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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时间:2023-12-24 08:01:17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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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

  今年以来,xx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加强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建章立制,落实责任,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放在首要位置。一是年初召开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印发《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今年xx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xx市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部署。二是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更加具体、清晰,以责任机制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为纽带,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监管权力、职责、奖惩相统一,为食品安全监管形成合力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坚持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制度和不定期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联络员例会制度。通过会议制度的实施,通报工作进展、汇总工作信息、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加强工作沟通和互动,增强工作合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协作联动机制。四是着力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食品买样费和检验费,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设备配置、联合执法和监督抽检经费,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来,市食安办强化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初级农产品环节:一是加大抽检力度,对全市1家批发市场,1家零售市场,45家超市、蔬菜专卖店等蔬菜经营单位进行周检测制度。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种植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等制度,对基地经营者、管理者加强了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农产品种植环节质量安全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

  养殖和屠宰环节: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26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30人次,检查企业1270场次,完成生猪“瘦肉精”检测8325份,肉牛、肉羊“瘦肉精”检测168份,生鲜乳样品检测10份。二是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生鲜乳生产收购专项整治方案通知》,于4月16日对辖区奶牛养殖场,乳品生产收购加工企业和生鲜乳运输单位召开整治活动动员会,对辖区内5家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屠宰场监管力度,对我市4家屠宰场(点)进行专项整顿,严格落实生猪进场(厂)查验登记、生猪产品流向登记、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登记、生猪货主和肉商(用肉单位)备案登记等监管制度。共出动综合执法81次,执法人员324人次,督查定点屠宰场(点)243家(次)、肉品市场162个(次),确保了上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生产加工环节:一是严把生产许可关,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对肉制品、调味面制品、速冻食品、食品添加剂、饮用纯净水、禽类制品、冷冻饮品、酒类及香精香料等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12次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抽查,抽查1000余批次产品。四是积极开展小作坊集中整治,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30余家,有效的规范了其生产行为。

  市场流通环节:一是严格执行许可标准,全市办理流通许可证2021户,乳制品经营户68户。二是加强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各类专项整治13次。三是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000个批次,委托质检机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检测42个批次。四是强化食品经营单位内部管理,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比照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一是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管理及监督执法工作,积极推进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825家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公示牌全部安装到位。二是针对我市辖区餐饮服务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年夜饭”、假冒鱼翅、午托机构、学校食堂、“透明厨房”、文明餐桌、高招中招、皮蛋产品、保健食品“四非”等专项整治行动1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0人次,车辆520台次,检查各类企业、商户3000余家次。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治

  今年以来,市食安办组织各相关部门结合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先后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夏”及高考中招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放心主食工程等10次全市性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涉食市场、种养殖基地、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宾馆饭店等食品经营主体6万余家次,全年全市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重拳出击,“百日会战”战果累累。1月5日至4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各部门戮力行动,齐力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暨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动员会,对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并下发《xx市食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具体要求,落实各项任务负责单位。二是多措并举,齐力整治。农业、畜牧部门以蔬菜高毒农药问题,养殖鱼和饵料鱼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问题,畜禽“瘦肉精”问题等为重点,强化用药执法检查,清缴禁用药物,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以调味面制小食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坚决取缔违法生产加工企业、黑作坊,严厉打击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结合中原红盾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全市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开展检查和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契机,对全市144家中小学校(含幼托机构)204家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确保学校食堂安全。食安办定期对各乡镇、部门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办公、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开展。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百日会战”工作情况,及时报道相关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活动开展以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4次,发放食品宣传教育培训材料2400余份,在相关媒体上发表百日会战相关信息10篇。

  (二)深入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一是3月14日至4月24日,以景区、学校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癸巳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暨春季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和旅游景点等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坚决捣毁黑窝点,保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二是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等问题易发、高发区域,5月份组织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对私屠滥宰,肉品无照经营,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销售私屠滥宰、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严厉查处。三是按照xx市安排部署,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问题米皮”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各部门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对从事米皮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认真细致检查,摸清米皮作坊及小商贩、店面等潜在食品隐患,规范其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问题米皮”违法犯罪,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共排查米皮生产环节18家,流通环节14家,经营环节134家。四是9月3日至11月3日开展以节日期间市场消费集中的月饼、糕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的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共抽检蔬菜样品516个,抽取生产环节食品样品94批次,抽检流通领域月饼7个批次,检查商户2100余家次,学校、幼儿园食堂5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家。

  (三)督查督办,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实效。为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我们采取多种方式督查督办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核查,解决问题。一是9月13日,市领导刘建武、缑云峰亲自带队检查双节节日市场,详细了解节日市场供应保障、商品价格,以及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对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管、抽检等情况,督查各监管部门工作,强化部门责任意识。二是成立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先后于9月9日、10日、17日,对学校周边以及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餐饮单位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具消毒等情况,各类小超市、小卖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销货台帐、持证经营情况,食品批发零售商户糕点饼干、月饼等食品的临近保质期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落实情况,要求经营者进货时向供货商索要“三证”,严把食品市场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食品安全宣传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食安办多举措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

