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贤学网>语文>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3-08 17:39:30 作文 我要投稿

[精品]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十岁生日时,叔叔送我一本《智力故事300个》,里面迷人的故事使我爱不释手,虽然我已经读了几遍,但一有空还是忘不了读它。

  《智力故事300个》收集了古今中外的智力故事,寓意深刻,内含哲理。教人遇事要动脑筋,运用科学知识。特别是其中的“爷爷、孙子和驴”一则,尤使我百读不厌。大意是爷孙俩逛完庙会在回家路上骑驴的经过:开始是爷爷疼孙子让孩子骑在驴上,爷爷牵驴。路人见到后指责孩子不世礼貌,不孝敬老人,于是爷爷骑驴孙子牵驴,继续赶路,又遇行人说老人不疼孩子,自己好胳膊好腿的骑在驴上让孩子跟着走。老人听后觉得有理赶忙下来,就爷孙俩谁也不骑的牵着往前走,看到的人都讥笑他俩傻,凭着有驴不骑牵着走,不知道享福。爷孙俩听了左右为难,干脆一块儿骑上驴赶路。驴负担重大。行走艰难,路人见状说这爷儿俩嘴馋了,想累死它吃驴肉了。爷孙俩听后,跳下驴来、直摇头又叹气,无所是从。最后只有捆起驴来,用木杠抬着前行,几百斤重的驴压得爷孙俩东扭西歪,象得气喘吁吁,汗流满面,再遇路人更是指指点点哈哈大笑。爷孙俩相互埋怨呢。孙子说:“都怨你牵来了这该死的驴……”爷爷说:“不能怨驴,它是哑巴牲口,都怨那些多嘴多舌的人,闹得我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每当我读完这则故事,就使我对这爷孙俩又气恨又惋惜。气恨的是他们听信谗言,而做事无主见,驴是人豢养的家畜,就是为人服务的,孙子骑和爷爷转都是天地地义的,主人无须听别人的.支配。同时也气恨那些对事物品头论足的人,孙子骑驴是爷爷的疼爱,爷爷猪是孙子的孝敬,本无可挑剔,可他们偏要枉加评论,扇动是非。惋惜的是爷孙俩没能享受到骑驴,而驴得到人抬的享受,是非颇倒,人受了象,驴受了罪。那糊涂的爷孙俩不找主观原因,只是埋怨客观因家,闹出了千古笑话。

  我喜欢《智力故事300个》这本书,因为它使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数学家的传奇历险记》,内容主要在述说数学家阿基米德的伟大发现和一些小故事。

  我向来对数学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因此关于数学方面的书,已涉猎了不少。这本书里陈述了许多的数学原理,例如:故事一开始讲的“杠杆原理”,主要是利用支点、施力点和抗力点的特性,让我们可以达到省力的效果。阿基米德还说:“只要有适当的长柄和支点,我也可以一手将地球举起!”后来我们所使用的翘翘板、开罐器和钓竿,甚至是镊子,都有用到阿基米德的“杠杆原理”呢!证明了我们生活中处处皆是学问,如果我们能像阿基米德一样,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思考,我相信人人都会是学问家。

  故事中还介绍了阿基米德的“浮力原理”,其中还有个大家耳熟能详、脍炙人口的故事。有位国王制造了一顶金王冠,但是,有人发现金匠偷了国王的金子,在王冠中掺入了铅。于是,他请阿基米德来鉴定,条件是不可以弄坏王冠。当时,人们并不知道不同的物质会有不同的比重,阿基米德冥思苦想了好多天,也没有好的办法。有一天,他去洗澡,刚躺进盛满温水的浴缸时,水便溢了出来,而他则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微微上浮。他忽然想到,相同重量的物体,由于体积的不同,排出的水量也不同,就这样,阿基米德高兴地从浴盆中跳出来,赤裸裸地在大街上跑来跑去……阿基米德把王冠放到盛满水的盆中,量出溢出的水,又把同样重量的纯金放到盛满水的.盆中,但溢出的水比刚才溢出的少,于是,他证明出金匠在王冠中掺了铅,哇!实在太厉害了,真是了不起!

