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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02 15:00:2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

  根据《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方案》(仁教科字[xx]13号)精神,为使全市教科系统爱卫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XX市委、市人民政府创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以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卫生行为、创造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素质,全面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

  4、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其中鼠、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蝇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5、开展创建“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工作,挂牌率分别达30%以上和100%。

  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好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和蛔虫感染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点及办法

  (一)加强爱卫组织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爱卫组织和管理机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爱卫工作机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爱卫专管员专门负责,并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经费到位、条件保证。提高爱卫工作质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创卫指标和资料档案的归档整理。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人人参与氛围

  1、切实加强“爱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展板、校园广播、网站等宣传阵地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创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卫生、校园环境保护、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宣传爱卫工作意义、内容,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对爱卫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爱卫的良好氛围。

  2、重点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

  xx年4月是第26个爱国卫生活动月,结合当前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广泛发动师生,全面整治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教育系统整体卫生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

  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开展学校环境卫生及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教室、宿舍、厕所等校园环境清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师生宿舍、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开展每日清洁扫除、卫生评比等活动。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市爱卫会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蟑灭蝇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杀灭活动顺利开展;坚持药物消杀与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重点对学校食堂、餐厅、垃圾场、下水道等部位进行重点灭杀。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

  (三)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1、严格规范健康教育课程。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每周0、5节健康课,做到“六有”(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评价),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健康教育常规,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严密课堂组织,提高教学质量。健康教育教材内容不足的,可自行充实校本教材,重点抓好学生的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控烟教育、疾病预防教育和膳食营养教育等。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第26个爱国卫生月”、“5月20日中国学生营养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12月 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围绕《健康66条——公民卫生与健康知识手册》内容,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媒的教育功能,扩大健康教育的辐射面,通过发倡议书、请家长进学校、组织宣讲队进社区、“小手牵大手”等多种形式,让健康知识进万家。

  3、认真组织健康教育评价。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组织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评价工作,通过学校自查和市教科局评价,进一步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同时,认真组织一年不少于两次的机关人员和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的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积极开展“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利用多种形式传授创建知识,进一步优化学习和工作环境。同时,对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创建成功。

  5、重视近视眼防控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进一步落实每学期2次的学生视力监测制度和监测结果通报制度,使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四)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建设。

  1、全力推进各学校“旱改水”的改厕工程。认真清理重点区域学校的厕所情况,xx年春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改厕任务,使之合乎《中小学厕所建设标准》。

  2、搞好种草植树工作,改善校园环境。改善教室照明、增设水龙头洗手池等,使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加强教育系统在建工程管理,按照文明规范施工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相关管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卫生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管理。

  1、加快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置凉菜制作专间和二次更衣间,完善消毒和餐具保洁设施,实施食堂规范化管理。

  2、加强学校及教育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收集汇总近三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资料齐全;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并严格落实。

  4、严格进行餐具消毒和存放,操作间要环境整洁,主、副食品的贮藏符合卫生标准,有防鼠和防蝇设施;加强对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学校饮用水日常管理,杜绝学生饮用生水。

  1、重点做好校园桶装水索证(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和净水器定期消毒工作,做好桶装水索证、检验相关资料收集和净水器定期消毒记录,禁止净水器摆放脏乱的环境,坚决杜绝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2、扎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各项工作,杜绝学生饮用生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七)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预警能力。

  1、积极做好重点时段的季节性流感、禽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督促出现流感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及时就医。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学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防止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2、加强传染病易发季节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开展传染病预警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并按规定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八)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完成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配合疾控部门做好蛔虫感染监测工作,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内。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1、各学校校长务必加强爱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合作,落实专兼职人员管理,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在本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各学校可创新性开展其他爱卫工作;爱卫工作资料收集、报送请按仁教科创卫[xx]2号文件执行。

  3、积极开展爱卫宣传,向教科局创卫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邮箱:。联系电话:。

  4、市教科局创卫工作督查组采取平时与集中的形式对各学校爱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不能如期完成任务、不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以及其他影响市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

  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我中心依据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上级机构分配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能力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水平。

