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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09-20 09:29:58 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锦集[15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锦集[1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安徒生童话》,书里的故事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有的让人伤心不已,有的让人感悟许多。

  我觉得《安徒生童话》里面最搞笑的故事是《皇帝的新装》。

  《皇帝的新装》里面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那两个骗子了,他们为了赚些钱,就把自己包装成世上最有名的设计师去欺骗皇帝。他们到一个房间,拿出工具,假装在手忙脚乱地做着皇帝的新衣,太气人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里面诚实的士兵。在那两个骗子刚来的时候,士兵就有一种受骗的感觉,然后就悄悄地盯着那两个骗子。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同样他也有缺点。当他发现那两个骗子手中根本就没有衣服时,但是为了不让别人觉得他愚蠢,他却违背自己的良心告诉皇帝这件衣服很好看。看到这里,我不禁皱起了眉头,都是这两个骗子害的,那位士兵才会骗皇帝。所以我不喜欢那两个骗子,喜欢那个士兵。同时,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上别人的当,受别人的骗。

  《安徒生童话》里面我觉得让人伤心难过的一个故事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个既懂事又让人心疼的孩子。她家里十分贫困,所以在圣诞节前夜,她还要到街上去卖火柴,为家里赚钱。但大家都不买她的火柴,最后她被冻死在午夜街角。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和她相比,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安徒生童话》里面还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丑小鸭,因为它很可怜,不断地被大家嘲笑,使她只能等到深夜才去找吃的。而它的哥哥、姐姐们,不断地嘲笑丑小鸭,甚至咬了它,把丑小鸭轰出家门,丑小鸭只能风餐露宿,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冷酷的哥哥、姐姐呢?

  其实《安徒生童话》里还有很多很多故事,都值得我们去拜读,有空,大家也可以买这本书去看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草房子》这本书是陈宝贵老师推荐的,既然是老师推荐的书,那肯定是一本好书,于是我便把书装进书包里。

  放学之后,我写完作业,便捧着书看了起来。确实很好看。里面的小女孩儿----纸月,还有她的外婆。外婆想让纸月到油麻地小学上学,声称纸月不想在板仓小学上学了,桑校长有些为难,上头说了本地的孩子只能在本地上学,纸月的.外婆见桑校长不肯做决定,纸月的外婆正要在桑校长面前跪下来,桑校长连忙把纸月的外婆扶起来,答应了纸月在油麻地小学上学的事。桑乔觉得纸月一定是在板仓小学被欺负了,所以不肯在板仓上学。纸月入学后成绩一直很好,书法也写得比常人好,老师蒋一轮看见了纸月的书法和作文,便上报给了桑乔。桑乔看了说:“纸月的书法和作文这么好,肯定有人教。”桑乔询问了板仓小学的老师,老师们都连连摇头称自己不知道。桑乔心里倒是暗暗高兴:觉得油麻地小学收了一个不错的孩子。有一次作文课上桑桑的作文写得很好,便让他站起来念一下。可是桑桑突然找不到作文本了,急得满头大汗,蒋一轮说:“别急,慢慢找,大家也帮忙找找。”纸月把作文本拿起来,看见了桑桑的作文本,原来是纸月的作业本把桑桑的作文本压住了,纸月红着脸站了起来说:“报告桑桑的作文本在我这里。”纸月把本子递给桑桑,桑桑便站起来读作文。桑桑读的磕磕巴巴,仿佛不是自己写的一般,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了,终于读完了,蒋一轮让桑桑坐下。

  后两个星期纸月都没有来上学,因为她病了。蒋一轮让桑桑去给纸月送作业,桑桑刚到,看见了有几个坏孩子欺负纸月,桑桑便和他们打了起来,让纸月赶紧上船,看到这儿,我的心一下子吊了起来,桑桑不会被他们打出个好歹来吧?我又接着看下去,纸月已经上船了,桑桑见打不过,便拿地上的砖吓唬他们,他们也确实被吓到了,桑桑跟纸月逃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最近,妈妈带我去看了电影《哈利。波特》。不得了,这部科幻电影一下子把我迷住了,意犹未尽的同时,我好想再去看下这部电影的原著小说版。在我向妈妈保证读完这本小说后写一篇读后感的承诺后,从她那里讨来了100元,得到钱后,我心满意足地来到了书店。

