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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时间:2023-04-27 10:59:1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精华】物业管理工作计划三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工作计划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物业管理工作计划三篇

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篇1

  一、组织全行业深入学习和贯彻《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利用各种媒体报道《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

  二、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热点问题调研工作。针对近年来行业发展较快、问题与矛盾暴露较多的实际情况,专业委将在各副主任委员单位的支持下,组织召开若干专题研讨会,专题研讨会主要围绕当前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与热点问题,探讨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出路与方法,指导和引领待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师的考前培训工作的要求。根据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需要,组织物业管理人员送长沙参加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学习,各会员单位应积极组织报名参加。

  四、组织会员单位参加20xx年XX省管理物业管理论文评比活动,从即日起,各副主任委员及会员单位在辖区内布置20xx年XX省物业管理论文评比工作,各物业管理企业会员单位应提交不少于2篇高质量的物业管理论文,于今年9月20日前报到市专业委秘书处初审。9月底前上报省专业委对参评的论文进行评审。

  五、加强行业自律,继续完善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在原有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动态跟踪,不断更新和充实信用档案的信息记录认真做好投拆处理工作,从而使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真正起到规范企业行为、维护行业形象及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诚信与和谐社会建设。

  六、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壮大行业队伍。今年,专业委要求,努力提升服务品质,做好双向服务,保持信息传递与联系渠道的固定和畅通,形成行业动态信息和快速反馈机制和各地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专业委的凝聚力。

  七、加强邵阳地区行业之间及对省内外物业管理的行业信息交流,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共同发展。专业委根据会员需要,由主任、副主任单位分别轮流带队组织各会员单位分期、分批赴省内外参观考察学习。

  八、协调外部关系,塑造良好的物业管理行业形象。我们要在行业内开展自我宣传的同时,扩大对外宣传沟通的渠道,建立与立法、行政、媒体、业主团体、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倾听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行业的观点和诉求,为行业创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九、组织落实好省建设厅20xx年度省、市物业管理创优达标考评验收工作。

  十、做好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组织好市房协物业管理专业委年会工作,对20xx年度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作予以总结对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房协物业管理专业委秘书处

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全区物业管理以“创城和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解决物业小区热点难点问题为落脚点,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及物业服务水平,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管理网络 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健全“区物业办-街道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网络,各街道要成立物业管理牵头部门,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协调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内具备成立和换届条件的业主委员会要依法组织选举、换届工作,组织开展1-2次业委会专题培训交流活动,依法选聘物业企业,确保物业管理网络不缺位;二是按照“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行物业管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调动和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的组织协调作用,研究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焦点问题,形成职责明确、部门联动、体制顺畅的管理机制;三是健全“纵横交织”的物业监管网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对街道考核,建立由区物业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组成的物业管理纵向监管网络,指导业委会依法领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建立横向监管网络。

  二、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对全区住宅小区实施分类管理,将住宅小区划分为“示范类、达标类、整改类”三类服务层次,并对各类小区采取挂牌公示,在物业服务大厅设置“笑脸、哭脸”公示牌,对“示范类”和“达标类”小区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此类小区的服务标准不降低,保持较高的业主满意度,对整改类小区要组织企业进行专项的学习、整改,限定期限提高档次等级;二是以“示范项目”为平台,抓点、带面适时组织一至二次物业管理分类现场会,年内要在区内树立4个示范点,组织全区物业项目经理及从业人员开展岗位轮训活动,带动和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三是规范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程序,推行物业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促使物业企业以优取胜,培养区内品牌企业,年内力争使两家企业提升资质等级,树立品牌优势;四是加强对物业公司资质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对服务水平低、以及服务不到位投诉多,不符合经营服务条件的物业公司采取取消招投标资格、降低或撤销资质等级、责令退出市场的处罚措施;五是结合“达标创优”活动建立物业企业考核制度,开展物业企业质量满意度调查活动,每半年向小区业主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对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记入对物业企业考核成绩,抓好对物业企业的督促整改,提高群众满意度,降低物业投诉率。

  三、抓好旧小区改造整合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一是继续对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会同城阳街道办事处对华城路旧小区及部分零星楼座制定合理的改造整治方案,完善配套旧小区设施,协调供电部门实施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做到改造一个、完善一个,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对已完成改造任务的海棠苑小区、华城路二小区、三小区安泰居北区等四个旧小区研究制定合理的整合方案,采取划片管理,实现一个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选聘一家物业企业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三是积极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针对旧小区收费标准低的现实状况,研究出台相应政策,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解决阻碍我区物业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提升小区综合环境及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保障。

  四、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保证新建项目配套完善

  一是做好规划建设的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新建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配套细节,对项目的规划建设标准、公共设施配套、产权归属、验收移交等各类问题做到全程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二是建立在项目规划、施工、移交过程中与规划、开发、房产、建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设计不合理、施工中扰民、配套不落实等实际问题;三是严把物业审批及承接验收关,按标准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严格执行房屋预售前物业审批流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四是严把新建项目物业公司入驻关,抓好物业公司入驻前的人员设置、培训管理、服务形象、物品计划及办公场所准备等各环节,做到高起点管理,高水平服务,为后期实施物业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五、及时高效处置物业投诉 建立投诉回访跟踪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物业投诉处置执行网络,物业办做好协调督办工作,督促物业公司抓好整改落实,各物业公司、物业项目明确一名联络人,确保联络及时,处置问题高效;二是建立物业投诉处置工作流程,明确投诉处理时限和处罚措施,将物业投诉处置情况纳入到对街道和物业公司的考核内容;三是建立物业投诉定期通报、分析、、预警机制,高度关注网络、新闻媒体等各类舆情信息,有针对性的做好回复、宣传、解释、沟通工作,对物业公司做好预防性督促检查,及时督促

  整改;四是结合行业培训,就常见投诉问题做好政策依据梳理、规范回访要求、避免矛盾扩大;五是建立投诉回访跟踪机制,保证投诉问题处置及时、回访到位,适时跟踪督办回访,避免造成重复投诉,降低物业投诉率。[ 内 容 结 束 ]

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篇3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xxxx;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xxxx。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xx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xxxx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xxxx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xxxx,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xxxx。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xxxx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xxxx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xxxx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xxxx平方米以上的(含xxxx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xxxx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xxxx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xxxx;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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