了霍乱的魔——心情复杂。

  对于爱情,每个人大抵都是期待的。联系艾?费洛姆曾在《爱的艺术》中提到的“人—所有时代和生活在不同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面临这同一个问题,即:如何克服孤独感,如何超越个人的天地,实现人类的大同。”对此我给出的解释是:人与生俱来的拥有孤独感,而为了适度的消除这份孤独,不可或缺的唯一元素便是爱情。作为一枚单身贵族,对爱情所持的态度更多的是憧憬而非审视。因此,读“一生一世”时,我心中除了对爱情伟大的感叹外,更多的',是心中悬着的那颗石头安稳落地了——费尔明娜与费洛伦蒂诺的圆满之爱终于修成正果!

  提到圆满之爱,这里有个小插曲。我曾问过父母,如若把爱情的组成要素分为:亲密、激情、承诺。那么,你们哪种比重占更多?

  回答同我所料一致,“更多的是承诺和亲密”,这在爱情心理学中,属于典型的友伴之爱,这也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爱情。而即便是最常见的一类爱情,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也用了将近一生才从空有承诺的爱情过渡而来。由此观之,费洛伦蒂诺口中的“一生一世”该有多么难能可贵。这短短的四个字,该是怎样的一种坚韧与难以割舍?又该是怎样的一种执着与爱得深沉?正如书中所述“五十三年七个月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一直准备着。我耳畔仿佛回响着这四个字,心中却五味杂陈。

  为什么我在开头说自己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来呢?是因为文中爱情过于坎坷,使我心中爱情与幸福的天平,过度失衡。我曾一度揣度费尔明娜的冷漠和数次无奈费洛伦蒂诺的固执。人往往有利己主义,可他生生为了毫无结果的爱情榨干仅剩不多的心智。与之付出呕吐、腹泻的代价,不过是精神的懦弱让肉体去承担罢了。这与利己主义形同陌路。许是因为我也焦虑,也曾因为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而痛苦,将肉体当作伤害灵魂的盾牌。尽管他对初恋的如此渴望、如此忘我、如此殚精竭虑,真的令我费解,但我又似乎颇有代入感。于是格外能理解他,就像中了霍乱一样,难受着他的难受,害怕着他的害怕。

  可在他一头扎入充满激情的空爱中时,我的心为之一颤。那个曾今誓要为了她而保持童贞的他,再也没有了。本就曲折无望的爱情,现在更是失去了唯一的纯洁。当时我把这看作“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以致于我到最后不得不佩服他撒下的弥天大谎,就像费尔明娜听到费洛伦蒂诺说“那是因为我为你保留了童贞”时喜欢他说话的勇气一样。

  关上书,再品味,又觉那“一生一世”四个字所带给我的感动为之前所有一切的荒唐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在失去挚爱时,作为一名读者强行要求弗洛伦蒂诺仍无动于衷、只是一心在画门廊写着情书、唯一的反抗只是像个祥林嫂般不停抱怨,这本就不公平。也违背了他本性。相反,将对费尔明那的思念寄托在622位情妇的空爱上更切合实际,也符合他自尊心强且不失野心的本性。而他最后回归于费尔明娜,也证明真正的爱即圆满之爱,无法缺失激情,即性,却又不仅仅是性,还需要亲情与承诺,即稳定与和谐。我的心境随着这样的思考不知不觉中趋于平静。

  说来好笑,“一对男女疯狂的陷入热恋,却因为仅有二十岁太年轻而不能结婚;等他们经历了人生的风雨沧桑,却因为八十岁太老而不能结婚。”——这是马尔克斯在《国家报》中的原话。虽然简单粗暴却不失本真。我对父亲曾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很多时候,相爱的人未必会在一起,在一起的人未必就相爱。”尽管他俩将在海上航行一生一世,但终究抵不过寻常百姓家恩爱夫妻。可已属幸运,毕竟“一生一世”脱口而出之际,便预示着爱情最终大获全胜!

