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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时间:2023-10-30 10:08:5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优秀]《家》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秀]《家》读后感

  《家》读后感 篇1

  “隐于朝者谓之奸佞,隐于市者谓之逸民,隐于山林者谓之幽人。”借作者的话,“隐”即除激进的游侠和保守的幕僚之外的第三条人生之道,而秉承这一道的人唤作“幽人”。作者的学弟苏家桥乃是这一派人。

  若提起从古至今的隐者,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便不少。陶渊明、伯夷、叔齐、孟浩然、再至魏晋风骨的代言人竹林七贤。或因无法和东晋社会的贪腐黑暗官场为伍,退而隐居作诗自娱;或因仕途不顺官场失意而寄情山水;无论官场士大夫还是落魄文人书生,皆以隐居为雅。也许是因为这文人墨客的事例年代过于久远且都纠缠官场,“隐者”“幽人”一类词语就给予了我“神秘”又带着一丝“逃避”的印象。直到读了野夫的这篇《幽人苏家桥》,我才发现原来这仿佛只应出现在武侠小说中的角色也可以如此平凡、如此桀骜、身为尘世中的一位普通人却拥有超脱世俗的境界。

  而野夫能用洋洋洒洒几千字在短短时间内塑造出苏家桥协议,完整真实却略带侠气的角色,得意于他深厚语言功底和对文章结构完美的分配把握。

  文章简练的言语且颇带古文的词句让这篇小说蒙上了武侠的仙气。全文分了八个部分、层层递进、段意鲜明。开篇先提出了作者对幽人的定义来阐释题目,创设出一种神秘的意味,而第二部分却先介绍了一个不讲卫生、不拘细节的平凡苏家桥,欲扬先抑,让人看不出这等凡辈能与仙境幽人扯上什么联系。可却更提起了我的兴趣,这便可鉴作者安排的精妙。莫急,继续读下去。

  接下来的几部分循序渐进的让我们了解了苏家桥悲惨身世以及他乐观旷达的为人之道。便更让我理解了为何隐士大多怀忧。想必是受到了无比沉重的打击才能萌生放浪形骸之外的思绪吧。那为人惊羡的旷达超脱背后是无法言说的断肠痛苦。于是乎更理解了阮籍近乎疯狂的举动背后“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的绝望了。

  而愈往后读,作者用的一系列细节描写、对比、反衬就使苏家桥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更为立体化了。也一层层的揭开了他朴素的`外表、露出了他那颗纯洁清澈的心灵。他的重情重义、他的满腹诗书、他的热心豁达、他的勤恳平凡、他的腹笥深厚、笔锋暗藏……这一切高贵的内在远远打破了他外表给予人们邋遢的印象。苏家桥的形象便渐渐高大,添上“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气派了。

  “在这个极其无趣的时代,真正有趣的人实在不多。”苏家桥选择摒弃名利、独居深山,我并向作者一样为他扼腕而惜。这一选择可能会使他脱离荣华富贵温柔乡,却为他常人眼中平凡的一生提至能在云端睥睨天下的境界。那是金钱买不来的铮铮傲骨。他也守住了胸中桃源,以满腹诗书涤荡出清澈有趣的灵魂。“苏家桥独自在深山,与时俱进地冷眼旁观着这个喧闹畸形的盛世,独享着自己的不屑。”

  作者在文末写道:“其实,在他的世界里,人人皆在私下保持着对他一份应有的尊敬。”而现在,我也想向他敬上我最具诚心的敬意。

  《家》读后感 篇2

  傅斯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健将,是一位思想深刻的学者和卓有成就的历史学家、教育家。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相当长的岁月中人们对他了解甚少。1919年元旦,新潮问世。第一期出版后,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傅斯年在很短的时间内,先后发表了《怎样做白话文》、《中国文艺界之病根》、《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等文章,并创作了《深秋永定门城上晚景》、《老头子和小孩子》、《心悸》、《心不悸了》等自由体新诗。在北大师生中,文言功底差而赞成白话文的多,文言文写得好却赞成白话文的就极少,而傅就属于后者。他虽然国学根底很厚,文言文写得很精彩,但却深知提倡白话文是文学革新和学术革命的'关键,所以才追随胡、鲁、陈等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积极倡导白话文运动。