  一、具体职责

  1.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3.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4.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6.完成上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7.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1)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基本资料。

  8.做好居民家庭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及安全巡查记录,每季度五户整理存档。

  二、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活动

  1.于第一季度完成{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2.于第二季度完成{饮用水卫生安全小常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留有影像资料。

  3.于第三季度完成{学校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科普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4.于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三、做好上级培训及本院内部培训资料整理

  1、上级培训:将上级培训通知,培训材料,会议签到,培训影像资料及相关学习笔记整理存档。

  2、本级培训:做好本级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成绩单、培训试卷、培训影像资料、培训小结整理存档。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监测水平。

  2、配合院内专职传染病管理主管人员,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自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做的更好。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

  卫生监督是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政府形象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的安全度,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水平,增强业主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特制定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广大业主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培训范围

  全乡各类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或直接从事卫生监督活动的人员、放射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公卫所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培训要求及方式

  (一)培训要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经营业主的培训纳入等级评审、信誉度评审内容。

  (二)培训方式:以会代训,现场学习,专家讲课。

  1、经营业主、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厨师、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得少于四期,每期一天。

  2、卫生监督员的培训,由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执行。全年不少于四次,每次一天。

  3、医疗卫生监督培训,由执法大队医疗卫生科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次,每次一天。

  4、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期,每期一天。

  5、食品卫生管理员、放射人员的培训由卫生局统一安排时间。

  四、培训内容

  根据各单位不同工作职责组织分类培训:

  (一)对全县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学校食堂、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内容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及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等。

  (二)对放射人员培训内容为:《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许可证》申办程序、《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

  (三)对卫生监督员培训内容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等等。

  红旗乡卫生监督站

  20xx-05-30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4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健康宣传教育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5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

  结合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渔具、船舶制造、化工、电力、冶炼、水泥制造、制鞋、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开展情况、体检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的相关性、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对患有职业禁忌证人员的调离情况,对职业病病人妥善处理情况等。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

  重点检查XX年度(XX年10月1日至XX年9月30日)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三)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XX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和行业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对XX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

  (二)各市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防治知识。

  (三)各市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及时向卫生局报告。

  (四)各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收集、整理本市查处的典型和重大案件,于XX年10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以及处罚的违法企业/单位名单、典型案件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科。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6

  为了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净化医疗市场环境,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现将**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持打击和规范并重,坚决取缔“黑诊所”,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专业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药店坐堂行医行为、非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教育,做好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二)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严肃查处采供血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采供血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放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治疗卫生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及个人防护和剂量检测等情况,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四)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把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作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打击和规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围绕工作重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全县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实现监督重心下移,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各项整改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努力实现医疗卫生监督的总体目标。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印刷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要充分发挥一级哨点单位(镇卫生院)和二级哨点单位(村卫生室)打击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的作用,带动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把打击非法行医的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依法就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7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8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双龙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收集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9)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10)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9

  20xx年新晃县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公正执法、高效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各项卫生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以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贴发展大局,着眼民生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监督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管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管理体制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完善被监督单位卫生信息建档,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及业务系统,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卫生监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进一步完善、明晰、细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卫生部《20xx-20xx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我所拟于2014年继续举行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1、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核准”的程序操作,并实行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卫生学现场审查。

  2、抓好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纸质和电子档案。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年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学校特点,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托幼机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检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年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流程、涉水产品索票索证情况等。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每次重大节会活动前监管。二是开展水质检测,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抽检一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抽检二次。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单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加强持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

  1、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县232家持证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检查频次达到2次/年,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注册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等。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试行管理办法》(粤卫[20xx]1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监督,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守法执业意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拟1月份与乡镇村卫生站签订《医疗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以推动医疗机构自觉改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3、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拟9-11月份对我县持证医疗机构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验工作,实行现场校验制,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状况和校验结论,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4、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拟5月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源性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考核,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诊疗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诚信守法,规范执业,同时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动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公告栏,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历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历打击隐藏在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证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行为。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4、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药店内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消毒效果监测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2、拟在7-8月份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测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紫外线辐照强度、治疗室、主要功能室空气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督检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