  (一)创新载体,形式多样,信息宣传效果显著。一是6月17日,在炎黄广场举行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暨放心主食工程启动仪式,全面开展为期一周的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当天共设立咨询台12个,展出宣传展板46块,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服务群众近3000人次。二是联合工商、盐业等部门先后深入观音寺镇农贸市场、辛店镇中心街道、梨河等乡镇,引导村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辨别能力,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服务群众2000余次。三是联合工商、教育等部门组成宣传分队走进学校,开办“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对学生们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辅导,引导广大学生注重食品安全,提高学生对假劣、山寨食品的识别能力,呼吁学生们食用安全食品,自觉抵制学校周边小摊点、小商店内销售的三无食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在学校操场摆放食品安全展板,向师生们发放食品安全安全宣传书200余套。四是印发标题为“全民参与监督捍卫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将市农委、畜牧、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6个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印于海报下方,为消费者食品安全投诉维权提供便利条件,并将该海报发放至全市所有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各企业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为市民提供便利,向企业敲响警钟。

  (二)广泛教育,重点培训,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有针对性的对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员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行业道德伦理的宣传教育;对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原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良好生产规范、生产环节质量控制等专业知识培训;对餐饮服务从业者,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储存、烹调方面的卫生安全知识,以及专业操作规范要求、食物中毒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有效地确保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全年接受教育培训时间在40小时以上,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从业素质。

  (三)编发简报,发布信息,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一是秉承“以人为本、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编发《xx市食品安全工作简报》,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反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推介典型,探讨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利用xx市电视台、xx市黄帝故里网站及郑州日报等媒体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报道,积极宣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共上报信息120余篇,编发食品安全工作简报22期。三是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告,公布各相关监管部门的投诉受理举报电话,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关注食品安全的行动中来,共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吃的放心。

  五、健全机制,提升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一)监管网络体系拓展延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初步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三级网格、三级平台、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形成经纬交织、脉络清晰、覆盖全面的监管网格,实现了市、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健全、联络畅通、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由专人负责舆情监测、报告、处置程序等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促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医疗卫生应对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投诉举报妥善处理。根据《xx市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完善投诉举报受理、转发、移送、回复、曝光、奖励和信息研判等制度,规范受理程序,并建档立册,保证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2

  区食品稽查大队自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努力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1月7日开展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了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区食品稽查大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将“百日行动”与“放心早餐”、“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网格化的督导检查,把责任分解到中队、分解到岗位、分解到个人,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以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彰显魄力与信心、以“餐饮监管五统一”的创新举措凸显方法与能力,夯实我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让我区餐饮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取得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吃得到的成效。

  二、细化措施、标本兼治

  在此次行动中,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发扬“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新时期食药监工作精神,集中力量,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或暗访调查。一是规范持证亮证经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店堂的醒目位置,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双证”(健康证、上岗证)上岗,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工作,共查处2户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进行依法取缔处理。二是利用动态等级评定,认真梳理辖区内317户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情况,保证日常的监督资料的真实、客观、完整。三是逐家检查、一一核对台账,对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台账登记制度、进货查验、食品采购溯源情况,火锅店、烧烤店是否统一悬挂“生肉来源公示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14户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存在违规现象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四是着重对火锅店、烧烤店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情况进行严格排查,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工作制度,并要求餐饮单位在明显区域公示火锅等汤料成份,说明未使用非法添加剂等;五是重点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配备了能正常运转、清洗、消毒的设施设备,对消毒保洁设施不合格的5户餐饮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勒令其进行及时整改。六是在检查督导过程中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317份,约谈负责人23人次。

  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415户,其中包含季节性餐饮单位98户,此次行动中,我大队共出动餐饮监管执法人员8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台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17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68份,整改户数68户,承担重大活动保障2次。真正做到了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率达到100%;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率达到100%;餐饮单位有关添加剂公示率100%;对辖区内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达100%。

  三、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

  (一)让安全饮食伴随孩子的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我大队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开学前期对辖区内31户托幼机构(小饭桌)进行一次彻底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区“小饭桌”供餐二十条标准》进行逐一验收排查,督导“小饭桌”从业人员认真落实“硬件五统一、软件五规范”的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共有26家“小饭桌”符合备公示制管理,依法取缔不符合备公示案制管理“小饭桌”5家,通过张贴与区文化教育广播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区“小饭桌”综合整治情况的通告及不符合备案公示制管理“小饭桌”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良好的齐抓共管的监管氛围,确保“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稽查和监管力度,督促、指导辖区内4所大中专院校食堂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食品,并将量化分级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餐饮消费环境

