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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3-02-28 19:15:01 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集锦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集锦15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书种类很多,比如有那些搞笑的阿衰和漫画之类的书,还有神话版的西游记和现在有了作文班老师的推荐,我发现最近喜欢的书是:《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看了这本书之后令我念念不忘,里面的.故事告诉我,心中要有梦想就得努力实现梦想!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是: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这几个小故事,这七个最精彩的故事分别是:金奖卷、金奖卷的头两名得主、查理生日、又有两张金奖卷找到了、约瑟夫爷爷孤注一掷、一家人开始挨饿、奇迹。

  这本书让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他,查理一家从贫穷到幸福的一个过程,金奖卷五名得主,除了查理,其他人都爱贪吃,贪婪,邪恶而被惩罚,一个是被吸到了玻璃管里,还有一个变成了乌饭浆果,第三个去了垃圾箱,第四个送到了电视台的传送带,最后查理有了吃不完的巧克力。

  本书主要内容就是表现了,里面的人笨和贪心,整部书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贪心,不要贪婪,不做邪恶事,就不会被惩罚,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现在我还经常回忆里面的故事情节,有时还会拿起翻阅看看,有点百看不厌的感觉。这本出名的书大概不少同学都看过,如果没看过,我强烈给大家推荐这本书。自我感觉是书中的精品,值得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在家里,我读过很多很多的课外书,这些课外书有的很搞笑,有的很刺激,还有的很感人,唯一有一本课外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倒霉的男子汉马鸣加》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这本书既是《窗边的小豆豆》男生版,又是《大头儿子》的升级版,你们说,这样的书是不是很特别呢?既然特别,那内容肯定也非常的有趣。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角色,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吧:苏多,个子跟马鸣加一般高,看上去很可爱;周密,个子高高大大的,眼睛大大的,很帅,可能是因为个子太高大,看起来总像马鸣加班上的留级生;丁转转,喜欢吃巧克力和巧克力饼干,他只要闻到巧克力的'味道就会兴奋的原地转圈。

  这本书里面主要是介绍了马鸣加童年时候的点点滴滴,马鸣加跟我们一样,有时候,马鸣加非常的幸运,有时候非常的倒霉,还有的时候非常的难过,这一本书就介绍了马鸣加的倒霉事件。

  其中我觉得最好玩的一篇就是《植物园的厕所》,为什么说这一篇好玩呢?让我来慢慢跟你们讲:马鸣加他们班要去春游,去植物园,马鸣加和妈妈买了很多很多的零食,马鸣加在集合的时候,还有坐车的时候一直在吃零食,终于,在下车的时候已经把零食吃完了,这下好了,零食吃完了,马鸣加也完了,马鸣加的肚子痛的不得了,老师让丁转转陪马鸣加去上一个厕所,等马鸣加上完厕所了,肚子不疼了,马鸣加正准备和同学们玩,这时,只听老师一吹哨,集合了,在回家的车上,同学们都谈论着自己记得的植物等等,马鸣加记得什么呢?马鸣加只记得植物园里的厕所。

  这里面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有机会你一定要看一下哦,保证你会笑翻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名人高尔基说的。是的,书让我们人类进步了不少,而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将遇良才,对手给我的力量》。

  这本书是妈妈送我的。书到我手上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看。这本书描述了一个人,因为有了对手,才不断强大,不断成长。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像深刻。这句话是:“如果说没有了对手,你就会失去危机感,警惕性变得‘不堪一击’!如果没有了对手,就像羊没有了天敌狼一样,不再有那种被狼追逐的.紧迫感,需要奋力奔跑的感觉,羊就会变得软弱,变得懒散,没有危机感。所以,我们不能没有对手。

  一次,我与朋友打球,那是个六年级的大哥哥,打球技术非常高明!开打了,我拍着球,冲到篮筐下准备投篮,可是那个大哥哥一个扣篮,把球抢走了,并迅速的跑向篮筐,我则负责拦截。可他左闪右躲,我根本摸不到球。最终,我以11:52输给了他。心里的那些不服气,渴望赢的感觉统统涌了上来,并发誓一定要赢他。后来,我每天不管风吹日晒,都坚持练球。两个月后,我又向他发起了挑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赢了那个大哥哥,虽然我很高兴,但是我更要感谢他,因为有了他这样强的对手,我才能变强。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考试卷发了下来,我十分紧张,脚不停地地抖,试卷发到我手里时,我一看,才73分,而全班第一的竟然是林志章!我心里暗暗想,下次一定要超过他。于是,我天天努力复习功课,每次累的时候,我都会想:我一定要赢他!当再一次考卷发下来时,我考了100分,全班第一,我一蹦三尺高,同时,我感激对手,是他让我变强!