  3、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医疗废物的处置途径等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县城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梅州市金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扩大统一回收范围。

  (十一)加强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区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卫生执法环境。举办全县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

  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

  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______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1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成立新桥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组 长:闫国成 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院长 副组长:董高岭 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主管副院长

  张彦 卫生院防保站副站长

  成 员:郭向东 朱领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董高岭担任,成员郭向东和朱领杰负责日常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协调联系。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服务流程

  (一)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二)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五、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六、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2

  20xx年,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区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克难求进,切实推进项目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卫生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一、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能力作风建设

  (一)加强能力建设

  1、按照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与技术支持机构协调机制,使全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xx年度市卫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卫生监督所年内力争通过体系评估考核验收。

  2、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全区本底档案建档率达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督监测、投诉举报等主要模块正常使用,各类工作数据全面、及时、准确。

  3、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有效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完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和技术指导,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

  4、加强各类工作资料报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按要求填报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卡及汇总表,上报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医改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规范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和负责人,完善资料上报程序,严格执行资料上报时限和要求,提高资料报送质量。根据省卫生厅《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各专业工作数据填报应通过登录“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饮水监测、国家专项”窗口,直接进入“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于20xx年11月10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上报市卫生监督。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职责要求,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2、完善考核机制。在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增强考核工作的动态性、随机性、主动性,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情况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切实达到推进规范管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考核体系。

  3、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和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卫生监督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知识更新和执法能力规范化培训教育,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确保全年业务培训量不低于40学时/人,提高全区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讲求实效,培训资料齐全。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能力作风评议和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区卫生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被监督对象和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各界对我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

  2、优化卫生监督服务工作。始终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各项优质服务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服务,大力推行卫生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指导相结合,不断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行为,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助推企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完成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公布、上报检查和整治结果,有计划、总结、台帐。各类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2次/户以上。餐饮业、公共场所等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行业卫生监督频次达到相应的要求。根据上级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抽检结果。结合本区特点,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公布抽检结果。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政府要求,在区食安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障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督。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鼓励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HACCP、“五常”、“六T”等科学管理手段,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做好A级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和推荐申报工作。重点控制原料、储存、制作、餐具消毒、废物处理等关键节点,防止食品污染,落实防控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提高量化等级的A、B级比例,A级、B级单位数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度上升,争取年内A级达到单位数10%以上。学校食堂B级以上单位数达80%以上。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结果公示、食品安全信誉度信息公开为切入点,以强化餐饮单位自律规范管理、深化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监管为重点措施,以实行科学标化量化操作规范与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为结合点,以培育自律管理先进典型与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执法单位监督指导与企业承诺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相结合等为重要方式,以全力打造守法循规讲道德、自律管理较严谨、原料购进可追溯、加工过程较规范、关键环节能控制、内外环境较清洁、群众就餐满意的示范单位为目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和指导基础条件较好、参创积极性高的街道及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参创工作。全区创建成1-2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15家示范单位。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开展餐饮单位索证管理专项整治。以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严防“地沟油”、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餐具消毒专项监督检查。以严格执行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消毒方法和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为重点,开展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小餐具消毒专项整治,督促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台账,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追查来源,严肃查处。大、中型餐饮单位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消毒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开展旅游景点及其周边旅游定点餐饮店和农家乐旅游餐饮店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五是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建筑工地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加大监督监测,及时发布预警。完成省、市下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现制果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测和抽检。及时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5、完善监督制度,坚持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餐饮业食品安全公示制度、承诺制度,食品原料、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三双”特色管理制度,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提升监督管理能力。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居民安全就医,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举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加强继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工作推进年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推进工作,在本地区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网络,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档案;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等相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并实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

  3、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在我区已开展的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

  4、开展医疗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种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打击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违反“八不准”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切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5、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归口收治、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对违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调研。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现状调研方案的通知》,完成相关调研任务。

  8、开展医院感染管理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消毒产品情况,依法对医疗机构内消毒器具开展消毒效果抽样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样检查结果。

