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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工作计划

时间:2021-10-31 12:25:4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政工工作计划4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计划吧。好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政工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政工工作计划4篇

政工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价格改革全面推进之年。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统领,按照“加快‘放’、全面‘清’、切实‘转’、着力‘保’”的总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保供稳价为己任,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一)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注重价格调控机制建设,围绕20xx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强化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保障生产、促进消费、增强流通的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二)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国家和省深化价格改革的部署,加强涉及价格改革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为价格改革提供数据支撑。配合医改强化药品价格和医疗机构均次费用变化情况监测,加大重要民生价费监测力度。构建农副产品批发价格监测体系,加强粮油批发价格监测分析。

  (三)完善平价商店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严格落实平价商店准入、考核、退出、巡查考核、价格监测等制度,加强平价商店的管理与考核。结合实际,争取平价商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立项,不断降低平价商店流通成本,更好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积极作用。

  二、以市场为导向,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一)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20xx年年底前全面落实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二)深化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督查和效果评估,按照省下放的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管理中药饮片价格,根据省物价局新出台的《改进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的通知》,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中药材购进价格及中药饮片销售价格的采集、分析,根据中药材价格变化等市场实际,实行中药材、中药饮片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方式。按照“积极履职、分类指导、清费减负、规范行为”的要求,主要通过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市场分析、信息发布、价格认定等方法,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式。推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政指导工作,以规范明码标价申报为重点,引导企业合理制定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组织开展涉房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涉房收费标准定期评估机制,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监测机制,重视和强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

  (四)加快推进服务价格改革。落实省下放的有线电视初装费等网络型垄断延伸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科学制定服务收费标准。积极推行客运出租车运价改革,密切关注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建立完善油价气价与运价双向联动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三、以清费治乱为目标,切实规范价费行为

  (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上半年全面完成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要建立目录清单制度,统一纳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及时更新。

  (二)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江苏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照《江苏省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抓紧清理我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三)放开部分培训收费备案。自3月起取消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非法定培训、高校面向社会开展的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对此类培训收费进行备案管理,由培训机构自行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认真贯彻《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在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价格监管机制,规范实行企业自主定价的景区经营服务价格行为,努力实现旅游景区价格监管全覆盖。

  四、以监管为重点,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一)开展价格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围绕推进水、电、气、油、交通、电信、环保、医药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跟踪检查。巩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成果,加强清费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国家及省取消、停止征收、降低标准等收费清理政策落实到位,严防涉企负担反弹和转嫁。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

  (二)组织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垄断行业价格、涉房价费、通讯价格四项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通过办案的经常化、执法的常态化、检查的系列化,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等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三)开展专项价格整治行动。围绕商业零售、旅游、汽车、物业、停车等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针对市场上比较普遍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网络购物、宾馆酒店虚高标价、汽车4s店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发挥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反价格垄断调查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重点查处公用企业、垄断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价格垄断行为,强化对涉案经营者后续监督职责。

  (四)扎实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价格诚信单位的管理监督,对不合标准的价格诚信单位一律摘牌。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以商贸流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为重点,开展明码实价专项检查。建立价格失信单位信用信息档案库,引导诚信理念,惩戒失信行为。全面对接国家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专人负责,硬件设备到位,进一步拓宽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渠道。

  五、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一)加强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层推进”的方法,积极争取农产品价格采集和发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立项,进一步整合农产品价格采集发布、平价商店价格监管、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等功能,提高价格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突出价格法规政策和价格热点、焦点方面的宣传,宣传物价部门加强价格调控、稳定市场物价、推进价格改革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成效。加强物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网站功能,加大网站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使之成为社会各界了解价格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成本服务工作。拓展成本监审服务领域,在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方面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成本监审相关制度,推进成本监审工作逐步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建立完善成本调查机制,调整农本调查户结构,适量选择部分规模户、家庭农场作为调查点,后备调查户优先在规模户、家庭农场及特色农业户中选择设点,以满足现代农业及目标价格政策制定的要求。推行成本信息适度公开,积极推进重要的政府管理价格及中介服务成本调查与监审相关信息的公开。提高农本信息质量,做好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加强价格认定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涉纪财物等价格认定,协调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工作配合,积极探索其它财产性利益价格认定方法。在政府重大工程、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等领域寻找突破口,主动介入,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巩固优化涉案财产价格鉴证,逐步退出民事案件价格鉴证具体业务,转向对中介机构评估产生争议的行政裁定职能。在刑事案件价格鉴证上注重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配合。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领域,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配合协调,进一步深化房地产领域计税价格认定,建立存量房计税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调处机制。