  这本书给了我成功,还教了我一个道理:当你成功时,一定要感谢对手,因为他们是你成功的阶梯。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可是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前不久看的一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看完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智破拐婴案》、《死亡游戏》、《沉重的追逐》等九个相对独立的故事,非常传神的描绘出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纷呈的世界,刻画了它忠诚,机警、忍辱负重、自尊,勇于牺牲等多方面的优秀品质,令我对它不由自主地产生由衷的喜爱和敬意。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拉拉那些优秀品质感动了。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智破拐婴案》。犯罪分子装作一位母亲看护被拐男婴,剃掉男婴的头发,让警官很难辨认,又把男婴身上的尿骚味洗得一干二净,让警犬也难以辨别。后来,拉拉不甘心,就去跟踪犯罪分子,用机智的方法将犯罪分子给巧妙地捕到了。从这篇故事里,我深刻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机警和勇于牺牲的.品质。从其他几篇故事中,我也充分感受到拉拉许多优秀品质。读完后,我喜欢上了拉拉,喜欢上这本书的文笔,更喜欢这本书,它是一本激情而又动脑筋的书,让我活跃了思维,感受了动物“狗”与人之间的世界。我由衷地喜爱这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听了我的大概介绍,你们喜爱这本书吗?希望你们能去细细品味书中的内容!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我读过很多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xx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xx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书,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是书,让我拥有更加渊博的知识;是书,让我懂得生活的真谛。

  妈妈每个季度都会给我买许多书,因此我们家的书架总是摆得满满的。有儿童文学类的,有科普类的,还有探案类的。而我最喜欢的是探案类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这套丛书。

  这套书不仅讲破案,还包含安全,科学及数学等等多方面的知识。比如在15册《史上最强的女对手》一书中,福尔摩斯就是利用左右撇子的特点来解难题的,让我惊叹不已。在13册《智救李大猩》一书中,福尔摩斯抓住凶手的`关键,仅是一个生活小常识脚在水里待时间长后会起皱。

  这套书不仅故事精彩,情节更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从打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全神贯注地观察案发现场,不落下一点细节,因为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我会跟着书中福尔摩斯的步伐顺藤摸瓜寻找真相,直至最终破案,自己也才能安心地上床睡觉。轻轻松松看完一本书就这么简单!

  这套书不仅增加了我的阅读量,还很好地锻炼了我的大脑逻辑思维能力。在每个案件里,福尔摩斯都要对每个细节进行精准分析,再合理思考与推理,如同我们做数学题一样的思路。因此,这套书对学习数学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不只我喜欢这套书,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也喜欢这套书。有的同学甚至会把书带到学校来看,还有一些同学因为故事太精彩,上课时也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瞄几眼,结果呢?书就回不了家了。我可舍不得呢,我要在家慢慢享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就不妨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大致内容是:一只母狼紫岚失去伴侣黑桑后,为了实现黑桑当狼王的梦想,训练他的幼崽当狼王,然而,厄运不断降临这个家庭,它生下的狼崽无一成为狼王,三头小公狼也都过早夭折了。到了老年,还被唯一的亲人媚媚赶出了石洞,饱受孤独之苦。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紫岚身上的伟大母爱。在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在猎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双毛从树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来时,紫岚第一个冲过去,直到确认双毛浑身上下没有受伤的情况下,才安心下来;在黑仔进洞捕食草兔时,紫岚都确保好安全才让他进去;在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紫岚伟大的母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么爱我们,我们也要去珍惜母爱。

  我不仅敬佩紫岚母爱的`伟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紫岚被双毛打断腿后,它不是放弃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养双毛。紫岚的狼崽快饿死了,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场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

