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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12 08:26:5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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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通用5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何不好好地做个工作计划呢?写工作计划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通用5篇)

  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1

  今年以来,我单位紧紧围绕年初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标,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20XX年郯城县实施棚改500套。抽调业务骨干,通过开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加大部门单位协调力度,全力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和安置房建设。目前,已完成拆迁,安置房土地摘牌,工程已进行招投标,确定了施工企业并已签订施工合同,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计划8月底前开工建设安置房。开展“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专项整治行动”。郯城县列入《20XX—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在建项目整治台账》的项目共15个,其中官北片区同时也是被列入省棚改“两快两早”专项整治行动的项目。截至目前,啤酒厂片区安置房验收交付,已完成分房;西关二片区安置房已验收交付,完成分房;沙窝崖片区已经完成分房;官北片区安置房已经验收,正在制定分房方案,近期组织分房;北关三片区已安置过半,剩余安置房也已验收交付,正在制定分房方案,近期组织分房;其他10个项目的安置房建设,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20XX年,我县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为30户。年初,依据《郯城县城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起草了《郯城县20XX年度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方案》,并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通知公示。一季度共受理、审核、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4户,发放金额11181元。完成发放任务113.33%。二季度已公示,公示期满即可发放。

  (二)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郯城县批准改造的老旧小区共有18个,涉及居民2149户、67栋楼,总改造面积232077.51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5596.03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造价预算、项目招投标,进入施工阶段。

  (三)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集中整治。一是高度重视,制定出台《郯城县物业服务市场考核办法》和《郯城县红色物业“十项制度”》,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抓手;出台《郯城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物业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工作专班、县纪委工作专班双线推进,狠抓物业领域问题整治。二是积极协调和部署,县纪委、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等部门联合召开全县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下发自查清单。三是成立问题排查组,有县纪委牵头对县内部分物业管理小区进行了入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现场征求业主及物业企业意见,了解物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四是强化宣传。召开现场观摩会议,组织全县物业企业负责人赴中央华庭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大意义和此次专项整治内容。五是加大检查力度,公安、市场监督、住房保障中心、消防和郯城街道等部门联合开展物业领域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做到边查办改,即知即改。截至目前,共排查364个小区、家属院,排查问题966个问题,已整改820个,完成率达84.8%。

  (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狠抓服务和工作效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为企业营造较好的投资环境,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共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15件,总投资预计36亿元,开发面积94.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71%。新开21个监管账户,新增监管资金18.09亿元,累计总余额8.6亿元。保障了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开展,有效防止了项目烂尾。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4个,备案面积29.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4.93%。

  1-6月份,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和授权网签合同业务42个。预售面积74.44万平方米(去年同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2个,预售面积4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0.68%。全县商品房销售7497套,面积57.84万平方米,交易额35.26亿元,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53%。住房销售均价669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8.95%。办理房产中介机构备案6家,发放备案证明6个。自2020年以来,办理备案的房产中介机构累计31家,发放备案证明31个。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机构销售注意事项和二手房销售机构销售注意事项。

  (五)国有房屋征收工作。一是扬尘治理。根据洗尘工作专班的安排,不分节假日,每日巡查拆迁工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其主管单位,确保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成征收前富民路中段打通工程摸底。涉及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有商业总公司家属院和县政协家属院两处,占地9356平方米,住户29户,总面积6969.48平方米。三是完成建设路以北至保险公司郯东路东西两侧片区及肉联厂片区调查摸底。其中建设路以北至保险公司西侧片区共涉及房产约175户,总占地面积约140亩,空地面积约42.62亩;郯东路东侧共有物资局家属院、燃料公司家属院和南关二居民120户,空地面积7.14亩。肉联厂院内住户37户,空地面积10.24亩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力度,圆满完成改造任务。抓好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500套的安置房开工建设,完成市布置的20XX年度安置房基本建成任务;完成二、三、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受理、审核、发放;抓好“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确保郯城县达到要求安置进度;认真完成省、市各级公租房、棚改管理系统维护;认真完成省、市各级公租房、棚改数据收集、整理及报表,确保不漏报、虚报、瞒报。

