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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时间:2023-03-09 18:14:43 作文 我要投稿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

  假期里,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了。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的一系列故事,里面的故事篇篇精彩。书里还有很多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心耿耿、英勇善战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阴险狡诈的曹操,求贤若渴的刘备,抬棺上阵的庞德……其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关羽了。

  当我读到“这人身高足足九尺,胸前长须飘飘,脸色如同红枣,长着一双丹凤眼,两条卧蚕眉。”我就被他的外貌所吸引,这人看起来真是威武雄壮啊。他手持青龙偃月刀犹如青龙飞舞,再骑上日行千里的赤兔马,简直帅呆了,酷毙了。关羽千里走单骑,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突破了曹操设下的种种难关,最终找到了刘备。

  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华佗取了尖刀,割开皮肉,又用小刀细细刮去骨头上的余毒。刮骨簌簌有声,关羽部下将士们都不敢正眼去看,而关羽却俨然无事一般,自顾一边下棋,一边喝酒,谈笑自若。”这是怎样的疼痛啊,简直难以想象。平时我身上哪里磕破了,我都疼得掉眼泪,哭上半天,不敢让人碰。和关羽比起来,我的那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关羽真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真是铮铮铁骨呀!

  《三国演义》里面的精彩故事,我百看不厌,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人要勇敢坚强,朋友间要相互帮助,知识就是力量,不能以貌取人……

  我喜欢《三国演义》。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

  “我那好的不像话的生命体验”,力克·胡哲在他书写的《人生不设限》这本书的封面上留下了这句话。

  假如你不了解力克·胡哲,你难以相信这句话是一个一出生便罹患海豹肢症,天生没有四肢的人对待生命的乐观态度。

  这本书讲述了力克·胡哲虽然没有健康的四肢,却超出了一般人的毅力,通过自已后天的拼搏和努力,活出了不设限的`生命奇迹。力克没有对自己天生的疾病所屈服,而是充满信心地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从失败的泥潭中爬出。“人要为自己的快乐负责”是他在奋斗中领悟的真理,就是这样他才在人生的道路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跌倒七次,要爬起八次”这是力克的座右铭,我很喜欢这句话,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会跌倒、会失败,但我们要正确对待挫折和失败,因为失败也是生命中的一部分,既然有失败,就有无数个重来的机会,哪怕遇到不可阻挡的困难也不要轻言放弃。

  我突然想到小时候学习骑自行车,每一次跌倒都忍住痛疼含着眼泪勇敢地站起来,继续学骑,无数个跌倒和爬起,慢慢的我变得成熟和坚强了,也不怕疼了。当再次爬起跨上自行车的时候我感觉轻松自如了,其中的乐趣只有体验过才真正明白。摔倒又如何呢,我进步了,我学会了。失败乃成功之母,只有坚持才能获得成功。

  在力克10岁时,他想到过轻生,那个时候的他对自己的处境也感到过绝望,觉得自己的身体跟同学们不一样,在努力尝试各种别人做来稀松平常的活动,例如游泳、滑板后,他都失败了,有些孩子叫他“怪物”和“外星人”,这些更让他沮丧和痛苦。

  但是,力克很坚强,他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而是尝试着去尝试、去改变。他抛开自尊心大胆的走出角落与朋友们接触,他用别人付出百倍的努力去学习,克服自已的弱点,寻找自已可以利用的所有特长,多年一日的努力,他变得越来越坚强,越来越乐观,越来越自信。

  终于,他成功了,他去了夏威夷与海龟游泳,他在哥伦比亚潜水,他踢足球、溜滑板、打高尔夫球样样都行,他创设了“没有四肢的人生”非营利组织,他帮助身处困境的人,他四处散播希望与爱,他赢得了世人的赞誉。

  我想说,在悲伤的另一边,有一条不同的出路,会让你更坚强、更坚定,让你找到自已想要的人生。

  “人生不设限”,我们要像力克·胡哲那样有追求梦想的勇气,即使没有手和脚,人生也一样精彩。《人生不设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人生在世,怎会一帆风顺和十全十美,一路走来,坎坷必定很多,如果像书中主人公力克·胡哲一样乐观向上、敢于追求和改变现状,那么当我们遇到任何困难时,都能坚强的走出去,拥抱属于自已的美好明天。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

  我羡慕马小跳有许多好朋友。马小跳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可爱又活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超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的.,高高的,还有一小撮刘海呢!他也很强壮呢,总是保护马小跳。他还有一个电视迷好朋友——唐飞。唐飞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只要电视一开始播放《名侦探柯南》,他连饭都可以不吃,真是废寝忘食呀!