  在这场运动中,阻力也是很大的。其中,最顽固的要算文学系的黄侃教授。在一次讲课中,黄反对胡适提倡白话文,并赞美文言文的高明。他举例说,如胡适的太太死了,他的家人电报必云:“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啊!”长达11字。而用文言则仅需“妻丧速归”4字即可,只电报费就可以省三分之二。

  火烧赵家楼将五四运动推向高潮,不过,傅斯年并未继续学生 领袖之路,他志不在政治,而在于学问,

  。傅斯年讲授《中国文学史》,并没有现成的讲义,常常需要刻钢板油印讲义。他不仅授课受欢迎,而且十分关心学生,对成绩优秀者奖掖有嘉。傅斯年不但是一位大气磅礴的学者,卓越的学术组织领导人,还是一位日常生活非常严谨的传统知识分子。

  对于教育改革,傅斯年有自己的考虑。1949年3月,胡适由美国来台,两人对教育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傅以为,中国的学校制度,可以说是抄袭的,连模仿都算不上。因为模仿要用心,抄袭则随便。莫名其妙、兴之所至,便是学校制度的现状。胡适以为,世纪初的学校,章程译自日本,日本也是抄袭的,中国教育按这个行不通。民初,又学美国,结果长处没学来,短处却学了不少。每任教育部长上任,又有新见解、新作为,旧的不改,新的激增,使学生课程繁难,严重摧残青少年身心健康。

  傅斯年说,从教育宗旨看,中国仍是传统的读书做官论,于是认字的越多,学校办得越多,社会寄生虫越多。衡量一个学校成功与否的标准,一是学生是否具有运用课本知识动手实干的能力,二是能否将所学知识与课本知识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学生成为社会废物和游民。教改的另一原则,则是教育大众化,以奖学金解决寒门学子的入学与上进。

  他办的四件大事,一是中山大学的文学院,二是史语所,三是北大复员,四是台大,都是最大的成绩。

  傅斯年先生,伟大的教育家,读完他的经历,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他的“敦品,励学,爱国,爱人”,会一直铭记在我心中。

  《家》读后感 篇3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家》读后感 篇4

  以前我对三国的理解很肤浅,读了品三国之后,终于把魏蜀吴三家兴衰的原因弄清楚了。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发展由来,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里有天下纷争,群雄并起;有英雄豪杰,君主谋士;有文韬武略,气贯长虹;有儿女情长,肝胆相照。而后来魏国一支独大统一中原的其中有多少可以为后世所称诵。

  每当我们看到赵云单骑救主,诸葛亮火攻赤壁,张飞在长坂坡那声惊天一吼,在我们内心升腾的是无限的敬佩与正义感,我们从三国中看到了战争,看到了侠客,看到了谋士,我们成醉于其中......但是,我们不曾思考,也不曾问自己:“历史为什么会如此发展?诸葛亮为什么要选择刘备?袁术为什么最后会饿死于长亭?”曹操为什么会在官度之战中大败当时第一大军阀袁绍,从此天下莫敌。

  最应该有看头的是魏国的开创者曹操,千百年来历史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治世的能臣,有人说他是乱世的奸雄。最终也难盖棺定论。但是他的'丰功伟绩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人物。所谓乱世出英雄在那群雄并起,英雄豪杰诞生的年代,曹操是那时的乱世英雄而董卓、袁绍、袁术这三个人用他们的蛮横和愚蠢反衬出曹操的雄才大略:也正是他们的蛮横和愚蠢成就了曹操的盖世功业,而他们自己只能算作乱世的枭雄,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00年间他们在对待皇帝的问题上就可以反映出各自的才能与智慧,那时皇帝的国家统一的象征对待皇帝的态度是考验臣子是忠是奸的试金石他们做法是董卓是最野蛮的废立:曹操主张迎天子奉天子以令不臣:袁绍也是想换皇帝的,可见曹操在对待皇帝这个问题上就高人一筹这使他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资本也使他在人民渴望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得到了更多的民心。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这是曹操在对待大义上的成功。