  有句话说:好事多磨。那样兴匆匆地到书店后,一摸口袋才发现,原来我太兴奋了,尽然忘带钱了,又折返回家取了钱再次回到书店。我迫不及待的在一楼的书架上找,找呀找翻呀翻,把书翻的乱七八糟,也没找到这本书,书没找到可把书店的老板惹生气了,她斥责我不文明没礼貌。于是,我连忙向书店道歉,这是我的错。后来,在书店二楼的书架上我终于找到哈利波特小说版。赶紧付了钱立刻奔回家。

  到家后,我就准备开始享受这本神奇美书。但妈妈说还有课外课,我只能硬着头皮去跟其它小朋友上课。我灵机一动,趁妈妈不注意时,悄悄把这本书塞进了书包里,在课堂上还在偷偷默默地看书,可是还没看上几分钟,正在津津有味之时就被老师发现了,这下真是要惨了,又少不了一顿挨批。书被没收了,还被妈妈罚面壁思过。这次后,我再也不敢在课堂上看课外书了。

  幸运的是,几天后妈妈把书还给了我。好书一定要和小朋友分享,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朋友看的书,充满神奇,有着太多的.不可思议。读完此书,我也好想拥有魔法,但是人类是不可能有的,所以我只能把自己放进这本小说里,这些是在平时的生活中不可能体验到的神奇。书中小哈与朋友之间的友谊和信念让我感动到流泪,真是一本难得的小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在读《基督山伯爵》之前我对大仲马的认识仅仅是听说过,还有他的小仲马的父亲,我一直很是喜欢《茶花女》,读过很多次,所以我想去试试去阅读他父亲的《基督山伯爵》。刚开始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后面彻底痴迷于大仲马的小说,如今我想给朋友们介绍这本书。

  书中的人物形象的刻画,故事情节的缜密,场景环境的描绘,都能让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大仲马的文豪气概。在拜读过程中,随着主角埃德蒙-唐戴斯的层层蜕变―从一个正直、单纯、勇敢的年轻大副,到一个神秘、历经磨难、城府极深的伯爵,向读者呈现出的,是一种愈挫愈勇,坚持信念的拼搏与反抗精神。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经常会联想起经典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是呀,艰难的命运总是如此相似,也是如此不屈,不断地挑战着命运,成就一个伟大的人格。

  整篇故事叙述主角埃德蒙在其同时收获爱情、地位、幸福的时刻,遭到妒忌他的几个人的陷害而已莫须有的罪名锒铛入狱,并在其中度过了十几年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活,也许因为天主还眷顾着这个被人陷害的年轻人,在年轻人丧失希望的时候,让他与打算挖地道逃狱的“疯子”法里亚相遇,开始了他的蜕变,并成功越狱,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位拥有亿万家产的基督山伯爵,从而开启了他的报恩与复仇之路。在整篇故事中,最大快人心的.就属伯爵成功复仇后面对仇人说出自己真实名字的时刻,让人看的心潮澎湃,并同时为伯爵感动欣慰。然而,虽然自古就有有仇必报的说法,但是也有冤冤相报何时了,这让伯爵陷入了种种的反思当中,甚至对于自己的复仇计划产生了怀疑,在经过一系列的事件之后,伯爵最后选择了宽恕他的最后一个仇人。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无论命运怎么对我们不公,我们仍旧需要坚强,挑战着命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影响共和三代人的辉煌巨著,是一本世界各国青年的人生指导教科书。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真是百看不厌,因为书中的保尔〃安德列耶维奇〃柯察金,也可以说是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那顽强的生命力和精神把我深深震撼了。柯察金在故乡、在工厂、在边境、在机关、在大小城市的成长过程中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在与众多不同阶级,不同职务的人的矛盾

  纠葛、亲疏恩怨这样一系列冷与热甚至整个身体都背叛了他的这种磨炼下,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钢铁,一块拖不垮打不烂的钢铁。

  血肉丰满的具备独特的生活历程、独特的`思想境界和性格魅力的英雄,他的生活是多么艰难。想想自己,我们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孩子们是多么的快乐。我们身体健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视我们为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再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软弱无能,一遇上一点儿不顺心的事,就又哭又闹,耍脾气。人本来就应该坚强些,即使达不到保尔那样无坚不摧的坚强意志,也要向他靠近一步,去奋斗、拼搏,来向生命挑战。合成一句话就是:学会坚强!我喜欢这本书就是这个原因。说这本书是人生的教科书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总之,让我们记住奥斯特洛夫斯基,也是保尔说的一段话吧——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望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真挚的情感,我就有这样的一本书,它就是由六角丛书出版的《昆虫记》.