  (三)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各项目标,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1、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本辖区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结合本地放射卫生工作现状,按照上级部署及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放射卫生监督内容,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认真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1、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

  3、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动态掌握全市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继续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切实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单位摸清本底,进行许可,每户每年监督与检测4次以上;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2次以上。

  2、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按照20xx年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在每年5月份的第三周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12320”热线和各地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六)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1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主动深入学校,认真履行职责,以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1、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供水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防范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针对2011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监督抽检工作要积极联系疾控部门,联合行动,采取集中抽检的方式,减少时间和人力的投入,做到100%覆盖。

  2、重点检查内容: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商场(含超市)空气质量和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对全区范围内全部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量化评级工作。游泳场所、住宿行业量化分级率达100%,沐浴、美容美发行业量化分级率达80%。

  (八)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消毒产品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监管,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加强消毒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内容包括索证、验证及资料建档情况、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等内容。

  2、加强消毒产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重点单位:各级医疗机构、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场所等)。

  三、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一)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继续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指标,不断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努力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二)预防性卫生监督与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放射诊疗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卫生检测或者评价工作。

  2、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是依据《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在规定时效内办理上报、审批或核、换、发证手续。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规范许可审查评分表、许可文书及用语。卫生许可现场卫生审查率100%,卫生许可合格率100%,卫生许可档案实行一证一档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三是根据相关规范,分级负责,协助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有关健康相关产品及相关场所开展卫生许可初审等工作,协助审查和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本地获得有关许可的单位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3、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地方政府要求,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审核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发放条件,确保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资料审核率100%,许可合格率100%。凡属一票否决项目不予许可准入。其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

  (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与卫生保障工作

  1、投诉举报查处。加强投诉举报管理,保证投诉举报(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首问负责制,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办理率、办结率、反馈率(有联系方式的)达100%,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档案规范完整,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机构、专业队伍和设施装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培训、考核、演练、常态管理等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参与应急技能竞赛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各项资料齐全,全面检验和提高卫生监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书面总结,并严格按规定上报,保证信息畅通,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参与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要提高到达事发现场的及时性和调查取证的完整性、规范性,对肇事者依法进行查处。

  3、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集中供餐(集体食堂、学生用餐、大型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接到任务后,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程保障,做好执行情况记录、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日记及总结,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

  (四)卫生行政执法和监督稽查工作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行政责任意识,加强内部执法质量管理,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并受理、立案,依法查处卫生违法行为,无证经营查处率和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实行行政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月报制度,全年卫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较上年明显提高。认真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3、强化监督稽查。继续巩固稽查示范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将稽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完善并贯彻落实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内部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规范等情况的专项稽查,确保全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形象良好;开展内部稽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提高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质量。全面规范操作行政权力内控系统,落实权力内控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管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继续全面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坚持处罚决定前互审制度,做好一案一评、日常抽评、年终考评和年度案卷总评工作,一般程序案件审查率100%,简易程序案件及其他各类文书抽查率不少于30%,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制作质量,确保每起卫生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卫生行政处罚卷宗有专人负责统一归档保管,归档率100%。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比。

  5、加强执法证件和监督员个人信息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卫生监督员证,并加强证件管理。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档案,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员个人信息资料。

  (五)卫生监督科教宣传工作

  1、做好餐饮业、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使各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2、加强与其他卫生监督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卫生监督管理为重点的科研活动,强化调查研究,努力探索绩效考核、项目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提升卫生监督的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卫生监督案例点评”工作,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3、围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整合宣传资源,构建形式多样的宣传平台,大力推进新闻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打造宣传品牌,全面提升卫生执法形象,为我区卫生监督事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地明确专人(1名信息员)负责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通过区公共卫生网站及上级网站、专业信息、简报、刊物及时公布卫生监督动态,报送卫生监督信息稿件每月不少于2篇,全年上级网站、专业信息、简报、刊物等录用工作信息不少于6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渠道加强社会宣传,通报卫生监督动态,报道案件查处。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在农村、社区、学校、广场等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法律法规社会宣传活动,开展“健康社区行”活动等宣传活动。

