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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申请书

时间:2022-10-27 10:16:44 申请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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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申请书

  我们眼下的社会,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征地申请书

征地申请书1

×××土地管理局:

  ××第二发电厂工程,已经国家计委[19**]94号文件批准立项,是“九五”计划国家安排今年要开工的新建工程。××第二发电厂一期工程规模建设4×200MW燃煤供热机组,既可缓解××××的缺电局面,又可为×X市提供冬季采暖热源,同时也可改善××城市的环境。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都很明显。

  ××第二发电厂厂址是经多种力案反复比较,各方面专家论证,逐级上报审批的,最终定位于市东南郊约八公里处,东依东山坡,西临市规划区东环路边缘,南临电厂,距电厂约2.5公里。

  本工程规划一期工程4×2I)0MW,留有扩建余地。一期工程按可研估算动态投资为57.3377亿元,其中60%为国家能源开发银行投资,40%由自治区投资。一期工程建成投产,每年可为电网提供48×l08千瓦时电量,冬季最大可向××××市提供1680吨,,时低压蒸汽热源,年产值约20亿元。

  本工程自1991年启动前期工作,至今已有六个年头。现已完成工程选址、工程立项、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三大主机已同制造厂家签订技术协议。前期工作完成20xx万元(实际支付l000万元),计划今年8月开工,1998年l2月第一台200MW机组投产,至20xx年4×200MW机组全部建成投产。

  依据电厂工艺布置要求,申请征购在规划蓝线图范围内的`土地共101公顷,约合1515亩,作为××第二发电厂厂区建设用地。其中包含八户梁村的9亩旱地,××军区36007部队7.32亩林带,其余均为天然草场,特请贵局办理有关×X电厂用地报批和征地取证手续。望划定红线,以便早日开工。

  用地申请人:×XX(章)

  XXX年XX月XX日

征地申请书2

尊敬的***村委领导:

  本人因创办服装厂需要,特向村委申请企业用地20亩。

  申请人及其基本情况:本人***,身份证号:*******,属本村村民。***年毕业于******大学,后就职于***公司,曾任***职务,为了更好的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回报家乡的培育之情,将自己所学知识运用到家乡的`建设上来,***年*月辞职返乡,规划创业。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创办服装厂需要,特向***村委申请企业用地20亩。

  申请理由:目前已经与两个朋友筹划在本村创办自己的服装厂,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村委申请土地,分两期建立年营业额达3000万的服装厂,建设完毕后可提供就业岗位100-600个,为本村村民提供就业,提高部分村民的经济收入,在村委领导的支持与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规模,通过外包加工和专营店建设,实现产销一体化运作,坚持走品牌化经营道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带动本村服装,布料,印染产业链条化,规模化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土地面积20亩,地址为*****。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征地申请书3

尊敬的xxx镇政府领导:

  我是xxx,女、汉族、现年xx岁。现为xxx市xxx路富贵豹鞋子专卖店的法定代表人。

  在20xx年xx月,在朋友的引领下,和李某某同志以合资合租合经营的模式租用了xxx镇xxx路村民xxx约30平方米的.房屋,新开了一家名为“富贵豹”鞋子专卖店。租用房屋后,我与李某某共同筹资开店:其中门面屋面装修(刮瓷粉吊顶安装木地板)共用去4560元,安装灯具约3200多元,加盟费12万元,共筹资金约13万元(每人一半)。店面房屋租期限为20xx年7月到期,距门面到期还差2年2个月。开店当时,我与李某某约定的承诺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风险,并且以我的身份证申领了该店的营业执照。

  20xx年3月上旬我生病,入院治疗休养一个月时间,在我住院治病期间,一直没有忘记鞋子专卖店的经营。在20xx年3月下旬,我康复回店,让我意料不到的是:合伙人李某某告诉我门面的经营与我无关,门面的征用赔偿款我无关。我当时十分的生气和不满。鉴于当时不便于把矛盾扩大,我与李某某争辩了几句,便不欢而散至今,现鞋子专卖店由李某某一人代办经营。

  现在,由于xx镇扩建西区工业区,我们租住的门面面临被解决该门面装修赔偿相关事情,对相关的领导作出如下申请:

  1、涉及到相关部门协商解决xx镇xx路“富贵豹”鞋子专卖店所有关于赔付商铺装修,商铺经营的补助问题时,第一时间通知“富贵豹”鞋子专卖店的法定代表人,xxx本人,不允许其它人代替。否则,所协商的一切结论本人将不予默许和赞同。

  2、凡是涉及到一切补偿经费的领取,一定由xxx本人全程参与,需本人办结所有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本人一定要追究到底。

  3、敬请相关部门和领导鉴于我们在合资创业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实情进行调查核实,为今后我与李某某在分付该商铺赔偿款问题上给予帮助和支持.