  那是寒假的一天,妈妈把这本书带回来.我一看便爱不释手,在三年语文课本中曾学过的《松鼠》一文,这篇让我现在都记忆忧新的课文,原来就是从这本书里选编的.

  《昆虫记》,书的封面是绿色的,黑白的图案画着一只羽蛾,一对翅膀上的斑点就好像两只大眼睛,这是它恐吓敌人的法宝.打开书的目录,里面记录了大量的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昆虫名字,我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法布尔所描绘的昆虫世界,书中讲述的各色各样的昆虫使我惊讶不已.法布尔不愧是一位杰出的昆虫学家,为了把纷繁复杂的虫子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细致入微地观察了毛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去捕捉黄蜂,仔细观察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以及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他做的各种昆虫实验,让人读起来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一个个可爱的小生灵——昆虫活脱脱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还添加了许多昆虫的精美插图,各种各样漂亮的昆虫让我耳目一新.读着这部宏伟巨作,法布尔那诙谐、幽默的语言,时不时让我轻轻发笑.《昆虫记》使我更加了解大自然,了解昆虫们的奇妙生活.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描写橡树虫的那几篇文章,橡树虫妈妈对孩子们的爱,让我深受感动,昆虫们的母爱竟然是这样的无私而博大.

  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而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描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是的,一部好书,就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一生都不能没有书,书将会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从地球到月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本文学小说——《从地球到月球》。作者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出版社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封面是黑色的,里面有一幅小图,小图里是一片星空,中间有个大大的.月球,月球上有一架中型月球车,月球的最后面还有一个地球。这幅画面看起来会给我们带来一种神秘的感觉,你也会想迫不及待地想翻开这本书看看讲什么故事。

  《从地球到月球》主要讲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巴尔的摩城大炮俱乐部(这是大炮发明家的俱乐部)主席巴比康提议向月球发射一颗炮弹,建立地球与月球之间的联系。法国冒险家米歇尔·阿尔当获悉这一消息后建议造一颗空心炮弹,他准备乘这颗炮弹到月球去探险。巴比康、米歇尔·阿尔当和尼却尔船长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乘这颗炮弹出发了。但是他们没有到达目的地,炮弹并没有在月球上着陆,却在离月球2800英里的地方绕月运行。

  书中的主人公巴比康和两位朋友团结一致、积极探索生活的未解之谜。而且还很勇敢,不怕危险,竟敢乘坐着炮弹飞向太空,也不怕会就此牺牲性命。巴比康更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出乘坐一颗炮弹到月亮上去探险。当然,通过众多人的努力,这个看似“不可能”目标终于实现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任何“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到了,并且去试着做一做,用去全部的精力去解决它,就一定能成功。

  读了这本书后,既让我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懂得了做事有目标,干什么事都学会坚持,从一次次的失败中站起来,胜利就在我们的眼前的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同学们有机会也看看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世上书籍千千万,唯有一本我最爱。如果问我为何如此喜爱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带着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把我给迷住了,让我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时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了。

  那时我意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随后回家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可妈妈并不买账,她说,家里的书还有一些我没有看过,先让我看完那些书,再给我买那本书。可那时的我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呢?我继续在妈妈耳边说那本书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对我们学习有帮助,反正关于它的一切好话我都说尽了。终于,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妈妈松了口,答应给我买,于是我看着妈妈打开手机的购物软件,先挑选,再付款,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按捺着内心的欣喜若狂。

  没过几天,我心心念念的书就到了。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开始“观看”了起来。

  下课时看,做完作业时看,晒太阳时看,睡觉前我还在看。有了这本书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着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属于它的书海当中。

  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无需用言语来表达的多丰富多彩,而是看行为是否表达的与你内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个人喜爱哪本书,有多么多么,喜爱,他都无需向谁证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书,即便是幼稚的.书也罢,或是十分有深度的书也罢,再或者是讲大道理的那些书也罢,只要是自己内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对他的流言蜚语,都无需理会,这样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乐,满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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