  待人才上曹操也是高人一筹的,从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就可以看出曹操的军事和领导才能,在这场战争中曹操虽然有政治优势但军事力量却明显不如袁绍,那么他是怎样出奇制胜、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呢。他把战场选在官渡就是一个可以使敌军一深入就会使补给线拉长战争成本增加,而自己呢可以集中兵力,集约财力敌进我退不计较一两个城池的得失。曹操能做到这样说明他有务实的精神深知不得幕虚名而处实祸的道理,正是这些使得曹操和袁绍在敌强我弱的现实下打成了平手,但第二件事就是关键了“许攸判逃”就是袁绍的大省失了,为什么他要判逃呢,是袁绍不听忠言,这样的头让许攸感觉没有前途,所以他要走。而曹操不记前嫌委以重任,操本人也是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能不胜利么?从此曹操打败袁绍就是中原无敌了,为后面魏国统一三国打下基础。

  从《品三国》让我认识到三国时期的历史价值。读史可以明智从三国中的曹操的成功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具有的成功的优秀品质:1名至实归,更重实际。2德才兼备,唯才是举,3重用清官,不避小贪4善于做自我批评而扬他人等。这些领导作风时隔20xx年的今天仍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家》读后感 篇5

  一开始通览书单,我最先决定读的书便是易中天的《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易中天的名声曾经在央视百家讲坛的品三国里就听到过,因此对他很感兴趣。我最讨厌的历史教师就是那种在课堂上一副老气,总是照本宣科,把我们看得到的文字再复述一遍,甚至为了只是考试而划重点,我喜欢那种教自己理解的历史,用自己的话语方式让历史“复活”,让历史走近生活走近我们学生的历史老师。高中时期虽然学的理科,但有幸遇到了一位年长学识渊博的历史老师,他就能够将自己理解的东西生动的`展现,历史课上的很有味道。

  而易中天以自己高超的讲课艺术,把哲学史、思想史上这个抽象、深奥、复杂的话题,讲解得深入浅出,生动活泼。他的睿智和他的幽默深深地折服了我。我最先看的篇目是有关老子和庄子部分的,因为高中时期曾经对庄子的“上善若水”这句话极为喜爱,而老子也似乎成为了“智慧”的代名词。老子给我的智慧是指弱者生存。大家可能会想到我们都知道进化论,进化论的观点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老子的似乎可以说是物竞天择,弱者生存。而易中天就可以把类似思维含量高的东西以问题的形式表述出来,比如,“我读《老子》这本书,感受有三个字:老、大、难”。这句话很吊人的胃口,我立马想去了解怎么就“老、大、难”了。他后面的文章语言也很幽默诙谐,很能够吸引我的注意力,至少在看的时候不会太累。老子的“弱者生存”理论着实能够让一些出于劣势的人得到些许安慰。同时我觉得强者同样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每个人都会有处于劣势的那一天,以退为进,才是大道。易中天谈到了要能忍能装,现实生活中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最终报仇雪恨的并不少,可是真正能够做到遇事不冲动的人又有几个呢?于我而言,我需要学习的就是在各种情况下学会冷静,只有冷静了才能正确权衡利弊,才能继续去“装”。

  至于庄子,如他所说,最善的人如水一般。水能够滋润却又不与相争,而停留在别人都不喜欢的地方(低洼处),所以是最接近“道”的。最善的人,最善于选择地方,心胸善于保持沉静而深不可测,待人善于真诚、友善,说话善于恪守信用,处事能够善于发挥所长,行动善于把握时机。如果为政者如此,就能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吧。“润物细无声”是我想到的一句话,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但凡是有生命的物体都是离不开水的。这里,水就成为了所有人身边不可或缺的一个东西。“以柔克刚”也是极为高明的一条处世之道。而水应该是当之无愧“柔”的典范了,滴水穿石就是最好的写照。特别是在这个弱者强食的社会,当所有的人都在极力变得更强大而忘了很多生命的本性时,只有如水一般的人会给人舒适之感,让人信任、亲近。君子之交淡如水,平平淡淡、明净、清澈的朋友关系便成了对友谊至高的评价。我自己对“水”极为推崇,这或许和我的性格亦有关系。