  (二)让安全饮食从早餐开始

  区食品稽查大队以规范早餐餐具消毒方法为抓手,严肃整治早餐行业经营不规范行为,着力提升辖区内早餐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我大队对辖区内57家早餐摊店的负责人组织召开了“餐具消毒效果达标座谈会”,对餐具的热力消毒效果进行统一要求,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根据每日就餐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餐具,严禁出现未经消毒和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二次上桌使用;二是早餐店必须配备相应的消毒保洁设施,按要求进行消毒保洁;早餐摊点必须配备带盖热力消毒保洁桶,统一进行热力消毒;三是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四是统一张贴由大队免费发放写有“餐具已消毒,请放心使用”及举报电话的食品安全小贴士。同时,积极与区城管局进行沟通联系,形成联动,对不符合经营要求、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早餐摊点依法进行取缔,对4户存在问题的早餐店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使我区早餐的经营行为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三)让创新举措从实践出发

  我大队以“思路有突破、工作有创新”为工作理念,率先提出餐饮监管“五统一”的监管方法,将制度摆在明处、将监管落到实处。一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更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并要求辖区内各餐饮单位将统一编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张贴悬挂。二是统一公示牌。督导各餐饮单位将统一设计制作集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主要管理制度、量化等级评定于一体的公示牌、餐饮具消毒监督公示牌、生肉来源公示栏、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公示栏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或摆放,便于公众监督。三是统一食品安全知识岗前培训。不仅制定了培训月活动实施方案,还组建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教材编撰、考卷出题印制工作。通过召开培训工作动员会等宣传方式,使餐饮管理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四是统一建立许可监管信用档案。为提升餐饮监管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我大队督导各餐饮监管单位建立包括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供货资质档案、许可审批档案、量化分级管理档案、行政处罚档案、信用等级档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生产承诺书、食品添加剂备案表等组成的综合性许可监管信用档案。五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进货记录台账。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关”。我大队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统一印制并下发了餐饮业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采购、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八类台账;并印制台账登记规范,详细说明各类原料如何分类登记,台账内的登记项目如何填写及索证索票的归类粘贴保存等内容,让经营者切实把住食品原料采购“第一关”。

  随着暑期的临近,又适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质改革的关键之时,我大队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势头,始终秉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心齐风正、监管为民”的大队队训,不断夯实我区餐饮服务监管成果,为争创全省食品安全县区而努力奋斗。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3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新春佳节,切实保障我区节日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按照安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卫监〔xx〕69号)精神要求,我所于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积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年的首要工作来抓,卫生局及时召开卫生监督员会议,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为副组长的节日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

  二、落实责任、监督到位

  要求各综合监督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采取行业管理与片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在节前召开的卫生监督员会议上,反复强调全体卫生监督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餐饮业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突出重点、确保节日饮食安全

  针对我区属于城乡结合部、中小小餐饮单位多的特点,确定了以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及节日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为重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对采购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从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外观质量、产品包装、标识标签及说明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剂量等方面逐一进行自查,并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指导餐饮单位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采购的索证索票和登记制度,帮助餐饮单位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制度并指导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彻底杜绝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在检查中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食品专间等卫生状况;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卫生安全隐患,并与242户餐饮单位签订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

  元旦春节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0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42户。从检查情况显示,我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总体情况较好,绝大部分餐饮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规范管理,特别是餐饮具的消毒、保洁、贮藏等卫生设施有了较明显的改善。但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库房杂物未及时清除,储存的食品未隔墙离地放置;使用有色塑料袋盛装食品;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未加盖加膜等卫生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共108份,并对相关餐饮单位进行了规范的现场指导。

  四、落实值班制度

  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公开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3起,值班人员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保障到位,在全体卫生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单位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使全区人民渡过了一个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4

  为切实做好挹娄文化旅游节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xx挹娄文化旅游节活动"时间安排,认真完成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组织,提前摸底。活动前两周(8月3日—8月17日)对接待宾馆餐饮环节进行摸底。一是详细了解接待宾馆的`餐饮服务具体任务、内容,包括时间、人数、餐次、用餐方式、饮食习惯等,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和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掌握接待宾馆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供应方式。二是要求接待宾馆上报活动期间餐饮服务菜单,对餐饮加工各环节加强督查和指导,研究制定餐饮安全监督保障措施。三是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状况和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从8月3日起每周检查两次,活动前一周明天检查1—2次,同时针对具体情况随时与相关餐饮单位负责人沟通。

  二、落实责任,细化监管。我局成立了挹娄文化旅游节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接待宾馆为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xx县挹娄文化旅游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各接待宾馆从业人员餐饮食品安全教育,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登记备案制度,掌握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供应方式。

  三、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确保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按照挹娄文化旅游节活动安排和省、市局部署,我局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车辆20余台次,检查人员6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20余家,确保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进驻接待宾馆,开展全程监督。我局将于8月17日派出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进驻接待宾馆,对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和储存、菜肴烹调、熟食和凉菜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运输工具、容器、设备等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餐饮环节安全。

  五、落实食品留样备验制度。活动期间要求接待宾馆每餐每类食品留样48小时备查,留样量100—200克/件,盛于专用容器(保鲜盒)内,作好餐次编号和日期登记,冷藏保存。根据供餐特点可对留样食品内容进行增加或调整,确保留样备验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六、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活动期间天气炎热、人员集中等特点,充分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一旦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努力把危害降到最低。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企业发放随附单57本,向酒类经营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195张。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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