  记得有一次,那是个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用彩墨画鱼。老师教完我们,便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不一会就画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鱼又细又小。于是,我不准备学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岚,于是,我又坚持下去,终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紫岚的精神便时刻鞭策着我,鼓励着我。我,也要成为一个强者。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8

  一层层的书架,一列列的书柜,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书籍,看得人心花怒放!浓郁的书香扑鼻而来,在那无声无息的角落,收着我最喜欢的书——手斧男孩。

  一个生长在都市,吃汉堡长大的布莱恩,正坐在一台单引擎的小飞机上,他是单引擎机上唯一的一个乘客。在飞行的途中,驾驶员突然心脏病发作,失去驾驶的飞机,开始迅速墬落,希望也跟着飞机一起下坠,坠机了!飞机摔落在一个杳无人烟的森林之中,而布莱恩居然奇迹似的逃过了死神的追杀,但他却必须在这无边无际的森林荒野中,靠着一座湖泊,一个人独自面对万般的恐惧与饥饿,面对森林中的大黑熊和各种奇珍异兽,和那如轰炸机般的蚊子。

  在无边无境的森林中,面对着一个未知的大自然,环境所逼,自己也踏进了那个森林冒险着,学习着和大自然和平相处,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错也能酿成大祸;但好玩的小错就像滚雪球般,会让你在还笑着觉得幽默的同时,赫然发现自己正面临死神魔掌的玩弄中……

  书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你是自己最有价值的资产,别忘记这一点。在你拥有的一切中,你是最有价值的。”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在自己,所以绝对不要放弃希望!现在的小孩只会依靠着爸爸妈妈,什么事情都要爸爸妈妈帮助,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会独立,自给自足,自己帮助自己,用自己的手斧,为自己开拓一条新的——生命之路。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9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漂泊记》、《杨家将》、《格列弗行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间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狡猾小男孩,由于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常常优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单,他在寻觅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通过以善待善仙女教训,不断改正缺陷,渐渐长大并英勇起来,能做最不乐意做的事,协助做不肯协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当地也便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含辛茹苦,抵达光芒城,见到慈悲妈妈,在慈悲妈妈的教训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持续往前走,通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八怪七喇的工作后,他总算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终究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摆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相同有许多缺陷,但终究都被他一点点战胜,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仍然很贪玩、很狡猾、很能惹教师和妈妈气愤,读了《水孩子》今后,我要向汤姆相同改掉坏习惯,做英勇仁慈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1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2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还可以让我懂得一定的道理……这本书,可以让我缓解压力,感觉疲惫的时候,就捧起它,读上几页,就会感到心里舒畅许多。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那我喜欢看什么书呢?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励志版的书,关于历史的书……然而,我最近迷上了一个系列的书,那就是世界闻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所写。在这一系列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还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它是整个故事开端,生动的讲述了哈利从出生的那种与众不同,还有他这样的幸运,成为了大难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巫师,只要哈利一到年龄,他随时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学。在通过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并且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当中,那是段惊险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与他天生的命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也并不能再一次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三个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长补短,罗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聪明好学,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潜质和勇敢,真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努力一点,那么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来临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塞过诸葛亮”。所以说,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还让我也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4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

  “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海伦·凯勒被一场大病无情的夺取了听力和势力,使本来健康活泼的她永远与孤独和黑暗相伴。她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激动,暴躁,常常发脾气,她感觉现实生活没有了希望。她是多么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啊!直到莎莉又老师的来到改变了这个可伶小女孩的命运。这位老师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怀下,在自己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下,学会了说话,写作。虽然这过程遇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她并没有放弃,终于,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视力正常的人是多么幸福,海伦·凯勒所希望的不过是三天光明,而对于她来说这种希望不过是一种奢侈。而我们从生下来那天就一直拥有这份非常宝贵的礼物。可我们却从来没有感受到它对我们的重要性。从今以后我们要保护自己的眼睛,每天都做眼保健操,不熬夜,不长时间看电视玩电脑;不在灯光暗淡的地方看书,永远不把各种矫正眼睛的东西戴到脸上,让它们如出生之日一样健康明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我们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驻,那么每个人都会变的绚丽多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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