  特此申请

致xxx镇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征地申请书4

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

  xx省韩xx食品有限公司在周口市黄淮市场,主要经营肉类熟食品加工和冷鲜肉批零销售等业务,现申请征用流通生产加工厂用地,扩建一个食品加工本着保护环境,珍惜士地的原则,我们尽可能缩小士地使用面积,并在此郑望承诺,旦土地使用权批复下来,我们将严格遵守土地批复的使用面积,绝不越界扩占,而且保证切实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待工程完工后,负责恢复工程建设中不得不暂时毁损的生态植被。在工生产后,坚决按照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上级规定的各项环保标准,绝不破坏周围环境。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征地申请书5

政府及有关部门:

  我司位于XXXXX(在围垦5.2万亩),主要经营饲料加工,南美白对虾养殖,销售等,现申请征用周边一块农村土地,扩建一个农产品加工厂。本着保护环境、珍惜土地的原则,我们已尽量将占用的土地面积缩小到最小。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旦土地使用权批复下来,我们将严格遵守土地批复的使用面积,绝不越界扩占,而且保证切实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待工程完工后,负责恢复工程建设中不得不暂时毁损的生态植被。在工厂开工生产后,坚决按照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规定的各项环保标准,绝不破坏周围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现将我们发展绿色产业的思考简述如下:

  此次申请征用6亩土地,建一个年产1200吨速冻冷藏水产品储藏库,预计总投资1800万左右,主要用于自已1400多亩的南美白对虾和周边养殖户的速冻、冷藏、销售等业务。提高经济效益,回报农民收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高档海鲜越来越被人们所喜爱,宾馆饭店的餐饮和日益富起来的人们都追求新鲜产品,因此市场广阔。前景良好发展绿色产业,不仅将对地方的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带动作用,而且也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相互协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正确选择。带动一方农户共同致富。我们将采用公司+人才团队+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具体思路是:

  第一,集中搞好绿色产业的开发,依托生态和资源优势,以市场

  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重点抓好绿色产品的.开发,力争把绿色产业产品进行深加工,开发绿色产品,使绿色产品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充分发挥特色产品的延伸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发掘独特的民族,历史,文化等人文社会资源,将绿色旅游,绿色消费,绿色文化同地方的名,优,特,新等产品的开发有机的结合起来。其中主体的框架是由绿色资源的培植保护和利用开发两个部分组成,着眼点是提高效益,其总体走向必须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因此要从产业发展布局上规划实施,从总体上构筑独具地方特色的绿色产品。

  以上就是我们发展绿色产业的思考,并业已经过有关方面专家的论证、指导和改进,一致认为具备了开工建设的条件。因此恳请有关领导研究我们的申请,尽快批复同意我们的土地征用申请!以便实现我们早日为当地的经济快速发展作出贡献的愿望!

  谨祝

  工作顺利!

  申请人 :XXXXX

  年月 日

征地申请书6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市__区__大街_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需要拆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

  请求事项:

  请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发给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本市__区__大街一带进行危旧房改造建设,需要拆迁该地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据我国拆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已经依法制定了拆迁该地区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已经准备了拆迁安置和补偿用房,现依法提出拆迁申请,请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所提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依法发给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征地申请书7

  申请事项:

  请求xx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协调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依法补偿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湖北省xx自治州建始县业州镇田家坪村村民。20xx年起,湖北省建始广润公司要建小型水电站,其选址就在田家坪村,需要占用我们村的土地,而我们申请人的土地就在其征收范围之内。后来建始县业州镇移民办公室代表征地方与我们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水利工程直到20xx年10月份才开始施工。给我们的征地补偿为旱田12800元/亩、稻田13800元/亩、成用林3800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青苗补助费)。其中田家坪村委会还从征地补偿款中截留了30%,后经过部分村民的反映,征地补偿款对我们有所返还。虽然在这次征地行为当中我们得到了一定的补偿款,但我们一直持有异议。经过咨询律师,我们得知被申请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违法和不当之处:

  1、建始县业州镇移民办公室不能代表征地方与被征地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有征地权的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享有具体征地组织实施权的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无论从哪方面说建始县业州镇移民办公室都不具备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资格,不具有从事征地补偿安置事宜的权利能力,其与征地方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应属无效。

  2、征地方没有建设项目批文;没有省级以上政府的征地批准文件及农用地转用的相关批文、更没有用地批文。

  3、征地方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征地程序来进行合法化的土地征收。比如:没有对我们发布征地通告;没有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并征询我们被征地方的意见;没有进行地籍调查登记;;没有征地公告;没有告知申请听证、协调、裁决等权利;没有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对我们的地上附着物进行估价等等。没有合法的征地程序为基础,当时我们也就自然不知道此次征地的批准机关为谁、批准文号为几,对我们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和范围是什么,更不明白这旱田12800元/亩、稻田13800元/亩、成用林3800元/亩的数字是怎么得来的。这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严重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等合法权利。

  4、对我们的补偿安置标准过低,补偿范围过窄。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再结合湖北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最低年产值标准和最低安置补助费标准,很显然征地方对我们被征地方的补偿是远远不足的。湖北省政府将建始县的耕地划到五类地区,其最低年产值标准为800元/亩,最低安置补助费标准为6800元/人。征地方对我们的补偿离最低补偿标准还相差甚远,更何况补偿依据为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而并非最低年产值,根据估算我们的耕地年均产值收入远远高于800元/亩的最低标准,平均亩产年均收入至少在1500元以上。