  4、推进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开辟新途径,探索新办法,运用新载体,创造新机制,增强卫生监督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生命力,提升卫生监督事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3

  20xx年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XX区卫生计生工作思路是:围绕区委区政府“123456”的战略部署,遵照《20xx年XX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突出创新驱动,狠抓改革攻坚,重在落实推进。全年重点抓好七大工程,完成好“十二五”规划目标,谋划好“十三五”发展任务,进一步提升龙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水平,夯实建设龙岗“健康之区”的基石。

  一、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工程

  通过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加快提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与资源配置水平,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重点做好以下19项工作。

  (一)加大政府投入,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着重加快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包括:

  1.完成区三院(原横岗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地下室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推进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完成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的施工招标。(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区中医院增开病床150张。(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4.区人民医院门诊楼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5.推进龙岗中心医院内儿科楼修缮工程,完成施工招标。

  6.完成区四院(原南湾人民医院)原址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和过渡用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7.启动区二院(原布吉人民医院)业务用房改造立项。

  8.启动区中医院特需病房(国际部)改造。

  9.推动坪地医院二期用地整备工作。

  10.开展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病人日间照料中心前期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

  11.加大对医疗设备的投入,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更新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区政府民生实事)

  12.结合区政府及市卫计委要求,完成《XX区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13.积极向市卫计委争取将在坂田片区规划的原市肿瘤医院调整为综合医院,力争改变坂田片区无规划公立综合性医院的局面。

  14.加大引入社会办医力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提请区政府出台《XX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医院的指导意见》。

  (三)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

  15.建成覆盖医院、社康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实现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康中心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16.全面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全区二级以上医院预约放号量超150万,预约服务量超30万人次,预约率达20%以上。(区政府民生实事)

  17.稳步推开“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新增区人民医院和坪地人民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区政府民生实事)

  18.联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加强设备采购资源统筹;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设备采购的事前评估、规范采购与事后跟踪问效。

  19.探索在龙岗中心医院建设区影像集中阅片中心,解决基层医院阅片人员缺乏问题,提高阅片质量。

  二、高端医疗服务培育引进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打造国际医疗中心”的战略部署,以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ppp模式为驱动, 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端医疗服务资源,积极建设名医(名科)、名院、名诊所,提升高端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20.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1. 积极推进康奈尔大学、纽约长老会医院、莱蒙顺泽集团利用计生服务中心大楼举办国际医疗中心项目,探索建立高端影像中心、开办国际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年内试运营。(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2. 与南方医院签订“南方医院深圳消化病诊疗中心”合作协议并推进建设。

  23.积极推进伯明翰大学、皇家伊丽莎白医院、广州裕恒公司与中心医院合作项目,力争签订合作协议。

  24.力争龙岗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医院加挂XX市耳鼻咽喉科医院牌子;推动与香港大学牙学院合作。

  25.推进区中医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合作深化;力争将区中医院纳入广州中医药大学与墨尔本大学生命健康学院深圳特色学院体系内;在区中医院设立院士工作站。

  26.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与华大基因联合建设华大基因深圳临床医学检测中心、杨焕明院士工作站、转化医学中心及XX市医学重点实验室。

  三、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平台,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为核心,大力开展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学科群体,着力构筑“医学高地”,为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重点做好以下8项工作。

  (一)统筹规划,推进医学学科科学布局、错位发展、形成梯次,将20xx年打造为我区医疗卫生“学科建设年”。

  27.推进各医院创等级医院、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工作。

  28. 借助市级重点学科开展结对共建、学科植入,建设与区内20个专科的学科联盟。(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9. 加强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特色学科建设,开展区级医学学科评估,遴选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和区级特色学科,局、院两级设立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给予重点资助。

  30. 广泛开展科研协作项目,力争课题、基金、成果数进一步提升。

  31.出台《XX区医学重点学科五年建设规划》、《XX区卫生系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打造一支精干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32.出台《XX区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选拔任用考核指导意见》,严格对科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业绩考核要求;完成各医院学科评估与科室主任换届。