  六、以创新为动力,着力加强基础建设

  (一)进一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整改落实,继续聚焦“四风”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本局实际,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正风肃纪,认真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使各级党员干部对“四风”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更加到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自律更加自觉主动。继续深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监督和评判,把服务民生工作做细做实。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积极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进一步推进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内嵌到审批和监管平台中,使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压缩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的空间。加强价格队伍建设,以规范行为为重点,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自学等方式提升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价格队伍建设。围绕加强理论和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门学习和培训。高度重视价格系统机构队伍建设,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争取相关政策,努力保持系统机构、队伍稳定。配强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逐步实现物价检查编制归位、人员归队。组织全局四十周岁以下干部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做好检查所升格为检查分局后续工作,推动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价格认定局和逐步实现参公管理。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争取单设价格监测机构或增挂牌子,配备专人负责价格监测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打造“六区建设升级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界定职权,依法理顺执法权限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核,避免职能交叉。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继续做好承接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推进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细化运行流程。加强政府效绩管理,加大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效绩公开制度。(区编办牵头,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大力推进联合审批、网上审批,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行政许可行为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继续完善深化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区财政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及决策严重失误等追究责任。(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逢文必审”。20xx年底前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减少多层多头执法。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探索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力争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实施。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执法协调与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继续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四)落实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严格实施《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救灾、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单位负责)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行政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区级各单位负责)

  (六)完善监督协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土地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加大纠错、调解力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落实《XX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监督考核范畴。(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企事业单位、镇(街)、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构建和谐社会。(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七)狠抓宣传培训,营造法治氛围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镇(街)、各部门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单位负责)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全区各单位要为法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强化力量,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拓宽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及与其他组织人才交流渠道。(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级各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制定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期完成。各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于4月20日前报送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3、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对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使用。

  4、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梳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同时,要在7月5日前和12月5日前,将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计划》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为:

  一、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增强立法力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重大执法法制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入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建设,对第二批示范镇进行验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完善权力清单,积极向社会转移职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结合《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加强行政应诉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市政府法制办组织1次行政案件旁听,各县市区组织不少于1次旁听。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建立公务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及考察制度。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年度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围绕法治渭南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政工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以上级部门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依法行政,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结合本镇的实际,积极探索本镇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计划生育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做好依法行政工作。首先是要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以"三下乡"活动和各种节日开展宣传。二是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抓好面向群众的宣传。三是以抓好计生专干的法制培训,全面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素质。四是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标牌、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的宣传,使计生专干提高执法能力,广大群众明确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

  二、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和管理

  (一)按照执法权限和范围的规定,严格再生育审批程序,对申请再生育的对象一定按程序作好条件的调查,所需材料的准备并及时报送,对批准的决定,要及时对送达本人并存入档案。

  (二)继续加大违法生育的处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当年违法生育的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告知处理,处罚文书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局备案。

  (三)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的"五项禁令",严禁违反"七不准"。

  三、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独生女户、二女绝育户的奖励优惠政策,对独生女户特别困难的要列入重点帮扶,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

  四、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

  (一)每年对新出生的婴儿要宣传、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作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统计工作,保证按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认真学习钻研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做好一年一度摸底调查工作。

  五、加强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

  镇人口计生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违法行政案件及时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模式,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社区)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政工工作计划 篇3

  (一)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重点抓好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入户调查和坚持“两榜公示制”,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抓好低保配套资金到位工作,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保持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是继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

  在保持五保供养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基础上,加强五保村和乡镇敬老院管理,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为五保村、敬老院选配必要的管理人员,加强对五保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提高入住率。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敬老院建设的支持,力争完成每个乡镇建一所敬老院的目标。同时对年久失修的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工作,保证五保服务设施的安全。

  三是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特别是对五保户实行零起付,确保患病的五保户和农村特困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四是抓好救灾救济工作。

  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及时抓好灾情的核查、上报、灾民的生活安排和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杜绝非正常现象的发生。同时,继续抓好农村“两户两属”的房屋保险,年内为全市12万户农村“两户两属”办理房屋保险,在保险对象的房屋受到自然灾害破坏时,及时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切实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防灾、抗灾能力。五是继续抓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资助工作,确保每位考上全日制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都能上大学。

  (二)继续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能力。

  一是抓好优待抚恤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桂政发[XX]45号文件精神,及时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时按标准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金,巩固和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成果。

  二是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继续实行“重点安置,全面推进自谋职业”的安置改革办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加大自谋职业安置改革力度,年内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三是抓好复退军人稳控工作。

  重点是完善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随时掌握动态,积极做好上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严格掌握政策,加大解决复退军人生产生活困难的力度,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共建的新路子重点抓好春节、“八一”期间慰问活动、共建面的扩大、共建典型推广和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推动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进一步抓好“关爱功臣活动”工作,为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

  (三)继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谐社会的基础。

  一是推进社区建设工作。

  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把解决社区“三有问题”作为社区建设工作切入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二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十簿一卷”记录,积极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三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