  (二)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切实改造居住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业主在改造内容上形成共识,积极出资。二是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三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发债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争取,为项目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三)继续强化服务和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严格落实放管服要求和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简化办理流程,切实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结合我市即将实施的《临沂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细则规定,依托全市信用管理一体化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行信用考核评定;加强商品房开发销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规开发销售行为;抓好商品房销售网签合同备案,继续协助组织部做好干部房源查询工作;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加强二手房交易行为监管,重点是加强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全力推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发展,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以物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完善细化物业考核办法,将专项整治、红色物业支部建设等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记入信用档案,对服务质量差、投诉率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在郯城电视台、郯城网上等进行公开曝光。二是实施联合奖励、联合惩戒,建立红黑名单,扶持实力强、业绩好、信誉佳的企业做大做强,对失信的物业企业坚决清出市场。三是继续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持续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四是继续打造红色物业品牌。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与“红色物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擦亮“沂蒙红管家,服务三六五”物业管理工作品牌。五是以党建引领为抓手,积极搭建群众诉求云平台,将全县物业服务小区纳入云平台,实现业主足不出户了解小区动态,享受物业服务。建立业主投诉云呼叫,物业企业云解答机制,实现建议快送达、诉求快解决,疑问快解答,让业主通过平台参与到物业管理全过程,构建党建引领、群呼必应的物业管理品牌。不断提升小区业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国有房屋征收工作。依据《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制定出台《郯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建设路以北至保险公司郯东路东西两侧片区及肉联厂片区的征收工作。做好扬尘治理,确保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2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1、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情况

  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为映山红宾馆、金孔雀地块一期(一期)等四个地块安置房,新建安置房1366套,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95620万元,20XX年计划完成投资28686万元。新建安置房已于20XX年5月20日正式开工,目前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已完成投资约6000万元。

  2、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

  我县20XX年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嘉盛纺织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县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美央电子科技保障性租赁住房、嘉悦新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4个项目,共计1127套,建筑面积5.8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2540万元,20XX年计划完成投资8930万元。目前除嘉悦新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在施工外,其余三处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基本完工,20XX年已完成投资5900万元。

  3、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情况

  20XX年计划加装电梯35台,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目前已通过六安特种设备验收电梯27台,正在施工11 台,完成投资900万元。

  4、住房补助补贴情况

  目前公租房补助已发放253.6970万元,住房补贴发放55户,共计12.4261万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一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安置房建设的安全与品质;二要提高建设速度,将滞后的进度赶上。

  2、保障性租赁住房

  抓紧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认定、管理工作,将上级补助资金及时准确下达至建设单位,提高工程施工速度,筑牢项目建设品质。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进一步提高电梯加装审查效率,缩短办理时间,细化过程中的监督与指导,严格各环节的.把控,完成年度电梯加装计划。

  4、住房补助补贴

  及时进行住房补助补贴的资格审核,确保完成年度住房补助补贴发放计划,做到“应保尽保”。

  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3

  20XX年住房保障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度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心的工作部署要求,住保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政府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解决低保、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1、舒城县20XX年棚改户数计划为一个项目舒城县南溪河南岸周边棚户区,地块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南溪路以南,龙津大道两侧范围区域,改造户数1300户,全部实物安置。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①、南溪河南岸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拆迁摸底工作;

  ②、安置小区青墩小区位于鼓楼北街与纬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05亩,总建筑面积18.4万平米。本小区项目工程已经于20XX年10月份开工。

  2、棚改资金融资情况

  申报20XX年安徽省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5.2亿元,已经审批通过发放到位。

  3、租赁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为500户,住房租赁补贴已经受理450户,审核通过户数424户,审核未通过户数16户。

  4、保障性住房租金收情况

  保障房租金截止6月中旬共收取租金568万元。

  5、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成情况

  1、舒城县20XX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为四个项目(安徽华辉塑业160套,舒城县杭埠产投产业园120套,舒城县杭埠园区-唐王青年之家504套,水木清华216套)1000套。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①、安徽华辉塑业60套已经建成;

  ②、安徽华辉塑业100套,舒城县杭埠产投产业园120套,舒城县杭埠园区-唐王青年之家504套,水木清华216套四个项目已经进入规划设计阶段。

  6、财务管理情况

  ①、按财政、审计要求规范基建账户和补贴资金账户规范使用要求,我单位为县财政部门代收租金,统一缴入国库集中支付。在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使用方面,住保股每一笔支出均严格按照要求,手续齐全,来源、支出明细清晰,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②、根据皖财资[20XX] 214号和舒财资[20XX] 4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上门核查梅河苑小区门面房实际最终承租人情况,确保门面房免收的租金全额退还给上述房屋最终承租人。