  但是我讨厌马小跳的不诚实。有一次马小跳在学校听写偷看别人,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生气的说:“你明天下午第二节课去我办公室听写,马小跳听了害怕得不行了连忙说:“好,好。”生怕老师告诉家长。

  第二天,马小跳兴高采烈地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听写了。听写完了,老师一检查:哇,竟然一个错的都没有。“你进步很大呀啊!”老师欣慰地说。到了第三天,老师才发现原来马小跳是打小抄的,所以叫马小跳放学把他的爸爸叫来办公室。放学了,马小跳的爸爸来到他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马先生,您儿子现在听写都会打小抄了,您要管教一下他呀!”晚上回去的时候,他的爸爸叫他写认识,他却坚定地说:“我不写认识,我坚决不写认识!”马小跳的爸爸暴跳如雷地威胁到:“不行,一定要写,不然我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就这样,马小跳怕了,才乖乖地写认识了。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气的人!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三国演义,因为我对中国历史战役非常有兴趣,其中我很喜欢赤壁之战、定军山之战、五丈原之战、长板之战,这些战役对别人来说很无聊,可是这些战役却让我感到莫名的热血,虽然无法亲自去那些地方但这本书却带我神游其中,虽然我讨厌看那种字多又不了解意义的书,但他虽然字多又很厚但我还是有耐心的看了下去。

  我喜欢孔明的“空城计”,蜀军只有几万人马魏军有十万人马,却能让敌军全身而退令人敬佩,还有“草船借箭”孔明只用气候、船只、稻草人,就向敌军要了十万枝箭让周瑜气得满脸通红,我喜欢关羽的义气和信用,他不管说什么都会做得到,他欠别人的也绝对会回报的',贵重的宝物都无法打动他那无私的心,我喜欢刘备那无私、仁慈、爱护别人的那份热情。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的知识,这让很多人都知道有这场战争在,让我们后代都能阅读他们的成就,所以这本三国演义是纪载许多伟大人物的事迹的一本书,所以喜欢中国历史的人不能不看的一本小说呀!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毛从军记》,作者是张乐平爷爷,这本书是从姐姐那里得来的,开始只觉得书中的小插画很好看,看着看着就入迷了,有时候看着画面会偷偷傻笑,有时候看不懂图中的三毛到底在干什么?我就很好奇的'追着姐姐问东问西,姐姐没时间就问妈妈,虽然有些费劲,但我还是乐在其中的想了解三毛,后来我自己拼拼音读三毛,三毛的身世很可怜,但他很乐观,三毛很淘气,但满身正义,三毛鬼点子很多,但都是针对坏人的,他勇敢、机智、多谋、聪慧,你喜不喜欢这样的三毛呢?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8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9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我最喜欢的书。故事里讲一个叫爱丽丝的女孩子,来到了红心女王的宫殿。

  她发现红心女王是一个很自私、很霸道的人,她从来就不喜欢听取别人的意见。要是有人向她提意见的话,红心女王就会砍掉他的头。爱丽丝勇敢地向红心女王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红心女王很生气,要求爱丽丝和自己通过一场曲棍球比赛来决定。最后,爱丽丝赢得了比赛,红心女王也改正了错误。就在这时候,爱丽斯突然醒来,发现原来是一场梦。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明白了做人不能自私,要是向红心女王那样自私的话,是不会有人想和你做朋友的`。记得有一天,我带了几包牛肉干到补习班里。下课时,我迫不及待地拆开了一包沙爹味的牛肉干,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着吃着,我发现其他同学投来了羡慕的目光。这时,坐在我后面的小胖,走上来用讨好的声音对我说:“何知迅姐姐,就给我一片牛肉干吧?”我听了以后,没理他走到一边继续吃。这时候,另外一个同学,带了一包薯片分享给其他同学吃。我看到大家吃得这么开心,我顿时心中十分惭悔。我便走过来,把牛肉干和大家一起分享。

  我们心中都很开心、很温暖。我恍然大悟,原来,只要做人要是自私的话,就不会开心。只有懂得分享,你的人生才会多朋友,你才会活得快乐。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如冰心奶奶所写的诗歌,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优美的语句让人沉醉其中。

  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你记忆深刻,书中的小主人公的名字叫林英子,主讲的就是她家乡发生的趣事,以及令人伤心失望的事情。主人公英子从小的时候调皮到现在的这里中间经过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其实在故事的结尾她的爸爸因生病而去世了。她们家一共有6个孩子,爸爸去世了,只看妈妈一个人带她们全家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了?

  我还记得这本书的最后哪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这是为了体现出爸爸的去了,家里就只有英子最大,英子要照顾好弟弟和妹妹们。

  故事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秀贞正准备要带妞儿去见思康叔,英子不管自己有没有发烧,始终要去见秀贞和妞儿,并且把她的金镯子送给了秀贞。英子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英子正因为这样关心别人,珍惜友谊,才会有这样的.快乐的童年和这么多爱她的人。在来看看我们现在丰衣食足,却总是不满意,也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幸福,并且不好好珍惜情感,这样又能快乐吗?我们都应该向英子学习!