  《家》读后感 篇6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平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角色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最大印象的角色。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现在,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择去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后来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

  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

  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XX的高家带给他的。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

  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悲剧人物的剪影。

  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

  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并不只是那时会有,现在,以后,也必将存在。

  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家》读后感 篇7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家》读后感 篇8

  家,是将无情岁月装点成温馨时光的心灵归宿;家,是把冻在心头的坚冰用温情融化的人生暖炉;家,是风中雪中远程归来的游子们心中坚定信念的来源之地。家这个字,无论何时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中,都是诗般的美好,它是一种信念,一种力量,支撑着我们在漫漫人海中敢于开拓。但在那个年代,那个社会,家这个字对于青年来说却是一道真实可感的枷锁,它不停地压制着“她们”那颗鲜活跳动的心,就像一个巨大无比的网,笼罩出一片阴影,令人窒息。

  在巴金先生写的《家》中,让我最有感触的不是高家祖孙几代之间不同思想的激烈碰撞,反而是活跃在字里行间的那些俏丽的身影――那些个性鲜明的女孩们,梅,瑞钰,鸣凤的遭遇让我深深为生活在那个黑暗封建的时代的少女感到同情与惋惜。她们来自不同的家庭,来自不同的阶层,拥有不一样的人生轨迹,但都逃不过封建思想对她们的残害与压迫。

  梅,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就像绽放在白雪中的一朵清冷孤傲的梅花,不争不抢,但也从来没有能力与勇气为自己的未来争取什么,她只是默默忍受着漫天飞扬的大雪,只能拖着早已被折磨的虚弱不堪身体计算着自己还能在无穷无尽的雪中熬多久。最后,她走了,她带着怨恨,离开了人世。而这场悲剧的一切,开端竟幼稚的可笑――她的母亲,在决定她终身幸福的前夕,与高家太太,即与梅情投意合,青梅竹马的.高觉新的继母发生一次无谓的争执,两家太太抹不开面子,拆散了他们。这也是梅婚姻悲剧的开始,也是梅痛苦的根源。

  而瑞钰,高觉新后来的妻子,这个拥有亲和力的善良女子,她真心的对身边的人好,从不像其他太太一样苛责下人,宽厚待人,对待她爱的丈夫,更是将所有的少女情怀倾注于他。爱屋及乌,对待被勒令待着家里不准参加学生运动的高觉慧,她也用女性细腻的关怀顾及了他,让他来下棋,怕他一人待着心里烦闷。但顺从与善良没有给她带来好结局,高老太爷死去后,快要临盆的她被陈姨太一句“在家里生产,怕冲撞了,会有血祸”就被要求搬到城外偏僻潮湿的小屋去住,丈夫早已被环境压迫的无力反抗,她只能流着泪点头,最后难产死去也看不到丈夫最后一眼,因为“男人进了产房会走霉运”,觉新这次拼命反抗也无用了。

  这两位女子都没有做错了什么,相反,她们用自己的天性与纯真为那个黑暗社会增添一丝不一样的光辉色彩,但她们错就错在不幸生在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她们的悲剧,不会是旧中国的个别现象,而是无数女子悲催命运的缩影。她们拥有富足的生活,但她们同时也被无数繁文缛节所约束,甚至她们连未来也不能自己决定。她们也拥有一定的学识,在新旧思想冲击的社会,她们也有渴望自由的思想,因为懂得,所以想要反抗,因为反抗无力,所以反而加剧了她们的痛苦。家带给她们的,既有短暂的温馨也有长久的悲剧人生。家的意义,早已失去了光彩。

  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幸福一往无前的奋斗。家的意义重新被镀上光辉温暖的精神。

  《家》读后感 篇9

  记得暑假前,老师让我们读五本推荐书目。“噢,MyGod!有了它们“陪”在我身边,我是应该高兴还是悲伤呢?!这两个答案真是让我头疼欲裂啊!选哪一个好呢?”我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复杂世界里面。老师刚让我发《暑假作业本》的时候,刚走出教室的她,丝毫没有察觉原本安静的班级,又成了同学们唠唠叨叨的“讨论会”。在吵吵闹闹的声音下,结束了一次“大扫除”,同学们一个个排着队,离开了校园。