  7、服务管理情况

  ①、今年来,我单位加强了对保障房小区的服务管理力度,采取上门巡查、挂条幅、张贴通告等措施,制止保障房转租、转借、闲置和从事违法活动等现象,取得了一定成效。小区内的物业服务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提升,违搭违建现象得到遏制、绿化环境优化、安保工作更加规范。同时,加大力度进行门面整理及空房清退工作,全县保障房门面合同全部重新签订,实行“先交租后使用”制度,遏制之前欠租拖租情况,对欠租户进行租金追缴,并清退变更40多套租赁户。对小区居民上门维修50多次,维修费用共计7万元多,对保障房小区居民反映的诉求都能及时解决。

  ②、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清理

  5月份,为进一步堵住“违规转租”源头,实现主动管理和服务,我单位与舒城县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多次联合检查房产中介单位是否存在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现象。

  ③、智能化管理

  为提升保障房管理与服务水平,4月份阳光花苑小区又增设了智能门禁系统,由我股室投资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系统,由物业公司采取业主人脸录入采集,对小区进行规范管理,这样非本小区业主杜绝入内从而能有效控制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后期升级智能门禁系统捆绑公租房租金收费系统,这样可以实时提醒小区业主和管理人员欠租情况,促使业主按时缴费,有效的提高租金收缴率。

  ④、部分保障房小区当初建设时天然气配套没同时施工,我单位积极主动与皖能天然气公司和昆仑天然气公司联系协商天然气开通事项,解决租赁户生活需求。

  ⑤、民生工程“走上街头”集中宣传

  今年4月6日在保障房小区悬挂宣传条幅;5月7日由房管中心分管领导带队进保障房小区和棚改安置小区集中宣传保障性住房政策及棚改相关政策,为广大群众讲解保障性住房资格办理的相关知识,对办理保障房热线电话、申请流程、政策解释等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百姓获取信息、解决问题的意愿。

  二、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工作任务目标

  ①、完成南溪河南岸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1300户拆迁工作;

  ②、完成租赁补贴发放计划任务500户的审核工作,计划补贴金额135万元的发放工作;

  ③、完成棚户区基本建成2392套(晴川一品、左岸春晓、双溪人家)的任务;

  ④、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实际开工前期工作。

  2、加强运营管理工作

  ①、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项目建设,落实并完善保障房并轨运行工作。

  ②、加强后期管理对在保住户进行全面清查,全县保障性住房开展以清房租、清违规、清房源为主的.“三清”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查处欠缴租金屡催不缴行为;逐户清理违规承租保障房情况,主要包括:转租、转借情况;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保障性住房资格情况;改变房屋用途方式在保障房从事违法活动情况;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保障性住房,拒不恢复原状情况;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或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情况;承租人购买自有住房、商业用房或其它形式获得城镇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享受资格情况;确保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使用的公平公正,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使用频率,完善审查和监督机制,建立租金收缴、分配入住信息平台,清退违规占用保障房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档案信息平台,实现保障对象一户一档,房源信息一套一档。

  3、严明纪律提高效力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1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第二年,住房保障服务股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县委“领跑六安,链上合肥,融入长三角,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发展思路,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后续管理工作有点滞后。住房保障服务股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的坚强领导下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过难关、出成绩。

  ①、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把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申报审核关,杜绝说人情走后门;

  ②、强力推进棚改安置房在建项目,尽快竣工交付使用。制定更为科学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机构的办事效率;

  ③、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政策公平、公开、公正;

  ④、在县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切实有效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XX年下半年我股室将按照工作计划和中心要求工作任务目标,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使20XX年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4

  一、审核细致,宣传到位

  组织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廉租住房审批流程和相关政策,使社区干 部充分认识到廉租住房摸底调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针对特殊群体进行走访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使廉租住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对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仔细认真的做好政策讲解工作,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说明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政策知晓率。

  二、扎实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1、结合网格化管理,严把准入关。在网格化管理中,根据群众服务需求,及时调整思路,按照“责任网格化,服务网络化,管理一体化,信息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在受理廉租房申请,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入户摸底调查等形式,将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婚育情况等基本信息反馈给社区负责人。这样就能做到“弄清一户,审核一户”,避免将一些不符合条 件的居民纳入到保障范围。

