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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时间:2022-06-18 22:34:33 作文 我要投稿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没错我很喜欢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1

  “你还喜欢葫芦丝吗?”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教室独余依稀还在悠扬的葫芦丝声,我和老师四目相对。

  学习葫芦丝四年,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和大量的补习班而停下吗?每两周的葫芦丝课也经常缺席,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吗?放弃了,会为此感到后悔却无能无力吗?

  与葫芦丝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小时候,有事没事就上七宝老街溜达一圈,走过小桥流水,无意中听见那扣人心弦的声儿,一会儿如同野狼般高亢激昂,一会儿如溪水般欢快跳跃。趴在胡同的窗上往里张望,葫芦丝、乐谱架,再看看里边的人儿,气质非同寻常。他们手指在葫芦丝的洞口上跳跃着,仿佛是舞动的精灵,美得如同雪白的天鹅在乐谱之间自由的创想,毫无一丝拘束、一丝害羞。葫芦丝的美,确确实实惊艳到了我,深深迷恋,久久不愿离去。

  回去后便缠着妈妈要学葫芦丝。她问:“真的想学吗?练习乐器可是要吃苦的,你能坚持吗?”“没错,我很喜欢!”小小的我竟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很苦,确实。初学便是那毫无趣味、断断续续的音符练习,我先将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搭在两个小洞上,嘴巴贴紧吹口,用较缓的气流吹出“咪”这个音,接着另一只手再练习一遍,再练习一遍……长音练习索然无味,往往课程还未过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向时钟盼着早点下课。那音符拖着长音,根本吹不出美妙的乐曲来,连一句一段也无法顺畅的连接,无休止的练习让人心烦意乱,初见时对它的迷恋也不像往常那样了……忽而,我又想起了那学姐优雅的演奏,那乐曲韵律的`美。于是苦闷中我得以坚持,正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呐喊——没错,我很喜欢,我要坚持下去。

  光阴如梭,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出小曲儿来了,我会想着那流逝的时光,想着那曾经拥有过的光彩,清风明月,指尖飞舞,脚不由自主地打着节拍,幻化作一道光芒划过心间。“没错,我喜欢葫芦丝,很喜欢”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话音刚落,转头拾起,指间奏响了《蓝色的乌巴拉》,脑海里一片欢快跳跃的音符,乐曲时而悠扬,时而轻快;奏响了《金色的孔雀》,乐曲抑扬顿挫,金色孔雀的羽毛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因为喜欢,所以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那终将会有收获。葫芦丝---这不仅仅是初见时的惊艳,更是未来岁月里漫长的陪伴与坚持。

  教室里的葫芦丝声依旧在悠扬……没错,葫芦丝,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2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3

  蝉鸣聒噪恼人,骄阳热辣似火。一切都和六年前一样啊。我眯着眼睛望着天空,在这熟悉的景色中,陷入了回忆里……

  六年前的暑假,天气一样的热。树上的蝉聒噪的叫着,没有一丝风。小小的我和妈妈一起拎着那个重重的大包,一层一层地爬上书法班教室的楼梯。“从今天开始,你就要接触一门全新的艺术——书法了。”妈妈顿了顿,我开始有点期待了,“虽然练字的过程可能有很辛苦,但是,如果你能坚持下来,那成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我向往又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书法之路也就此启程。

  蝉鸣声声依旧,时光飞逝,转眼,我升入了初中。因为课余时间变少,书法的装备也被我放在房间的角落,渐渐遗忘了。课业变得繁多,每天都被各种任务塞满,但我并不觉得很充实,心里有一块地方空空落落,仿佛缺了些什么。终于,在蝉鸣停后的六个月,我又郑重而又小心翼翼地一件件掏出陪我走过童年的书法用品,摆在桌上。