  当然,这只是表象,或许作者更多的是对于生命及生存的思索。对于生命,人生总有那么异常艰难的几年让你的生命变得辽阔而美好。尽管费洛伦蒂诺用了半个世纪,但终究是值得的。至于生存,人为了生存总会相互羁绊、麻烦、寒暄。由此,费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生活隔着万水千山,无形中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将他们之间的感情反复咀嚼品味,在终于确信自己由衷为他们感到高兴时,一股暖流在心田处缓缓涌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3

  有一种爱情,前生注定;我只看了你一眼,却好像看了你一生。

  通常,当一部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在正常的情节推进过程中,突然反常的放慢节奏,出现一些近乎于多余的特写镜头和细部描画,慢镜头般恨不得细数每一个呼吸或表情,或者周遭的景物出现一些特写、定格、放大、强调,出现有违常理的逻辑,那么,读者心知肚明,这些绝不是无必要的笔墨浪费,越是让人几乎不能忍受的无比琐碎的描写,越是让人有一种强烈的不祥预感。往往昭示着某种突然的厄运事件的即将发生。想起《无问东西》中以悲悯的眼神飘过令她心如死灰的丈夫后直直跳井的妻子。

  老马的文字,可以有一种比电影镜头更为精准和深刻地演绎这种死神到来前的弥漫在空气中的味道。每一字每一句,读起来感觉心惊肉跳般,目光几乎不敢在那些字上停留过久,仿佛它会灼伤眼睛。因为,它们异乎寻常的细,慢,表面上好像一如平常,但其实分明能预感有什么东西不对了。

  事实上,都不能说是预感,因为,作者甚至都直接明示:Dr.Urbino在午后小憩中因悲伤而醒来,清楚地感触到那充斥着他内心及至整个灵魂的虚无乏力却又难承其重的如云般的迷雾,犹如神启般昭告这样的下午或者已经是他最后的余生时光。

  如此清晰的暗示,不乏悲悯的宣告Dr.Urbino已经走到了他生命中最后的下午。而,相比这个预告,老马关于对衰老的细节描写则是更触目惊心和过目难忘的。

  才过50岁,Dr.Urbino对自身肢体逐渐衰老的过程已经有了惊人的感知力。尤其在每日午睡后醒来但尚未睁开眼睛的那片刻里,在他的体内,由上到下一个接一个,他感知到它们的存在——失眠的心房,神秘的肝脏,封闭密实的胰腺,他明白,如此清楚地感受到身体每一个器官及它们当时的感觉和状态,绝非因为他是一个医生。

  他注意到身边最老的人都还是比他年轻,他已经是他们那一代人中仍然活在世间的最后的传奇。

  从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健忘起,他就已经洞悉原因,便开始采用在医学院里老师教的方法,用笔和纸代替记忆,很快他发现那只不过是徒劳的挣扎,因为他没多久就已经到了即使看到口袋里的纸条也想不起上面的文字所代表的含义的地步。接着往下的情形越来越糟:满屋子里到处找明明戴在鼻梁上的眼镜,已经锁过的门还要用钥匙再去转一遍,读着读着书,渐渐地就失去了感觉茫然无绪,因为他根本就忘了那里面矛盾冲突的.起因以及各种人物彼此的关系。

  比起失忆更糟糕的,是他一天比一天能够清楚的感知到。他正在无可救药的一点点失去自己在学术上的专业判断。这令他寝食难安。

  即使不是来自于自身的医学基础,仅凭经验判断,Dr.Urbino知道那通常些致命的疾病都有它自身独有的气味。但那些味道与衰老的气味却连一丝都不同。

  从医院的解剖台上那从头到脚被切开的尸体上,从那些拼命的想要以成功掩饰自己的年龄的病人身上,从自己衣服上湿津津的汗渍味以及身边熟睡的妻子那不设防的呼吸中,Dr.Urbino不止一次地感受到那种气味,清晰独特,一闻便知,绝不会错。

  如果不是因为Dr.Urbino在骨子里是一个传统的基督徒,他根本在心里早就认同摄影师Saint-Amour关于死亡的恐惧——在因为年老而变得不体面之前,将一切提前结束不羁为一个更好的选择。

  82岁的医生有着绝对的自知之明,他知道他的生命只不过维系在一根纤若游丝的细线上,这根线脆弱到有可能仅仅因为在睡眠中变换了一个姿势就被崩断。而现在他拼尽全力不让这根线绷断,不过是因为在跌入那一大片死亡的黑暗前他还没有看到上帝向他伸出的牵引的手。

  也许上帝早已将他的使者派到了医生的身边。

  那只被医生像爱人一般珍视和对待的饶舌的鹦鹉根本已经不再是一只鹦鹉。那个自诩高贵自命不凡的家伙,除了能讲法文能唱赞美诗,他还很善于反唇相讥。这个逃出牢笼做妖作怪连消防员都不能奈之何、且把家里搅了个翻天覆地的罪魁祸首,Dr.Urbino恨铁不成钢的骂他:你这个无赖!

