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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时间:2023-12-19 12:39:3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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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1

  最近读了小说版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感触很多…柯景腾竟然可以为那个喜欢的女孩做很多事、付出所有的精力在读书上…真的很…青春、总会有那么一丝情感吧、不知道那种是不是喜欢还是钦佩…青春期的我们总喜欢做些很冲动的`事情、我们引以为娇傲的事情在别人眼里却是幼稚的…可以推猜是怎样的心情…那时的我们总以为突出点就可以让全世界的人都认识自己…不是么…所有人的通病…说到学习、只能说我很懒吧,并不是自己笨…只是懒到进入不了学习状态…所以、高一错过了学习的黄金时期…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跟别人打赌关于成绩的事真的可以让自己进步很多…呵呵…高二的进步也居于此吧…有时候当上了一起好学生、你就会义无反顾的当第二次…呵呵…加油吧、一切都会很好的…很可惜、最后柯景腾没有跟沈佳义在一起、纠结到了极点…唉…人生就这样…错过了就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所以、我们好好珍惜吧…高中生涯也告落了一大半…加油吧…只为了明天过后、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2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3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的是一个叫阿烔的盲孩子和猎狗迪克之间的故事。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阿烔十分会拉二胡,他以自己和迪克的遭遇写了一首曲子,被剧场宋经理看重,去上台表演,获得了成功。谢幕时,迪克按要求上了舞台,却被观众用果皮砸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丑陋。后来宋经理要杀迪克,无奈,阿烔和迪克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4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5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里,一只狗是纯种的猎犬,可是却长得奇丑,没有人喜欢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它,并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事,他们只好逃往外地,于是盲童打算去找他阿妈,一路上迪克护着阿炯。终于到了他阿妈所在的城市,他的阿妈却不敢认他。后来却被他阿爸知道当做卖点,变成挣钱的工具,利用他和迪克之间的感人故事,为他赢来了不少钱,可是到最后谢幕时,本应迪克上场,可是他们却因为迪克太丑,不愿意让迪克上场,而是换了一只可爱的.小狗,人们的思维不知为什么,认为那只瘦弱的小狗真的可以护送着一位盲人么,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于假迪克的身份提出质疑,反而认为他就是真正的迪克。后来啊炯不愿意作假,于是带着被关起来的迪克走了,走向茫茫的远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6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7

  读完了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由此产生了许多真实的感受。迪克和主人,一人一狗之间居然有如此深厚的情谊。我不得不说这情谊,比天高,比地厚,比海深比花美。我为导盲犬迪克对小主人的忠诚而感动,我也为小主人阿炯坚苦朴素的精神而感动。

  先说“丑”狗迪克。其实它并不是很丑,它丑,只是丑在外表而已。内心美,才是它的特点。它,为主人讨钱,为主人壮胆,保护主人……哪一样不是可贵的?这些令人赞叹的举动,哪一样不是出自内心的?没有。当然,不止这些事令你惊讶。再说一个:迪克为主人挣医药费,宁愿被打得自己遍体鳞伤!这,实在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再说阿炯,迪克的'小主人。从小父母离婚,他和爸爸在一起住。总是受继母的欺负。于是,小小的他有了同情心,和师父一起学艺。但是……师父也走向了天堂……只剩下他和迪克。……总之他善良、活泼、十分有耐心,对迪克也很好。一次,宋叔叔认为小狗迪克是疯狗要宰了它。他没有静坐别处,没有哇啦哇啦一个劲地哭,而是拖住宋叔叔的腿,说:“不,我不要迪克死!不要!宋叔叔求你了。它不是疯狗!”从这可以看出,阿炯多么有情有义!