  冬日的斜阳暖洋洋地洒下暖色调的光辉。狼毫笔尖触上了墨汁,瞬间笔毛舒展开来。笔已用了很久,上面“古艺笔庄”几个字已有些磨损,笔根已变成了深灰色。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蚕头燕尾,知白守黑……”我点了点头。笔尖轻触纸面,墨汁渐渐晕染开来。我像见了故人一般温暖而又感动。藏头护尾。蚕头燕尾。知白守黑。那本用了太久的字帖在手边,仍忠实记载着惟永寿二年发生的一切。字迹填满了白宣纸上的红格子,也填满了我心中的空空落落。墨迹还未干,在夕阳下显出星星点点的金色光辉。

  我记得老师曾问过我是不是很喜欢书法。当时我告诉老师,说我还要再写一段时间。现在,我可以很确定的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窗外知了依旧开着夏日的音乐盛宴,盛夏的阳光骄傲而热情。铺纸,沾墨,提笔,落笔,下一个夏天,我依旧还在。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4

  “你还喜欢小军鼓吗?最近完全不在状态,怎么回事?”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询问着我。那充满艺术气息的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方老师。

  教室里的一块大镜子用兴奋的眼神看着地上已经收好的鼓包和镜子里的我,好像也在对我的表现而惊讶。那一刻的我,沉默良久,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我只有默默听着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唤声。

  回想起来,学习小军鼓已经五年了,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而停下吗?每周的课也时常会缺席,自己也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他吗?放弃了,我将来会后悔吗?

  与打击乐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幼儿园大班,妈妈带我听了一场音乐会,之前我一直以为打击音乐会非常杂闹,全程会是一波接一波的重复旋律,但现场完全不是我想像的那样,这场音乐会的一切都充满了神奇与欢乐,通过这场音乐会,我了解到了打击乐的美妙。音乐会后,我萌生出了一个想法——学习打击乐。

  回去后,妈妈问:“你真的想学吗,学打击乐可是很辛苦的。”

  “没错,我很喜欢!”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事实确实是苦的,初学时毫无趣味,开始先从单手练习,确实做好每个动作后再练另一手,这些索然无味的练习显然没有增加我的兴趣,反而减少了,正当我彷徨时,我想起了儿时看的一本书《是谁嗯嗯在我头上》,故事中,有人嗯嗯在了小鼹鼠头上,它为了寻求真象,通过坚持不懈的询问,找出了“真凶”,我也该学习他那坚持的精神,于是苦闷中这本书中的精神时时鼓励着我,使我得以坚持——没错,我很喜欢!

  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没错,正是因为小鼹鼠的话教会了我一个道理——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正是这个这精神让我没有放弃,只要坚持不懈,那终将有收获。最终,他也找到了真凶,我要学习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当遇到一些非常复杂而又非常动听的旋律时,总想马上弹奏出来,就这样,我时常独自在角落里不断练习,寻求老师指点,不断坚持,我终于掌握了这一美妙旋律的正确手法,就像小鼹鼠那样,不断寻找真相的那股劲,是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时时鼓励看我,让我没有放弃,最终坚持了下来。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5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6

  刺绣,一针一线,都饱含着制作者深沉的爱意和满满的期盼。它既是过去深闺中女子温柔的倾诉,又是而今我最喜欢的技艺。

  还记得小时候,我看到奶奶带着老花镜,拿着一块破的不能再破的旧布,在上面用焦黑的腐碳勾勒着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小跑着过去,探头一看,惊奇的发现这赫然是脚的形状。便问:“奶奶你在做什么呀?”奶奶这时便会笑着回道:“在给你做鞋垫呢。”说罢,便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剪下布料。然后奶奶熟练的穿针引线,灵巧的双手灵活的动着,不一会儿鞋垫便做好了。只见鞋垫以蓝色为底,那是晴朗的天空与湖水一色,天上一轮明媚的太阳。水畔几丛含苞待放的水仙花娇羞地半低着头,水中两条金黄色的金鳞尾巴翘起,好似欢快的要跳出水面。我惊喜地看着鞋垫,看着水仙花瓣似乎缓缓绽放,看着鱼儿的鳞片在太阳下愈加熠熠生辉。我充满着钦佩之情地对奶奶说:“奶奶,你好厉害啊,教我好不好?”“好!”奶奶笑了笑,厚厚的镜片下眼睛闪着慈祥的光芒。