  而这个妖孽,居然伶牙俐齿的回骂医生:你才是那个更混蛋的无赖!

  气急败坏的医生只好一边对它虚与委蛇假意攀谈,甚至唱一些示好的歌儿来安抚他;一边攀上了靠近那只不怀好意的鸟儿所占据的枝头的长梯,不知不觉间Dr.Urbino攀上了长梯的第三阶甚至是第四阶,他不知道自己算错了那根树枝的重量。他信心满满十分笃定的以为,只要伸手过去就可以抓住那个闹的整个家里乌烟瘴气沸反盈天的恶棍。

  他确实抓住了这只作妖作怪的家伙。然而,就在他抓住它的那一刹那,脚下的长梯突然滑开去然后骤然离开了他的双脚,他被悬置于半空中,无比清楚地知道迎来了自己82年人生的最后一刻。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

  难道真正的爱情是要抛弃世俗,摆脱一切羁绊吗?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不禁有此疑惑。爱情究竟是什么形式的呢?它应不应该是纯粹的?它是否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信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以男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女主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为主线,虽然全书绝大部分的笔墨都在写男主对女主的单恋(除了一开始两人都爱上了想象中的对方,这种感情在女主那里很快消散,所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在最后一章两人才做到情投意合。

  全书先是从最近退回过去,再让时间从现在往后推移。其间不时伴有过去和现在的跳跃。马尔克斯对时间的运用可谓灵活自如,从不局限,但是也不是毫无规律地乱写,特征很明显,而且转换很自然,读者很容易分辨出过去还是现在,读起来并不费力,相反还加深了读者对文章的理解,以及对人物性格命运的把握。令人叹服。通过对时间段发生事件的交叉讲述,让读者边读边丰富主要人物在不同年龄段所做的事,好像在给他们做一个时间年表。我很喜欢这种的方式。

  弗洛伦蒂诺一生都在追逐费尔明娜,一共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时间之久令人动容。费尔明娜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结婚之后,弗洛伦蒂诺就一直期盼后者死去,他再重新追求费尔明娜,几十年一直以此为目标,让有动力有勇气与磨难进行斗争。

  一开始弗洛伦蒂诺就给我一种疯狂的印象,他有些不切实际。所以不难理解他对费尔明娜的爱为何能坚持这么久,那份爱我不能笃定是纯粹的爱,我认为那实际上是一种近似疯狂的执念,他一直靠这个生活。举个例子吧,年轻的时候弗洛伦蒂诺被误认为是间谍被囚禁,当他被释放时,他却因为囚禁时间太短而感到沮丧。他的理解是“他是这个城市,或许是这个国家中唯一一个因爱情而戴上五磅重的镣铐的人”,由此我就看出了他与旁人不同的地方,遭遇如此这般,他只有一种为爱牺牲的满足感,在他看来,这种牺牲是美好,悲壮,珍重的。

  来看看在弗洛伦蒂诺眼中的费尔明娜吧,“他觉得她是那么美,那么迷人,那么与众不同,所以不能理解为何没有人像他一样,为她的鞋跟踩在路砖上那响板似的美妙声音而神魂颠倒,也没有人像他那样为她裙摆的窸窸窣窣弄得心怦怦乱跳,为何全世界的人没有因她那飘逸的发辫、轻盈的手臂和金子般的笑声而爱得发狂。他没有错过她的一颦一笑,也没有错过她那高贵品行的任何一点展现,但他不敢走近她,害怕扼杀这样如痴如醉的感觉。”这段简直神了,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再者弗洛伦蒂诺是诗人,他的眼光是诗意的,温柔的,细致的,不能不动情。但是他从来不是高尚的,他的爱情也不是坚不可摧的',在他得到肉体上的欢愉时,他从此为这份爱找到了替代品——世俗的激情,所以他有了猎艳的习惯,并有622个情人,还有一些因太短暂而没有记上的,可想她们数量之多。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费尔明娜,对待爱情,她是理智且自重的,她的爱一开始就是有退路的,就算是初识爱情,她也并未越矩,一直安分守己,也不如弗洛伦蒂诺爱得热烈,她一直左顾右盼,疑疑犹犹,无法马上下定决心,她会考虑很多,会趋利避害,比较现实。我一直觉得她不爱任何人,除了她自己,对弗洛伦蒂诺所谓的爱只是她想象出来的他,对他了解过少,是美化了的他,并非真正的他。后面真的接触到了本人,她明白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之后,果断转身。