  5、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征地应以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发展有保障为原则。那么征地方所给的补偿费又能保障什么呢?这些费用连我们的原有生活水平都不能维持,又何谈保障我们的长远发展呢?对于我们农民,土地就是我们的保障,就是我们的命根子。如今土地没有了,而我们又没有什么文化知识,又没有一技之长,那还靠什么生活?都说天无绝人之路,而我们似乎已经走上了绝路![page]

  6、没有对被征地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做出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违背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xx〕31号)的“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的精神。

  7、被征地人段东青(以下简称段)家的房屋距离水电站只有十几米远,应该按照拆迁处理。由于工程施工加之被征地块属于黄土土质,地质不是很坚硬,现在段家的房子已经出裂缝,而施工之前的多年以来这种现象是从未出现的。不论是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还是将来在水电站的启动运行过程中,都会对段家的生活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被征地人没有做到特殊对待,没有考虑到因征地所带来的邻接影响。暂且不说征地合法与否,仅从房屋方面说征地人已经侵犯了段家的合法物权以及居住生活安宁权。因此,应对段家按照拆迁户对其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土地征收是一种国家行为,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专有的权力,我们无权也无从反对,相反,我们也大力支持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行为。但是当权力被滥用的同时也就意味着遭受损失的必将是一方百姓。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与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应相辅相成,而被申请人所谓的征地行为却大相径庭,因为他们没有将我们置身于社会的和谐,相反将我们推向了生活的边缘。无奈之际,我们特向xx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以下协调请求。

  1、按照1500/亩的年均耕地收入对我们进行补偿安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农作物的补偿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倍数标准及时、逐一、明细的落实到位。我们____亩地在征收前一直作为基本农田耕作,在村里属最好地块之一,是我们每户收入唯一来源。按照国发[20xx]2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发[20xx]238号《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基本农田应按法定最高标准补偿,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应是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不足的还可以提高。

  2、对我们失地农民进行社会保障,上相关保险;或进行相关岗位的就业培训,安排适当的工作,使我们不因失地而无生活来源;也可以允许我们以自愿原则从征地补偿款中抽出一部分用于水电工程的建设,将我们采取入股分红安置。

  3、将段家的房屋进行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给予拆迁补偿款让其自建住房或进行异地产权调换,让其迁移到距离水电站比较远的位置。

  恳请贵府能够客观、公正的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做出协调,为民主持公道,不胜感激!

此致

  xx自治州人民政府

xxx

  20xx年xx月xx日

征地申请书8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对某某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被征用的1155.049亩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协调提高。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0日,某某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协议》,约定将我村1155.049亩集体农用地征为国有,适用某某市政府20xx年4月15日印发的《某某市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对征占土地实施补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每亩6.5万元,青苗补偿费每亩3000元。申请人认为,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且没有征求村民意见,不能满足失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理由如下:

  1、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协议》时是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签订的,在协议上签字的是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成员,对于征收数目如此巨大的集体土地、直接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征地前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不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瞒天过海,因此签订该协议并私订补偿标准的行为严重违法。

  2、《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中所涉1155.049亩土地截止目前,经某某市人民政府报某某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某某村集体土地仅300多亩,涉三个批次即《某某省人民政府关于某某市20xx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某某省人民政府关于某某市20xx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某某省人民政府关于某某市20xx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时隔四年之后,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约定征收的土地绝大多数至今未取得征地批文的情况下,仍然按照原来的补偿标准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其不合理性和违法性显而易见。

  3、某某市政府依据自己制订的“宁政[20xx]文72号”对其征收某某村土地进行补偿未考虑社会实际情况,脱离实际、有失公平。某某村被征的1155.049亩土地是全村近三千村民赖以生存的保障,人多地少应是某某市政府熟知的事实。自土地承包经营至今大多数农户已从刚承包经营时的三口之家增至四口、五口之家甚至更多,但土地从未增长过,也就是说,原来养活三口之家的土地现在要养活四五口人之多;以征地补偿每亩6.5万元计算,一个四口之家得到的补偿平均大概在9万元左右,合每人得到2.25万元补偿费。试想,如果一个人没有别的生活来源,此生的`生活保障就是2.25万元,按现在的社会生活水平,能生活多长时间?按这样的标准补偿违背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二、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脱离了社会实际生活水平,有失公平。

  4、申请人等至今未得到征地补偿安置。自20xx年1月20日至今,政府曾于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三次出动20xx多人的警力,还有社会闲散人员用推土机填埋毁坏农作物和蔬菜。在最近的20xx年12月24日的行动中,还打伤了前往阻止的村民,并有十几位村民被以防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国务院关于深化严格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十五)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规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十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市、县不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在本案中申请人等至今未签订土地补偿协议,未得到征地补偿安置、未领取土地补偿费等,即强占申请人的承包经营的土地。申请人认为,正是由于政府的征地补偿标准太低、严重不合理,不能维持原有生计和生活水平,失地后生活得不到保障,才不得已采取不合理的行为来抗议。

  综上,申请人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申请对补偿标准进行协调提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

此致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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