  我拿起鞋垫,入手是出乎意料的光滑平整,丝毫觉察不到针脚线头的突兀。我饱含期待地穿上它,便感觉到脚底软软的,舒适得像手掌的抚摸。似乎在炎热的夏天,一阵凉意从脚下升起,笼罩住我全身,为我驱散蒸腾的`热气;又似乎在寒冷的冬天,一阵暖意从脚下升起,给予我温暖和生机。

  从那以后,我更加爱上了刺绣。

  我从红木柜中拿出我珍藏的、奶奶绣给我的鞋垫。我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可能针脚时疏时密,可能轮廓时粗是细,可能鱼鳞大小不一,可能水仙骨朵缺了些生气,但我依旧坚持,坚持着自己刺绣,坚持着奶奶的坚持。

  爸爸妈妈、身边的叔叔阿姨,已经很少有人还穿这样的鞋垫,更不要说与我同龄的小伙伴。但我就是喜欢这手工刺绣的鞋垫,这是过去女子们手手相传的技艺,这是如今时代发展遗忘的珠玉,我想拾起它、保存它、传承它。

  没错,我喜欢刺绣,喜欢它的美,更喜欢它的幽远的情意。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7

  “哒”,对手又将一枚白色棋子落下,围棋盘上黑白两方明显是白方占优,黑方的棋子苟延残喘地被白棋围缩成一团。拿着黑棋的我心情自然是跌入谷底般惆怅失落。

  唉,又输了。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我不想学围棋了,我下不赢。”说完就回房间了。

  与围棋的初次邂逅是在一堂书法课上,却未曾想,一眼,便足以爱上。当时围棋课与书法课是一个教室,书法课课间看着旁边正在对弈的两个哥哥下棋。棋盘上黑白两方的'棋子缠在一起,如同天空中老鹰追逐猎物一般,虽屡次不得手,可也紧追不舍,谁都想将对方围住。当时的我虽没学棋,看不大明白,但也觉得颇为有趣。回家后就缠着妈妈要学围棋,还承诺了一定会坚持下去。

  现在想来,“爱上”简单,而“坚持”却难。如此屡战屡败,我还有坚持的必要吗?

  打开电视,画面中跳出两个围棋大师的对弈,我瞬间被棋局深深吸引了。

  黑子白子在棋盘上布阵,宛若天上的星斗,布阵严密,相互配合,就像夜空星座。黑白两方并不急着打吃,而是先保证自己的气足够,既不被对方轻易提子,也可在失利时有个接应。双方交战,黑方从后方企图切断白方的退路,却被白方识破计谋,白方将计就计,直接做活,步步为营,直逼黑方棋子。黑方倒也冷静,来了一招围魏救赵,白方不得不调转枪头。终于,惊心动魄的打劫环节来了,这个劫虽没到天下劫的标准,但也不小了。细节决定成败,谁也不愿放弃这个致胜机会,就地寻找劫财,最终黑方打赢了此劫。我不记得最后棋局胜负几何,而那局棋的酣畅淋漓,精妙绝伦却记忆犹新。

  是呀,棋局胜负原来并没有我想得那么重要,对弈中精彩的过程才是最吸引我的。就好像围棋课堂上老师每每为我们复盘棋局,对过程的点评永远胜过最终的结局。胜负心固然重要,但却不可被胜负心夺了初心。

  我是那么喜欢围棋,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8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9

  “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

  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

  辛辛苦苦考进的舞蹈团真的能放弃吗?舞台上的明媚真的想放弃吗?从小到大印在心底的梦想真的愿意放弃吗?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

  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

  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

  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

  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

  没错,我很喜欢,很喜欢舞蹈。

  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

  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10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都酸了,眼睛都花了,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不满的`话语,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舍得我这几年苦练的岁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浪费。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传入房间里,使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永不忘却。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11

  秋风缓缓吹过,扣人心弦,沁人心脾。手腕放松,指尖跳跃,于音乐的海洋间畅游,灯光映于琴键上,耀眼,亮丽,如一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我挺直腰背,闭上双眼,倾听着悦耳的琴声,享受着这段属于自己的时光。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还喜欢钢琴吗?