  对待喜爱的事物,她不盲从,有自己独立的审美观,能进行独立的判断。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生活着。“她还带回了很多没有牌子的意大利鞋,比起声名在外而又稀奇古怪的菲利牌鞋,她更喜欢自己买的这些东西。”

  对待生活,她看得很通透,她清楚地知道现实总有不如意的地方,她能认清并接受它。她有思想,遇到生活中的苦难和不完美,她都会去试着理解并化解,很难得。的确,只有这样,生活才过得下去。所以我很佩服她。

  结尾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似乎永远地在一起了,至少在这本书完结后他们仍是幸福的一对恋人。因为没有写他们下船会经历些什么,不难看出,如果下船,他们将面对弗洛伦蒂·阿里萨其实有过622个情人的事实,而不是他向费尔明娜谎称的一直为她保留童贞(为的是证明他对她爱情的忠诚),以及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自杀他脱不了干系;费尔明娜的骄傲与自尊将会对她自己进行深深的斥责,她的亲友将会对她多么失望,以及本地报纸和议论的无情鞭笞甚至诋毁……如此种种令人不堪忍受。马尔克斯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保留住美好,总之这样的结局使他们的爱情纯粹,没有世俗的干扰,至于下船后的事情由读者自行想象。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

  这是马尔克斯对爱情的各种揣摩与思考后的杰作,他把自己对于漫长时间描写的能力与爱情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无形中表达了自己对于爱情的观点。

  爱情,是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可惜的是很多作者写了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最后还是对爱情一无所知,可恨的是他们中的一些人自己本身就不相信爱情。很多伟大的作家都讨论过爱情,马尔克斯在这本书中也用一个故事写了自己的爱情观。他说,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这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首先,他探讨了爱情与时间的问题。他的观点很明确,活到老,爱到老,他不只一次提到51年这个漫长的时间,并且干脆让小说中的人物来表达这一观点。费尔米纳的儿媳就是这样,她站在婆婆的一边,她支持婆婆的行为,并且努力说服丈夫也接受。另外,对于自己女儿的胡言乱语,费尔米纳做的坚决,甚至可以说是绝情。女儿的反对所造成的她的厌恶情绪,比她年轻时与阿里萨的关系遭到父亲的反对时的反映更加强烈。我们都说爱情是永久的,我们都期待地久天长的爱情。我们为一对牵手过马路互相搀扶的老人而感动,说明打心底里我们是这么相信的,可是,如果你得知这对老人没有结婚,只是处于恋爱阶段,你又会作何感想?或者说,老人是否可以拥有爱情?在这本书里,前半段多是阿里萨荒唐的单相思与费尔米纳朦胧的少女情愫,那种单纯青涩的确美好,但是,这种经历了人世沧桑之后的两心相悦才是爱情的最美阶段,这个阶段的爱情才是费尔米纳一直所向往的,书中写到“他昔日的信中没有一行字,他自己令人厌恶的年轻时代中没有一刻钟曾使她感到一个星期二的下午由于没有他在身旁而显得如此漫长,如此孤独,如此难以忍受”。此外,小说中也提到,当年费尔米纳放弃与阿里萨的关系是由于在她眼里,他更像是一个影子,而不是一个真实的人。而如今,五十一年后的重逢,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就牵扯到爱情中的另一个问题,即恋爱关系的处理问题。关于费尔米纳年轻时对阿里萨的抛弃,并不是小说里众人物所猜测的攀高枝,而是他们当时的恋爱关系本身就是不成熟的。费尔米纳说“今天,看到了您,我如梦初醒,我们之间的事,无非是幻想而已”。这句话很值得玩味,年轻时的费尔米纳,爱的其实并不是阿里萨这个人,而是自己想象中的阿里萨。所以她总感觉阿里萨是一个影子。那只不过是怀春少女的浪漫幻想,当她真真切切地面对这个人的时候,她发现他如此普通,与自己想象中的相差甚远,于是她决定结束这段关系。而到了晚年,阿里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已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在与多个女人的恋爱关系使他成为一个情场高手,他一直保持着一颗火热的恋爱的人,但他褪去了年轻时的稚气与傻气,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所写的信件比起年轻时的浮夸,更多的`是对生活的感悟,这样的一个男人试问哪个女人不爱?况且,他又有了自己稳固的经济地位。这也告诉我们,在成熟的恋爱关系中必须是两个成熟的人,有思想有独立的经济地位,而年迈的阿里萨与费尔米纳,正具备了这两种条件。