  重点抓好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婚姻登记员的素质提高,做好北流、博白、兴业三个县窗口申报全国婚姻登记处合格单位工作,切实加强婚姻登记管理。

  四是做好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收尾工作,建立我市地名资料成果数据库,并及时将成果资料整理归案。

  五是配合做好福绵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资料上报工作。同时,完成**市城区一般街路名牌设置和行政区划界线联线联检工作。

  (四)继续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殡葬改革。

  重点抓好市殡仪馆搬迁、市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机构建设,年内动工兴建市殡仪馆。力争20xx年底全市7个县(市、区)均成立有殡葬管理所,年内有2个所、站获得上级的配套资助。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火化率。

  二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示范点,在有条件的社区和企业逐步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对外联络的平台,积极引进资金项目,在我市建立一个上档次、上规模的社会养老机构,彻底改变我市社会化养老工作的落后局面;利用“复明救助工程”节余的专项资金,继续为五保户、特困老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三是进一步加强孤儿救助工作。

  组织社会福利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15个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办法,使国家孤儿救助政策落实到实处;抓好“蓝天计划”项目建设和20xx年至20xx年的项目申报工作,力争20xx年底我市为孤残儿童服务的床位达到1500张;认真做好艾滋病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工作,让患病儿童与正常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重点是抓好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投资计划和年底动工兴建等工作,指导帮助未成立救助站的县(市、区)年内成立救助管理站。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

  五是继续推进“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

  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第二季度前完成已审批救助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儿童的救助手术,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实办好。下半年转入总结材料整理上报归档工作,将福利机构的残疾儿童列入“明天计划”进行手术治疗和康复。

  六是加强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重点抓好乡镇“刮刮乐” 福利彩票发行网点的开发和“中福在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积极挖掘市场潜力,努力提高发行量,争取筹集更多的福彩资金。

  七是依法做好福利企业认定和收养登记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收养法》和《社会福利企业认定办法》,简化收养登记手续,规范收养行为,让更多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严格福利企业登记和认定程序,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年审和资格认定工作,让国家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得到及时兑现。

  (五)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

  一是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及时有力地查处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是抓好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工作。做到符合条件一个,登记一个,规范一个,管理一个,确保异地商会健康发展。四是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年内,全市1431个社会组织全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承诺服务制度,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其服务社会的能力。

  (六)继续推进老龄工作,进一步提升老龄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对《老年法》和市委、市政府(玉发[XX]28号)的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庆祝敬老节的各项工作,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年内全市100%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推进基层老龄工作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居家养老工程的调研,对条件成熟的社区推行居家养老试点。

政工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这个中心任务,依法积极组织收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严格财政监督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一、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9亿元收入任务

  认真研究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税源情况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及时分解落实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研究完善财政收入目标考核措施,狠抓财政收入进度管理,努力将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上来。依法强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征管,完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管措施,严厉打击偷税、抗税、骗税行为,认真清理到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完善罚没收入、政府捐赠收入、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二、落实财政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认真落实东向发展战略,建立健全财政激励扶持机制,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经济增长的长效机制。大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全县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发展,促进“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县信用担保公司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全民创业行动”。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一些体制性的遗留问题,在财力分配上研究解决办法,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乡镇为民服务全程办(代)理改革,扩大乡镇服务中心建设。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扩大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范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村庄规划整治建设,推进中心镇建设,支持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加大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建设力度,积极支持乡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试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加强合作医疗基金收支监管。积极支持农村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开展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试点,积极探索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新农村的经济。

  五、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巩固财政体制改革成果

  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改革及各项政策措施,健全财政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乡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占县财政收入的比重。扩大对县级财政预算审查范围,强化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动态管理,加强对乡镇财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逐步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县乡财政体制框架。进一步完善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增财力适当向困难乡镇倾斜。抓紧落实县乡财政振兴工程的具体措施,对县经济开发区继续给予重点扶持,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认真总结近年来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县经验,积极研究化解旧债、控制新债的政策措施。

  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注重制度创新,逐步提高理财水平。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完善公用经费定额体系,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实行重大项目资金使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做好县级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衔接工作。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将所有补贴资金纳入统一管理和集中发放的渠道,规范和简化发放程序,方便农民群众,保障补贴对象利益。严格“人,车、会,话”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全面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各项财政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七、加强依法理财行政,健全财政监督

  检查机制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等财经法规,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部门的财务监管。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扶贫、再就业、中小学危房改造、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继续清理财政规章、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审查。开展“五五”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理财。深化会计管理政革,认真做好新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及实施准备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狠抓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八、提高财政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

  财政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公务*法》,加大对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力度。加强干部培训教育,提升财政干部的学习创新能力,增强财政部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十一五”财政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健全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关心基层困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加强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财政服务工作的效率、质量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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