  没错,我直截了当,我很喜欢。

  炎炎夏日。错了错了,D大调,哆咪瑞汗,无声地从手腕流下。怎么回事?十遍里没一边是对准的。几个小时的练习,手腕酸胀,指尖疼痛;黑白的琴键旁,从目光炯炯到眼神呆滞,枯燥、烦躁充斥着内心。又弹串了,还有,说了多少遍,这里要踩延音键,还有那里的和弦,回去练了没?还有几天就考级了,第三首三连音还有问题,第二首声部又乱了就是弹不好,我能怎么办?胸腔积郁起怒意,我赌气似的,单拍子弹作复拍子,故意通过错音宣泄着内心的不满。

  要是实在没心思练,就别考了。老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琴声戛然而止。不考了么?

  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喜欢钢琴?很喜欢。坚持吗?坚持。

  首先是练手型,手腕悬空,手掌拱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必须是半小时,因为力度不够,手背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大张大开,撕裂的感觉日日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总是酸胀不已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从三级到五级到八级再到十级。说不苦,那是不可能的。但陪伴着它的还有我的成长,坚持,进步。

  夜深了,老师早已离开,只剩我一人独自坐于琴前。夜晚的凉风吹淡了心中的躁郁,闭上双眼,回忆每一次自己成功时的喜悦,回想每一次为自己打气的刹那,回望每一个自己努力的瞬间放弃吗?我问我自己。摇摇头,我重新翻开琴谱,手指轻触琴键,重新练习那复杂又单调的乐曲,重新拾起继续努力的决心。因为我始终铭记,那个温暖的秋日,那个优雅又温馨的梦。

  没错,我喜欢,很喜欢!在向往和喜悦中,我弹响钢琴,继续演奏那萦绕着悠扬琴声的童年的梦。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12

  现在的我是一名中学生,和许多中学生一样,每个周末都要在不同的补课机构穿梭,平时的我们每天上十个小时的学,还要做功课,很多人都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无趣,对于我,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光。

  周六的早晨是这个忙碌的周末的开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闹钟的“滴滴”声是开始奋斗的号角,时间定格在清晨六点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换上衣服,培根煎蛋的清香配上平底锅发出的“滋滋”声,让人忍俊不禁地冲出卧室,洗漱完毕,两块红里透嫩的培根和带着一丝焦黄的荷包蛋早已在餐桌上准备就绪。

  这样爽朗的早晨,我很喜欢。

  时间还早,拿起昨晚还在充电的ipad,翻阅一会儿新闻,看一会儿最爱的真人秀,第一节课就拉开了帷幕。取出电脑,点开网课平台,老师早已准备就绪,翻开教材,看着老师有声有色地点评试卷,时不时与同学互动,虽对着一块显示屏,所有的交流都在电脑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这样的网课很有趣,我很喜欢。

  吃罢午饭,再到书桌前伏案疾书与这周的作业做一番斗争,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只有笔尖与纸张的摩擦声,清澈的眼珠里映出的是中文,英文和数字,虽然很烧脑,但伴随着窗外的生机勃勃和边上一杯香甜的牛奶拿铁,温馨而又可口。

  这样疲倦却又乐在其中,我很喜欢。

  夜幕降临,拿出良久未碰的手机,刷着微信,三三五五地组团开黑,对着手机喊麦,尽情放纵自己,迎接之后几天的生活,在这之前最后疯狂一把。

  这样疯狂的放纵,虽有失君子,却也是人之本性,我很喜欢。

  周日早晨是奔波的.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出门,奔波到补课地点,还是那个熟悉的位置,注视着黑板的目光炯炯有神,在笔记本上记下必要的笔记,绷紧了全身的神经,记住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课程结束再奔波去下一个目标。回到家中早已是疲倦不堪,坚持检查完作业,倒头就呼呼大睡。时间定格在十一点整。

  这样忙碌的生活很累,但我很喜欢。

  生活匆匆,没错,但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13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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