  这一人一狗,从未对对方有半点私心,也从未有过抛弃对方的想法。他们和谐的精神如同一朵荷花开在生命的池塘里。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8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烔收留了,阿烔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9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平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10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11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12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盲少年阿炯和流浪狗迪克的故事。阿炯的妈妈从小就离开了阿炯,只剩下他和爸爸。他的爸爸虽不能说对阿炯不好,也不能说对阿炯好。因为发高烧,阿炯的眼睛失明了。因为迪克帮助阿炯找回了导盲棒,所以阿炯和迪克成为了好朋友,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

  阿炯虽然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的`内心没有放弃光明,所以阿炯的内心世界或许比现实更加美好。

  阿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妈妈。阿炯和迪克历尽艰辛才到了昆明,但一直没能找到妈妈。

  有一个好人是阿炯的母亲,可这个亲妈妈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想把阿炯送回老家丽江,可是阿炯坚决要找到自己的母亲。

  后来后爸宋英学把他捧成明星,把迪克锁了起来。迪克后来咬了厨师和白狮狗,所以他们准备打死迪克。阿炯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又开始当一个流浪的孩子。

  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不可测,令我感动!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13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14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叫迪克,它一生下来,父母就不喜欢它,它的主人就把它扔进森林,它才刚出生几个月,不会捕食,常常挨饿。

  在佛海镇东边土地庙的断垣残壁旁有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房,房间里有一张一动就会吱吱响的竹板床,床上躺着一位脸色蜡黄嘴唇苍白正在从阳间通往阴间道上彷徨挣扎的瞎老头,大家都叫他钱老瞎。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名叫阿炯的盲小孩,阿炯的阿爸阿妈离婚了,他的阿妈去了昆明,他跟着阿爸生活,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叫胖菊,于是就把阿炯送到钱老瞎这里学艺。

  有一天,阿炯碰到了迪克,于是就收养了迪克,迪克就变成了一只导盲犬。胖菊时常欺负阿炯和迪克,阿炯觉得不能再待在这里了。于是他和迪克去昆明找他阿妈。他们经过长途跋涉才来到了昆明,好不容易找到了阿妈,可是阿妈生活的也十分艰辛,如果阿炯继续留在昆明,会给阿妈添很多麻烦,于是阿炯决定带着迪克继续流浪。

  我觉得阿炯很可怜,他过的日子很苦,不过自从他有了迪克,阿炯就一点也不孤单了。我们和他相比,生活过得多幸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15

  迪克,是一只带有血统高贵的猎狗,由于他天生长得非常丑,刚刚剩下几个月就被他的主人遗弃,任其它自生自灭,但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来,逐渐学会自己捕捉猎物,一次偶然的机会然他感觉到它需要一个主人。但很多人都认为它丑、没用,不要它,也多次证明他有用,可一事无成,直到有一天,巧遇盲少年阿烔,本来想让阿烔让路,但阿烔却在慌忙之中丢了竹竿,迪克一次又一次的帮助阿烔,时间一长迪克就成为了阿烔的好伙伴、导盲犬。阿烔原来在茶楼拉琴,一年过后,他在茶楼拉二胡的位子却被一台录音机给取代了。

  迪克也是一只懂事的狗,看出了小主人的心事,便去了茶楼大闹了一场,而且还惊动的警察。要除掉迪克,阿烔被迫离家出走,去找自己的亲妈。经历了种种困难,才在红蕾剧院谋了一份拉二胡工作,却需要与迪克互动,以演译苦难生活来打动观众。但由于迪克长得太丑,一上场就把观众给吓着了。歌舞团的宋经理十分恼火,它才被关进靠近厨房的夹墙里边养着。

  过了不久,迪克的位置被一只善于表演的白狮狗所替代,而迪克在自己的角落里可是度日如年,当它知道自己的'身份被假冒,便咬了胖厨师和白狮狗,虽然解了气,但也为自己惹上了最大的麻烦——将被歌舞团当作冬至的下酒菜。当阿烔发现歌舞团宋经理的爱人就是自己的亲娘,而他们恰恰是因为名声、地位的原因一直在欺骗他时,阿炯作出了他一生之中最最重要的抉择: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佩服迪克那种坚决服从主人的命令、勇敢、为了小主人可以连自己的命都不顾。这一点,我们都应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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