  2、规范审程序,严把审核关。每季度对社区初审上报的廉租住房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听取每一户申报家庭成员组成、住房情况、家庭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的汇报,对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重新入户核查,再进行研究商定,集体把关审定,确保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杜绝人情关、面子关、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严格公示程序。为了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使困难群体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公示公告栏,对通过审核的廉租住房保障户进行公示。

  4、建档立册,规范管理。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档案的.建立、完善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报人员建立电子表册,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阅任何一个申请人档案,并根据电子表册将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廉租住房保障户的档案区分开来,实行廉租住房档案专柜专人管理,确保档案材料规范有序。

  下半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5

  上半年,县住保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房地产业发展、棚户区改造以及烂尾楼处置等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盯重点促发展

  20XX年,县住保中心承担重点项目工作共有13个,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5个(均为续建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房地产业重点项目资金规模较大,对固投拉动、财税收入、地方经济发展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1-5月份,房地产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5亿元,同比增长121.6%,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4个百分点。

  (一)跨越发展铸辉煌。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国宾天下、恒大中央公园、中梁年国宾天下御府、汉都·中国府、融翔年时代之光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均为续建项目,融翔年时代之光一期工程已交付使用,二期工程计划11月交付,其他项目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上半年,我县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快速健康趋势,仍然保持供销两旺的良好态势。共发放预售许可15宗,许可预售面积45.6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884套33.74万平方米、非住宅263间1.41万平方米)。共4053套,销售面积35.0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05266.75万元,其中住宅销售套数2884套,销售金额193800.19万元,商业套数158套,商业销售面积1.18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0927.75万元。

  (二)棚改托起安居梦。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建成3307套。目前,已完成2021套(北关一期861套,濉芜星城二期720套,陈集440套),完成率61%。二是资金筹集情况。获得第一批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债券资金3.18亿元;溪河一期、杜庙二期棚改专项债券2.97亿元发行申报工作已完成。三是实施棚改百日攻坚。科学分析当前棚改工作重点,建议实施棚改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力量,全力解决棚改征收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百日攻坚行动启动后,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镇居全力推进,吹响了攻坚集结号,对“钉子户”依法进行强制拆除,仅20多天时间,已完成三分之一的攻坚任务,氛围已经形成,攻坚必将大获全胜。

  (三)优化环境促招商。坚持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优化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跟踪服务计划投资8000万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维也纳”大酒店项目,跟踪洽谈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商业综合体项目,集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家居卖场设计及管理服务于一体。

  (四)老旧小区换新颜。20XX年实施工商、审计家属院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计划投资75万元,惠及61余户,现改造项目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二、紧盯难点快破解

  (一)因企施策解难题。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工作,多次深入调研、认真排查梳理,紧紧盯住工程建设、业主入住、产权办证三大重点任务,针对14个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的整改工作,因企施策,积极探寻出解决遗留问题三大路径:指导业主自救、顺应市场激活,依法破产处置。海通财富等8个项目通过自救的方式实现业主入住。“英伦城邦”、“锦绣花园”、“百善·恒鑫城”三项目正在积极对接洽谈,稳步推进。“宏宇之心城”和“中苑大厦”两项目分别于20XX年8月2日、20XX年9月25日正式破产立案,20XX年3月31日、5月26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分别主持召开两公司破产和解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均表决通过了破产和解方案。两项目分别于县建投集团、市建投集团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目前正在做复工前准备工作。

  (二)遗留办证快推进。为加快处理我县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的“难办证”问题,落实好省委巡视反馈房地产遗留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参照市做法,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濉溪县处理房地产项目办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出台后将根据工作流程,加快推进房地产项目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维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遗留问题处置。压实包保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工作。积极做好宏宇·之心城和中苑大厦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工作,争取年底前实现复工建设。加快出台《濉溪县处理房地产项目办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文件要求以及具体工作流程,强化落实责任,加快处理房地产项目办证遗留问题。

  (二)全力实施百日攻坚。认真贯彻落实濉溪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棚户区改造百日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推动项目建设为导向,统一思想,加强指挥调度,全力实施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强力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在项目手续办理、融资贷款、房屋征收、拆迁建设等方面提速推进,确保棚改项目及时净地交付、按期开工,进一步加快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做好住房保障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房地产管理工作,做好《预售款监管系统》、《二手房资金托管系统》系统试运行及相关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做好信用信息发布工作;认真做好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审计等相关工作,做好购房补贴公示、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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