  小说中,马尔克斯还进一步回答了另一个问题,一个人可否同时爱上很多人。他的回答也是肯定的。内容提要上说,这本书描绘了各种类型的爱情,高尚的、幸福的、贫穷的、庸俗的、羞怯的、粗暴的、放荡的。其实我倒认为这样的描述是不准确的,虽然这是在概括阿里萨与其他女人的爱情。她们是费尔米纳的替代品吗?说是替代品就太武断了,毕竟阿里萨是真真切切地爱过她们的,小说中也有明确的回答。人的感情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远远超过了非黑即白的逻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爱点,这种可爱点一旦被别人发现就会爱上,所以一个人是可以同时爱上很多人的。但是,总会有一个人集中了你所有爱的点,于是当你遇就会有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从而断绝了之前的那些关系。阿里萨就是这样,当他重新捕获了费尔米纳的爱情之后,他就结束了与最后一个情人的关系而一心一意对待费尔米纳。

  另外,这本小说的结构也很巧妙,它大致是以三个人的视角展开叙述的。第一章主要是乌尔比诺医生,而后面的几章是阿里萨,费尔米纳以及乌尔比诺医生的视角的穿插,等到了后面章节,随着故事发展到医生去世之后,医生视角也逐渐退出,完全变成小说男女主角的互相叙述。这种叙述方法其实是很新颖的。作者用的全知全能性的第三人称叙述,但是又透过主人公的视角去叙述整个故事,有时会有重叠的部分,但又不会使人感觉冗杂,并且这种穿插是天衣无缝的,完全没有牵强附会的感觉。这点也正显示了大师的技巧。

  有的时候我会想说,这种描写人类共性的作品能够跨越国界,跨越时间来到我们身边,是因为它描写的是我们熟悉的东西,而作者更像是一个更加睿智的长辈,给我们了一些关于爱情的有益建议。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6

  爱情是什么?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初次透过窗户看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那种无可救药的沦陷?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明娜彼此依靠的同时默默忍受对方身上不可思议的一切?是阿里萨苦思冥想之后,终于见到阔别已久的爱人之后那种春天的感觉?还是费尔明娜在长久分别后的再次相遇时那义正言辞的拒绝?到底是什么?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的名字似乎隐约的给出了答案。书中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在忍受分别之后满怀期待的见到费尔明娜时,在他以为所有的一切都将会像他们长久的通信中建立起来的温存那样上演时,他的花冠女神却仅仅用阔别之后在街头相遇时的几句话,顷刻间让他的信念碎的体无完肤。此时的他就像是得了可怕的霍乱,在备受内心折磨和煎熬的同时,从一个个生命中的过客身上寻找她或与她相似的味道。其实,说那些“她们”是生命中的过客是不太准确的,因为就连阿里萨自己都隐约觉得他和她们之间有一些爱情,不管是彻夜寻欢的寡妇,还是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并帮助他稳固商业地位的莱昂纳·卡西尼亚,还是正值花季的阿美利加·维库尼亚,亦或者是那些给他片刻欢愉却叫不上名字的“她们”。但是,有一个身影始终萦绕在他的脑海中片刻不曾离去,那就是透过窗户看到的费尔明娜。以至于在他流连于那些固定情人的床第间时,连他自己都一度认为他可以从容地将费尔明娜放下时,却在偶然透过镜子看到她后,不惜代价将那面镜子放到了母亲的卧室,在倍感孤寂的时候,在母亲曾经的卧室里看着那面曾片刻留有她绰约身姿的镜子前睡去。费尔明娜,一个起初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撞乱了心绪的少女,在阿里萨写给她的一封封信件中逐步憧憬着自己的爱情,并为此深深感到幸福。可是父亲的干涉,却使得她不得不暂别这座爱情最初发生的城镇,可是她觉得就像度假一般,她总要回到那个阿里萨为她演绎爱的旋律的窗前。尽管后来暂别的日子里他们仍就鸿雁往来,尽管爱情好像从来未曾一改初衷。可是在阿里萨肝肠寸断的等待之后,她所能给予他的仅仅是几句轻描淡写的拒绝。其实这是一段除了父亲之外,身边为数不多的可以倾诉衷肠的亲人予以祝福的爱情,姑妈埃斯科拉斯蒂卡在她犹豫不决时给了她答应阿里萨准备求婚的勇气,伊尔德布兰达表姐在经历了表妹的爱情之后也觉得与阿里萨完婚是最好的结果,可是一切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她揉碎了阿里萨的求爱之心。此后任凭华尔兹想起,任凭他飞黄腾达,她都视而不见,甚至冷漠异常。