  我在回家的路上,又纠结于那个老问题,还是没有着落。

  一回到家,我惊奇地发现了,没有去上班的妈妈:用夹子夹着蓬乱的头发,一身长长松大的睡衣,就差一个睡帽了!我暗暗地想着。

  “噢,你回来啦。”

  “我看过了你给我的单子,你要的五本书我都买好了。”

  随即,我翻了一下《班级宠物一家亲》,挺好玩的!

  “知道了,你让我看它,对不对?”

  “太正确了!”

  我拿起这本书,坐在床上看了起来。奇怪的是,我竟然也喜欢起这本书来。一天时间内,我就把书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李彦宽的小男孩,以前一直在养Q宠。一天,他的妈妈买回一只斑点狗,起名叫“牛牛”。养了一阵子后,他对小狗产生了感情。可这时候,李彦宽突然听见妈妈说,小狗是给“胖妞”陈佳佳的,而陈佳佳正是他的死对头。这句话,像晴天霹雳一样,让李彦宽震惊不已。为了不让小牛牛被妈妈送走,李彦宽和“冬瓜大总统”——杨自热一起商量,把牛牛“绑架”到冬瓜大总统的家里暂住几日。

  就在这个计划开始实施之后,李彦宽久未露面的'爸爸从国外出差回来了。浑然不觉的李彦宽,这才茅塞顿开:原来,妈妈说,她和爸爸离婚是一个玩笑。同时,牛牛原本就是妈妈送给自己的。

  李彦宽认为,妈妈欺骗了他的感情。于是他在网上发出了一条帖子,大概内容是,他觉得,大人们以为小孩子养宠物只是用来玩的。其实,大人们错了。在孩子们看来,宠物是他们最好的伙伴。遇到困难或烦恼时,孩子们都会向这个小伙伴倾诉;而当孩子们孤单的时候,这些宠物又会体贴地陪伴在他们身边,以它们特有的方式,给孩子们安慰。

  李彦宽与牛牛的经历,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是,对于他的感受,我也能体会到。因为,我家也养了一只叫文文的小狗。妈妈曾经也拿我开玩笑,说要把小狗送人。当时,我一下子就着急了。

  与小狗相处的过程中,我体会到,它对我的依赖与忠心。每天一进家门,第一个冲上来迎接我的总是它;每当我感到伤心时,它总会叼着玩具跑来,试图逗我开心。

  到现在,“文文”到我家已经两年多了,它也从一只小狗崽,升级成了狗妈。而“文文”也变得不如以前漂亮可爱了。但是,它对于我来说越来越重要。它已经成为我们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其实,我是想告诉大家,动物与我们人类是可以沟通的。只要你用这份爱心和耐心对待身边的小动物们,你不但能听懂它们的语言,更能获得它们对你的信任与爱!

  《家》读后感 篇10

  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文明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现在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后来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可以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家》读后感 篇11

  自己一直以为深受,传统教育的影响,比如:棍棒教育等,但是,随着自己越来越多的读书,越来越多的思考,已经不太认同所谓传统的教育方式了,但是,自己在具体的执行上,有时候还是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自己一直以来做的不太好的地方。

  看完这本书之后,自己觉得一定要改,而且,要有行动地改变。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思考有如下几点:

  第一,婴幼儿时间的教育。这个时期的孩子由于太小了,也谈不上所谓的教育,更多的是陪伴,但是,陪伴也不仅仅只是每天陪在孩子身边就行了。中国的一大特点就是,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这是广大中国农村的特色。

  城市里的工薪人员,可能要好点,至少下班回家能陪陪孩子。所以,对于农村的父母,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能陪伴孩子成长,书中强调,特别是孩子在3岁内,一定要有妈妈的全程陪伴成长。