  故事还有介绍圆周率、泵……等东西。我在这一本书学到了好多,这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在数学的领域上,站上巨人的肩牓,看得更高、更远,为人类的数学知识再一次的突破和贡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非常喜欢读课外书,尤其是儿童小说,去年暑假,老师让读两本课外书,其间,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及他的作品。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69年初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创作的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沈石溪笔下的第七条猎狗、最后一头战象、红奶羊等形象深深地吸引着我,感动着我,震撼着我,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是《斑羚飞渡》。

  《斑羚飞渡》一文描写的是一群被猎人逼至绝境的斑羚,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由惊慌到恐惧到冷静,以至于勇敢面对,最后以大无畏和大智慧的精神,以牺牲一半斑羚来拯救另一半斑羚的方法,用年老斑羚的生命去挽救了年轻斑羚的生命。多么悲壮的一幕,我被这群老斑羚的精神所震撼。因为他们情愿牺牲自己,也要拯救自己的群种,或许踏在他们背上的并不是自己的孩子,可是他们仍然义无反顾,没有一点畏惧和退缩。我还惊叹于他们跳跃本领的高超和配合的默契,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架起了一道道绚丽的彩虹桥,生命桥。作为低等动物的斑羚羊都有这种为了集体而甘愿自我牺牲的精神,而我们这高级动物——人类却怎么缺少这种精神呢?

  读完这部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长时间地被这种无私奉献、牺牲自我的精神所感动,想想有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羚羊,遇到困难害怕、退缩,在利益面前自私,自我。我们要向这些羚羊学习,我还建议同学们好好阅读这本书,还要多阅读一些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让我们感受动物界与人的感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书如同春雨,让知识的种子在我们的心田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最有趣的青少年益智故事全集》,我很喜欢它。

  这本书以故事为底料,调以哲理的启迪,为我们提供了丰美的心灵盛宴,不断提升人生的至高境界,使我们积极健康的成长。哲理,往往在思考和总结中闪光;成长,总是伴随着磨难与挫伤;素质,常常在自律和自强中造就,书里所收集的故事都包含着丰富的'哲理寓意,每篇故事后的感情和箴言都以精练的文字道出了故事的深刻内涵,有助于我们对故事的理解与吸收,从中悟出事物深层次的蕴含与人生的真谛。这,是一部激励我们成长的故事全集,是一本启迪我们智慧的故事精选,还是一把开启我们心智的金色钥匙。

  书中给我印象极深的是一篇叫《十七颗糖果》的故事,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小林的父亲带回了一包糖果,先拿了一块给小林,可望着儿子,想起一道传统的数学题,觉得这是个启发儿子的机会,于是,父亲拿出剩下的十七颗糖果,叫小林给他自己二分之一,给妈妈三分之一,给父亲九分之一,不能掰开,也不能剩,小林想了又想,抓耳挠腮,急得脸都红了,突然,他眼前一亮,拿出了口袋里的那颗糖,很容易就按父亲的要求分好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付出,这样,才会有真正的收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一定要像书里说得那样,乐于付出,诚实守信,脚踏实地。我真心实意地把它推荐给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巨大的力量, 书是营养面包,我爱看书。我阅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王子与贫儿》,《列那狐的故事》,《红楼梦》,《金银岛》,《老人与海》,《子夜》……多的不计其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影响孩子一生的100个名著故事》。每当我做完作业,总爱拿起这本书,坐在窗前,细细地“品尝”它,如饥似渴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当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我就被它的书名吸引了,我心想:“影响孩子一生的100个故事”会影响我一生的故事,看来我该好好看看了。我打开书,一页一页地、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这一看就不可收拾,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许多名人的故事,《为国争光的画家徐悲鸿》给我们讲述了徐悲鸿爱国的故事,激发了我的爱国之心;《挑战命运的强者海伦房勒》给我们介绍了海伦房勒勇于挑战命运的故事,让我知道了 “在困难面前不要低头”的道理;《王安石改诗》给我们叙述了王安石改诗的故事,告诉了我做事要坚持不懈……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高尔基的圣诞夜》这个故事,它主要向我们讲述了在一个圣诞夜里,小高尔基的外公家里,大家都在庆祝这个美好的圣诞之夜,直到深夜准备休息时,才发现小外孙高尔基竟然没有和大家一起欢度圣诞夜。最后,细心的.外婆在顶楼的那间放杂物的房间里发现了正趴在烛光下读书的小高尔基。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被小高尔基那爱读书的感情所感动,小高尔基爱读书爱到没有和大家一起欢度如此重要的圣诞夜。我想,我一定要向小高尔基学习,认认真真读书,完全融入书的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你们感觉如何?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虽然我读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著名的大作家——笛福。这本书是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更要读,主人公鲁滨逊,是让我们知道要学会生存,克服困难,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坚强毅力的`人,他很聪明机智,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跟着十几个人一起去,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鲁滨逊。他来到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历经了28年的艰苦生活,他把船上的东西捞上来,留在荒岛上吃,岛上荒芜人烟,他开始自食其力,自己种植麦子,然后做成粗糙的面包,还养了很多动物。他很孤独,养了一只鹦鹉陪他做伴,就这样他不在孤独。在荒岛上救到了一位俘虏,并为他起名“星期五”,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他们经常在荒岛上打猎,他会打一些小动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就这样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鲁滨逊用自己的一双灵巧勤劳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终身难忘,我心里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们知道每次遇到困难,都要面对克服,不要灰心。记得在我上中学时,我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妈妈真不行,我也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学会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情况下自力自强。因为我在遇到挫折时总会想想鲁滨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已经把他当成无声的老师。心里想自己怎么能低头呢?我要学会自力更生,每次想到这里我更加佩服鲁滨逊了。