  不能武断地认为乌尔比诺医生在爱情的世界里是个悲剧,因为就在他从梯子上跌落后奄奄一息的时刻,他嘴里还是念叨着对费尔明娜的爱意。只是这段婚姻开始的时候,婚姻的双方都明确地知道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可是,随着琐碎日子的流逝,他们在经历短暂蜜月期的甜蜜以及日后的争吵,分分合合之后,到了皮肤皱皱巴巴、步伐颤颤巍巍的年纪,却发现连同结婚初期对方身上不可忍受的毛病都成了深深地依赖和习惯时,他们都确信他们之间有爱情。以至于察觉到丈夫身上不忠的味道时,费尔明娜觉得生活瞬间塌陷,包括远走之后突然泛起的回家的那种强烈的感觉都是爱情发生过的佐证。乌尔比诺在和林奇的邂逅中寻得了久违的心潮澎湃的感觉,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更深的虚无和缥缈,他费尽心机不让妻子发现自己的不忠,却又在妻子仅仅是毫无证据的揣测之时毫无保留的和盘托出,难道说这不是爱情?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就像他出诊时的那辆马车一般,总是稳稳地停在人们轻而易举就能认出的地方,即使是几次不同寻常的路径之后,却也毫无悬念的回到原处。在经历了所有平淡的.日子,以及平淡日子里为数不多的刺之后,随着乌尔比诺医生的意外逝去,费尔明娜陷入了深深地孤独和失落,为了躲避对丈夫无尽的思念,她放火烧毁了所有能令她回忆起丈夫的东西,如同卖掉父亲的房子以逃避她对阿里萨的回忆一般,只不过这些举动都是徒劳,因为有关爱情的回忆早已经刻骨铭心,永不磨灭。

  在丈夫的葬礼上,费尔明娜遭遇了阿里萨不合时宜的表白,她将它视作对丈夫和她的侮辱,并写了一封充斥着刻薄和侮辱的回信,可随后却又追悔莫及。而阿里萨却在收到这封回信时,看到了希望,她的回应就是爱的可能。随后的情节,颠覆了整本书的故事梗概,却默默契合了他们初次四目相对时早已写下的结局。爱情还是发生了,或者是一直都在发生的爱情终于在他们有生之年再一次温暖他们。当他们暮色垂垂的坐在一起出行的船上时,当他们再一次用习惯和陪伴诠释爱情的时候,在看似意外却又是顺其自然的原因使旅途往复循环的时候,跃然纸上的是一生一世的长情,却不似承诺那般突兀。

  陪伴不一定是最长情的告白,爱情也并不是一颗心揉碎另一颗心的过程,所有的仇恨与偏见放到时间的长河中都是微不足道的,所有曾经执着过的美好与艰辛,在黄昏时分,在皱巴巴的心里都再平淡不过,过尽千帆后,在互相依偎的夜色里,他们还有我们都会发现,我们爱的其实是爱情本身。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7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被这个春节吓到了。出生至今,从未有过这样的新年。

  小年夜图书馆借一些书,心理想它们也许能陪伴我,度过一个惶恐时期。然而发现,在家读不进去。是我心态焦灼吗?还是我借的书,本身有点问题呢?