  光是陪伴还不行,还要能做到足够好的妈妈与原始母爱贯注,妈妈能非常敏感,能与孩子建立起一种类似于“心灵感应”的'交流。这样就会让孩子在陪伴的过程中,慢慢形成自己的人格,非常有益于孩子心理健康的成长。

  对于这一点,我相信很多城市中的工薪阶层,应该比农村的父母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吧。陪伴孩子的成长,可不仅仅就是一直在孩子身边,而是要“用心”去陪伴。对于这点,我个人的思考是:高质量的陪伴。就是那怕我是一个月,两个月和孩子的分离,但是,每次和孩子在一起的几天,都是用心在和孩子交流,也要比只是人在而心不在孩子身边的要好,当然,这仅仅只是我个人的思考。

  第二,青春期的教育。当孩子们进入青春期后,都会出现一些叛逆,而这些叛逆,正是从小父母教育的问题导致的,父母从小对孩子的控制欲越强,孩子青春期的叛逆越强烈。

  所以,从小就要学会,主动让孩子发挥,要引导孩子自主选择,独立思考,给予孩子充分的自主权,而不是一味地去按着父母的意愿安排孩子做选择,还美其名曰:都是为了孩子好。

  青春期,要以引导、沟通、聊天为主,做孩子的朋友,充分尊重孩子的私人空间,这点对于中国家长来说,就是权威的挑战,所以,真正要改变的是中国家长父母,而不是孩子。

  第三,成年之后,应该尽早让其与自己分离,不要把孩子用爱的名义,拴在自己的身边,这样即害了孩子,又害了自己。网络上被网友们吐槽的巨婴是如何产生的,就是以上三步都没有做好,一步一步地,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养成了巨婴。

  对于孩子,整部书,首先,以高质量的妈爱陪伴为主,其次,当孩子慢慢长大之后,就要学会培养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只有当孩子形成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后,很多的决定、选择,才不需要父母帮其完成,这样孩子自然而然地就“独立成人”了。

  书中也有了对于夫妻关系的描述,但是,主要还是以家庭教育中的孩子为主,特别是母亲这一角色对孩子成长的至关重要性,所以,这也导致了看完这本书的女性朋友们,都觉得太不公平了,感受养孩子、教育孩子都是母亲的事了。在我看来,想要孩子健康的成长,父亲的角色同样重要,只不过,本书是以母亲与孩子为主线来讲述的。

  《家》读后感 篇12

  《孔子家语·子路初见第十九》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哥哥有个儿子叫孔篾,他与宓子贱一起做官。孔子到孔篾那里去,问他说:“你自从做官以来,有何得失?”孔篾回答说:“没有所得,却有三个所失。公事一件接着一件,以前学到的知识哪里有时间去实践呢?因此,所学知识无法理解明白。”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真是和孔篾的感受一样一样的呀,自从来到新的学校,总感觉学校通知一个接一个,过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生活,活在了完成任务里,失去自我的主导性,曾不止一次感叹这样的环境缺少了自我成长的时间。

  孔篾接着说:“获得的俸禄太少,连稀饭都没法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间日渐疏远;公务大多急迫紧要,不能抽出时间去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渐渐缺失。我所说的三个所失,指的就是这些。”孔篾说的这两个所失我也有同感,因为工作忙碌,减少了与亲人朋友的相聚和联系,有时也挺困惑,感觉很难两全。真想听听孔子老人家是怎么评价孔篾的,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听了很不高兴。孔篾说的都是实情,孔子为什么会不高兴呢?带着疑惑我往下看。

  孔子又到宓子贱那里去,问了与孔篾同样的问题。宓子贱回答道:“自从做官以来,没有所失,却有三个所得。以前记诵学到的知识,现在有机会得以实践,因此所学知识更加明白;把所得到的俸禄拿去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情愈加亲密;虽然公务缠身,但仍兼顾到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更加深厚。”天呢,同样的问题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孔篾和宓子贱都做官,工作环境是差不多的,一个是“三失”,一个是“三得”,怎么会这样呢?孔子对他俩的评价也是不同的,听完孔篾的回答孔子很不高兴,听完宓子贱的回答,孔子感慨地评价:“真是个君子啊!”足以看出孔子对宓子贱做法的认同。