  33.出台《XX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才办法》,采用成立名医工作室等形式多渠道柔性引才,吸引一批省市级名医、高层次人才加盟领衔,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积极引进高端、高层次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34.委托复旦大学举办第二期“XX区医学学科管理提高班”(培养不少于100名学科带头人及职能科室管理骨干的后备人才)。

  四、基础卫生工作强化工程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网底,积极创新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力求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础医疗服务,筑牢人民群众的“健康屏障”。重点做好以下14项工作。

  35.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康中心的应用。(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6.做好急救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7.做好疾控工作,进一步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8.落实社区老年人卫生保健优待政策,社康中心为户籍和持有居住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体检。(区政府民生实事)

  39.落实医院专家定期下社康坐诊工作,提升社康中心诊疗水平。(市、区政府民生实事)

  40.提高社区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覆盖面,20xx年增加25家(累计建成58家),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测量,做到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区政府民生实事)

  41.进一步理顺局机关与区社管中心之间、区社管中心与举办医院之间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社康管理机制。

  42.继续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抓好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市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落实。

  43.推广南联社康中心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44.抓好社康中心流程再造试点工作,及时推广应用。抓好整合资源服务,建设社区全科医学技能培训中心和区社康心电图诊断中心。

  45.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抓好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项目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复评。

  46.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对街道防保所职业卫生检测资质问题。

  47.理顺基层公共卫生体制,推进街道防保所管理体制改革。

  48.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工作规范管理,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4

  20xx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医疗市场整顿和学校卫生工作上搞突破,力争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法制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组织半年和年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

  3、做好人大、政协对全市卫生执法的评议、视察工作。

  二法制建设工作

  1、完善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配齐全市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馈系统。

  2、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听证、错案追究、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推行新版卫生执法文书使用,确保20xx年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卫生执法文书。

  4、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员证件换发工作。

  三法制宣教工作

  1、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2、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3、拟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班。

  4、文明单位和十佳监督员创建工作。评选文明执法单位标兵2个;建立监督员考核挡案,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十佳监督员20名。

  5、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知识大赛。

  6、开展全市执法文书书写评比活动。

  7、按照《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半年、年终考核。

  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一拟在今年4月份前完成市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二拟在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三、卫生监督工作(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卫生工作

  1、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

  3、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4、开展集贸市场、小食品批发、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肉及肉灌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6、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

  7、开展桶装水的专项整治。

  三职业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整治。

  1对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

  1对全市范围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四环境卫生工作

  1、按照《绥化市歌舞厅管理暂行办法》对歌吧、舞厅等进行重新审核发证。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开展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5、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

  五学校卫生工作

  1、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

  2、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六消毒工作

  1、开展对生产一次性食品包装企业专项整治。

  2、对饮食业的消毒情况进行整治。

  3、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4、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5、加强对消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七行业管理工作

  1、依法对全市新式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的建设及监督报告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全市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工作进行全年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

  3、半年和年终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考核。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5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_____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___年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中心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中心卫生院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建议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及学生生活设施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建立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中心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二)各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四)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每季度至少一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上报总结,收集、整理、上报协管信息。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工作规范、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落实、协管人员着装和管理、卫生监督巡查和上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中心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内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县卫生监督所上报协管信息(附件2),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配备与管理

  1.各中心卫生院应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需是中心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兼职,但每家单位至少有1—2名专职人员(灵溪、龙港各3名,其中专职各2名;钱库、金乡、桥墩、矾山、马站、宜山、藻溪、赤溪各2名,其中专职各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中心卫生院推荐,经县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卫生局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2.各中心卫生院要在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工作。

  (三)经费来源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安排经费。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对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县卫生局部署,完成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定制服装、证件;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2.中心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含妇幼卫生监督),协助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别于5月份、11月份按《苍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进行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监督巡查一次,督导检查两个月一次。各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所要树立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中心卫生院和优秀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明确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时间(每星期至少安排2天协助监督分所开展工作)、明确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打造出一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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