  借了一本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书名早已如雷贯耳,据说作者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就许诺要写一个圆满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反对爱情的悲剧传统,他用温暖的故事情节为底料,奉献出一部与众不同的,反映老年人爱情的小说。

  然而,在阅读这部名著时,我经常中断。是因为故事不吸引人,还是因为叙述语气,或是因为我读书缺乏耐心?

  恐怕三个原因都有。

  小说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出场,我就有抛弃阅读的念头。每个阅读者,都怀揣着各自不同的目的去阅读,就算是没有目的,纯解闷翻翻,也算是一种目的。

  记得若干年前,网上曾排名最难阅读的几本书。《红楼梦》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赫然在列。为什么会被认为难读?我试图用自己的理解来分析一下:

  大多数读者,不喜欢那种半文半白的叙述语言,不管文言文有多么典雅,多么节奏感和铿锵有力,年轻一代会敬而远之这种大部头。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那种语言,又是另一种折腾。随便翻动几页,发现他几乎每个句子里面都要加定语,大量的定语。

  书中随便抓两句: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之路不善的肠绞痛之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

  她不寒而栗,就像年少时曾看见弗洛沦蒂诺﹒阿里萨站在她的床脚一样,只不过后者的出现并非出于仇恨,而是出于爱。

  马尔克斯式的语言风格,也是形容词不可或缺式风格。这会让句子变长,也会弱化读者对主语的注意力,渐渐地,一点点地,终于不知作者所云是何物……

  意识流小说,都有这个特点,大段的内心独白,大篇幅的人物动态缓慢描写,几乎没有人物语言和对话。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小说阅读者,是以解闷为目的',这种小说非但不会起到解闷作用,还会让人更闷。

  我觉得,喜欢这类小说的读者,应该是职业作家。一个以写小说为职业的作家,写故事已经山穷水尽,写不出更精彩的情节时,马尔克斯魔幻现实技巧可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把本该注重情节的小说,转向侧重写作技术技巧。

  不记得是哪位大家说过类似这样一句话:好故事早已被前辈们写尽。

  小说落入技术层面是必然?只能说,把握话语权的评论家真把小说往这条路上领,小说会越来越小众,离百姓原来越远,一如曾经的宋词元曲一样。如果大部分人一读书一拿起书,就觉得头疼,这是文本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即将消亡的一个表征。当真实生活远比小说精彩,你说我为何还要去阅读你那无聊的小说?

  马尔克斯的小说,让我觉得阅读乏力,恐怕还与我对好小说的定义有关。这本书中的故事,有他亲生父母的爱情影子,但他自己对骇人听闻的瘟疫有多少体会,我很质疑。也许是大师够理性,在人类焦虑面前,仍然可以用私有的浪漫的爱欲去抵挡。毫无疑问,它不是我心里的好小说。我心中的好小说,就得有吸引人的情节,富有智趣的语言,如果能捧腹大笑,令我手不释卷,我必然会高赞。最起码我内心优秀的小说,一定要有一口气让人读完的欲望。

  情节拖沓缓慢,如果著名作家的著名作品出现这样的示范效应,那么小说真可能会走进死胡同。

  雨果曾说,一般化是作者缺乏天才的表征,这对艺术来说,糟糕而致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当然不是没有一处闪光点,马尔克斯有那种大师情怀,不少直抵人灵魂的金句,散布在小说中,比如,描写乌尔比诺医生衰老无助,又不得不维持孱弱的生命“他还在尽可能地维持它们,那全是出于在死亡黑暗中找不到上帝的恐惧”。反过来说,小说有一些细节,会令格外挑剔的我不舒服,甚至质疑这位魔幻大师领悟力。普通读者也许不会如此。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拉丁文学中,长长的人物名字,很考验阅读记忆力,不过对于喜爱多层次语言的阅读者,一定不会构成任何问题。我认为一部伟大的,不可逾越的作品,是不易被模仿。小说的语言可以模仿,但多写几段就会露陷,因为作者的灵魂独一无二。如果一个写作者的风格,一下子就被模仿,并被后来者赶上,那他(她)还不能算大师。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公式简单到不可思议,这是用简洁之美表达深奥理念的一个典范。

  这个春节并没有停止阅读,只是人各有所需,心灵归属也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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