  读完这个故事,一直在想:“失”与“得”的原因到底在哪里?我如何才能在孔篾的感觉中渐渐走向宓子贱?最后,我理出了两点:1。积极思维;2。秩序感。

  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总有不如意的时候,我们要么屈服于环境,要么想办法战胜环境。如今,“忙”成了生活的主旋律,“瞎忙”成了生活的主调,宓子贱可以从忙碌中做到“学而时习之”,收获了真知,我可以向他学习把一些工作看成实践的好机会,两者做到有机结合,既完成了工作任务,又进行了教育教学实践,岂不美哉。

  为什么相似的环境里,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为什么孔篾总是不能从忙碌中抽出身去做一些自己事?我想原因之一可能是缺乏秩序感。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一天该做什么,不能弄清事情的轻重缓急,那么这一天就会是盲目的忙,忙得不知其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每天列个计划,清楚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是什么,着急做的事是什么,常规性的事是什么,就会有个清楚的规划,就会充实而明白。

  少些消极想法和思维定势,积极面对,讲究方法,生活就会朝着自己希望的样子去发展,感谢这个故事带给我的启发。

  《家》读后感 篇13

  今天写读后感,(被逼的),忽然想起许久以前的《槭树下的家》。

  那是席慕容的一本散文,我很喜欢那种淡淡的感觉,有人说,这种感觉就像憨憨地睡在故乡的小床,淡淡的,幸福的味道。

  记得高中那时,坐在我后面的璐迪也喜欢树,一起去校园的那方小小的果园看书,看花,你告诉我,你想拥有一个果园。

  那时候,就约定以后去你的果园吃水果,你说过,会好好招待我的。你懂得,我喜吃水果,其实,喜欢吃的.不只有水果,反正,我们这一群人,爱吃就对了。

  坐在我右边的迪常常会买很多很多诱人的小零食,那些来一份,那些华味亨,你们还记得吗?

  迪常常在吃撑的时候向我求助,一看她眼神,就知道这孩子准是又撑到不行。

  番薯片是啦啦的最爱吧,喜欢吃迪的紫薯卷,还带有长鼻王的味道。

  说起长鼻王,想起了金威,前几天这儿的朋友还从贵州带给我们喝过。

  我呢,喜欢买一些山楂,譬如山楂糕,山楂糖,经过大家讨论一致决定,还是来一份的山楂糖最好吃了,嘻嘻。顺便在迪吃撑的时候,变出一些来。

  记得寿司三人组吗?下次回家的时候,一起哦。尽管那时候,忙着考试,去了第一次的我们还是忍不住去了第二第三次。花花上次的生日还是在那儿一起过的。还有迪在奶奶家过的生日,菜真的好吃,哈哈,有活力的奶奶,那个英语单词怎么说来着,梦露又给忘记了。听你说过,ktv是阿姨订的,超豪华的,只可惜梦露给妹妹买小书包去了。

  啦啦总是在认真地学习,我们吃东西的时候,我们聊天的时候。

  每次考试结束,都会去啦啦的小寝室玩玩,阿姨还给我们做了好吃的,还记得桂花年糕,炒面条也很好吃哦。

  貌似我离开家乡好远好远,起初啦啦是一直持反对意见的,现在,我想告诉你们,我在这儿很开心。上次还去了幼儿园参观小天使们都好可爱啊。

  8号就能回家啦,想吃螃蟹,想吃鱼,想吃基围虾,想吃妈妈做的饭饭,味道好极了。

  或许我像一片落叶一样,离家很久了吧,但我依旧想成为一棵树,对根有着深深地情意。

  或许,有很多朋友很久都没联系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了自己新的朋友圈,但我知道,那些人那些事,我们从未忘记,所以也不需要被想起。

  会在即将到来的这一个盛大的春节相遇,然后一起欢声笑语。要记得那些约定。

  还有楚的巧手,糖真的好吃,当然啦,包装更好看喏,那张你亲手做的书签,我一直向朋友炫耀来着,嘻嘻。还有预定的纽扣,你做好了吗?