  我想成为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克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劳动性创造人……

  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让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只要我们耐心克服,没有走不过去的坎。每当在我难过的时候我会翻开它,这本书将陪伴着我的一生,它会帮助我克服困难。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最喜欢的书是《秘密花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

  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开始时,吸引我的是他那粉嫩的外表,我翻开它,看一两章后,觉得它的情节精彩,让我对后文的期待越来越大。而让我一直往下看却不觉得厌烦的,是一个缠绕了我很久的问题:

  那个封面上的穿着红色和白色裙子的小女孩是谁呢?不仅是这个问题,还有那新颖的题目,比如:《一个也没留下》让我想知道什么没有留下;《走廊里的哭声》让我迫切的想知道是谁的哭声……了这些,还有那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性格:玛丽的自私刁蛮、冷漠任性;迪肯的热爱大自然,能和小动物交流,他仿佛就是大自然的`精灵;还有克林的脾气怪异、人格扭曲,这些都使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

  再看这本书时,克林每每觉得自己活不长久时做出的一场举动往往会升起我的怜悯之心,直到玛丽对他说“你根本不会死!”时,这个故事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情节突然转变,最后,克林竟然可以站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奔跑了,竟然还扑到了那久久都未去看望他的爸爸的怀抱里,看到那里,我顿时觉得心头一暖!

  直到看到最后,我最初的疑惑还是未能解开,封面上的小女孩依旧没有出现,我不禁这样想:莫非这小女孩与这本书无关?可这不可能呀,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去猜想,最后我觉得封面上的小女孩一定就是那个开始长着黄皮肤,蓬乱的头发,骨瘦如柴的那个小女孩,她应该是受到了新鲜空气的影响,所以变得都让人认不出来了。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我做得到,可读万卷书对我却有一定的难度,不过我会努力向着目标出发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书,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需要用心去感受,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一张古老、神秘的羊皮卷,仿佛用一根充满魔法的魔法棒在羊皮卷上轻轻一挥,于是开启来一段惊人地、充满危机的魔法之旅。像一个光点在羊皮卷上快速地移动。他们见山爬山,见海过海,没有大浪、大险能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他们相信,不畏艰险,只要有勇气。没有慧质,只要肯努力。不怕困难,只要不放弃。

  他,出生时父母双亡,凭着自己天生的勇气和坚韧的毅力与魔鬼较量,拨开重重谜团,打破预言,取得了胜利,战胜了伏地魔,他就是哈利·波特。她,出生在毫无魔法的'麻瓜家庭,但她不相信命运,靠着十倍的努力与信心,与命运搏斗。在学校里学习的科目最多,汗水流的最多,可她始终没有放弃,只是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滴汗水,慢慢地走向成功之路,她就是赫敏·格兰杰。他,虽然出生在魔法世家,家境贫寒,但他没有放弃。他不理睬别人的嘲笑,只为做最好的自己,他就是罗恩·韦斯莱。逆境中,他们三个人组成了铁三角。在与恶魔斗争的路上从未放弃,从未停下,只为能打败恶魔,换来整个世界的和平。

  他们不怕,他们还有千千万万的友人在帮助他们,他们为了世界和平,甚至可以奉献自己的生命。七年之中无数的艰难,无数的险阻,无数的磨难,他们都没有害怕,没有退缩。因为,黑暗终究会散去,光明终究会笼罩大地。

  想知道这个奇幻的魔法世界是什么样的吗?来吧,与我同行,一起探索这奇妙的世界。

  教师点评:小作者采用总分总的结构,抓住印象深刻的人物和自己从书中感悟到的人生哲理来写明推荐理由,理由具体明确,条理清晰。开门见山,开头直接点名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哈利波特》,结尾设置悬念,引起别人的阅读欲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相关文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4-05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5-08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03-08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7-24

我喜欢的一本书06-06

我喜欢的一本书03-05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热】04-22

【精】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4-22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推荐】04-22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4-22

Copyright©2003-2024xianxue.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