  作者透过主角英子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让人有一种深刻的记忆。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托。雨果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十分丰富、精彩,它讲了一个囚犯冉阿让出狱后的故事:冉阿让因为在狱中没能安分守纪,多次试图越狱,最后只拿到了黄色护照,街上的旅馆都不敢接受他。饥寒交迫的冉阿让在无奈之下投奔了神父。没想到神父帮助了他,冉阿让决定做一个好人,以报答神父的救命之恩。没想到巴黎警察署仍念念不忘冉阿让,决定将冉阿让再次返回大牢,冉阿让只好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在这本书中,冉阿让遇到神父后开始行善,摇身一变,变成了令人尊敬的市长,开始救济贫民,却因巴黎警察署的一位警探而再次踏上流亡生涯。在一次革命战争时,他救了一心深爱自己养女的一位资产阶级贵族,感动了那位一直追踪他的警探,使那位警探开始怀疑自己的世界观。冉阿让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让他跳河自杀。在良心的谴责和失去养女的痛楚下,冉阿让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当冉阿让救了贵族时,我看到了希望,一种仿佛将他的任务和祖国的'未来全部托付的希望;当冉阿让的养女要和贵族结婚时,我感到了放心,一种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依托给自己最信任的人时的放心……

  《悲惨世界》也生动形象地还原了法国在封建时代的黑暗:人贩子与杀人者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晃荡,革命力量在政府军的镇压下死伤无数,但冉阿让并没有被社会的黑暗吓倒,他看见了曙光,他获得了新生!

  《悲惨世界》令我难忘,我难忘冉阿让的善良,难忘冉阿让的见义勇为,难忘冉阿让的不灭希望!

  我喜欢《悲惨世界》!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2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我从小就非常怕虫,一只毛毛虫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开外。譬如蚕,它胖胖的,既不苗条又不漂亮,在叶子上一扭一扭十分恶心。在我读了《昆虫记》后,发现一只只昆虫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多么令人喜爱,多么令人敬佩!《昆虫记》让我更加了解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现在,我不仅不讨厌它们,而且打心眼里喜欢它们了。它们嫩白晶亮,惹人喜爱;它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品质,让我崇尚。我像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很好看,让我明白昆虫的许多知识。

  比如说萤火虫,一般的人都知道萤火虫,这个小昆虫,即使你没有见过,至少也听过它的名字。别看萤火虫外表弱小,可它却是个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它先给猎物蜗牛注射麻酸,使它失去知觉再美餐一顿。读到这儿时,我惊呆了。那年我去乡下游玩,捉了十几只萤火虫,它看起来很可爱,一闪一闪的,真没想到它是个食肉动物。

  橡树干时常有条条蛀痕,这些都是天牛幼虫犯下的罪恶;松毛草专吃松树叶子,可你知道吗,他们竟然能预感严寒和风暴。

  还有红蚂蚁,这种蚂蚁很少见,可法布尔却见到了,通过反复观察,他得知红蚂蚁视力很差,但记忆力却非常好。

  《昆虫记》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读了它,你会觉得昆虫的世界也很奇妙。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4

  我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酷虫学校》。(.)这本书特别好看!这本书讲了最凶猛的昆虫、最大的昆虫、力量最大的昆虫等等。

  最凶猛的昆虫是虎甲虫,它有有力的大额,还有强壮的身体。连鹿角虫都不是它的对手!

  最大的昆虫是美国巨型独角仙,它的.身体可长73厘米,宽为29厘米,它真是太帅了!

  力量最大的昆虫是双角仙,他可以顶起比自己重量重780倍的东西,真的是特别厉害!

  我很喜欢看这本书,书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昆虫,我看了书之后,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5

  你看过《父与子》吗?我看过,其中有几篇内容很精彩,让我给你讲讲吧。

  一天,父亲和儿子去图书城买书。到了图书城,父亲和儿子来到好书柜台挑书,男售货员热情地推荐一本好书,父亲和儿子买下了这本书。

  离开柜台,儿子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不时还大笑起来,父亲想看看儿子看了什么,没想到自己也着了迷,和儿子一起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回到家,父亲想喝茶,在倒茶叶的时候,儿子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书,父亲也凑过来看,没想到父亲看的太入迷,把整包茶叶全部倒进了水壶。

  晚上,该洗澡了,父亲和儿子废寝忘食,连衣服都没脱就进了浴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书是人的'智慧源泉。所以我们应当不断地从书籍中汲取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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