  那时,跟欢欢没有再一起吃饭,一起游戏,夹在迪和楚之间,或许有种小小的感伤,但每一天的日子,还是那么地快乐,始终微笑着。

  和凶之间的友谊,最奇怪了,一开始就是通过小纸条交流的,后来一直没有改变这样和你沟通的习惯,你知道吗,你写给我的同学录,我连看了3遍,真的,很感动。

  想起小纸条,我都一直留着,和拉拉的小秘密。和迪的温暖的小瞬间。迪,喜欢你带给我的那些小小的感动。记得第一次送你礼物是一个圣诞

  节吧,那双小袜子,还有我相信能暖到你心里的话语,现在还是一样,虽然梦露没在你身边,但我依旧希望我的那些有意或无意的小关怀……未完待续

  《家》读后感 篇14

  寒假在家时读了《为何家会伤人》,起初只是好奇,本以为心理学著作都是非常难懂,但没想越读越投入,本想还有没下一系列,没想学校就又为我们购买了《为何爱会伤人》,自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把现实的生活呈现在我的面前,反复读了很多次,给人的感觉深入骨髓。

  本书的关键词在于:重温童年的美好,修正童年的错误,修炼你的心。无论爱还是爱情,其实都和我们的童年有密切的关系,不仅仅是爱,我们的自我都是在童年形成的,我们的潜意识是在童年建立起来的,所以我们的一切最深层次心理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童年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童年时代的原生家庭的问题。

  当我们遭遇爱情的时候,我们好像又回到了童年,当我们陷入爱情的时候,我们其实并不知道,我们在爱情当中其实是在重新寻找童年失落的,童年渴望的,童年珍惜的。当我们的爱情失败以后,当我们的婚姻遇到矛盾的时候,当我们争吵,感觉结婚以后,对方为什么会发生变化的时候,我们很少会反思那最深层次的原因。

  爱情的正确与否,关键不在于找到“正确”的人,而在于你能否将自己的内心修炼成“正确”的。其实爱情就是人生的一门功课,无论是失败,还是矛盾,都是在告诉我们应该反思我们自己,反思我们的童年,当你真正认识到原因的时候,你才真正通过了这门课程,于是无论你选择离婚,选择继续,还是选择改变自己,都是真正适合你的选择。

  爱是因为我们是孤独的,都渴望靠近渴望亲密,可是当我们太亲密的时候,又容易被爱所吞没,消失了自我,所以爱是一种平衡,太远了,是一种伤害,太近了也是一种伤害,对于父母不在身边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分离伤害,而对于天天和父母在一起的孩子来说,也容易产生吞没伤害,看看,我们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到孩子,而且这些伤害往往都是以爱为名义进行的。爱其实很复杂很艰难,想要多年维系下来,的确是人生最大的一门功课。

  我们都向往爱,都渴望爱,都追求爱,都寻找啊,可是却很少想到爱其实往往给我们带来很严重的`伤害。尤其深爱时,百分百地付出,看似非常伟大,但其实是一种很深的自恋,有这种想法的人,其实没有看到对方真实存在,而是自顾自地付出,他(她)的付出是自己的需要,未必是恋人的需要。这种伤害其实就是爱的阴影。

  就拿父母来说吧,我们父母对我们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可是我们长达以后却很少有愿意和父母住在一起的。对于恋人来说也是一样,在恋爱的时候,因为两个人并不在一起生活,看到的往往都是对方美好的一面,而一旦结婚,或者同居,就会发现爱其实是有阴影的,两个人住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肯定会有矛盾,想要找一个和自己没有矛盾的人是不存在的,无论在恋爱中多么完美,多么幸福,生活在一起以后肯定会发现那种完美那种幸福更多的是来自我们的想象。

  那么产生矛盾怎么办,这正是人生为我们设计的一项最重要的考试,是逃避吗?那么你永远也通不过,只有去面对,去思考,去反思自己,最后去改变自己,你才能够真正通过这场艰难的考试。

  在爱中我们重新回到童年,在爱中我们可以治疗童年的创伤,在爱中我们认清了我们自己的面目,这才是爱真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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