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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

时间:2023-11-16 16:47: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经典)读《围城》有感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围城》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围城》有感1

  第一次听到有关《围城》,就喜欢上了它。有人说,《围城》里面写的最精彩就是五人从上海到湖南平成的旅行故事。不过,那时我最不耐烦的就是那一段了,以致现在的印象也不深。印象最深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的那段恋爱史,我现在还在想,为什么这对有情人就没有终成眷属呢?

  方鸿渐初见唐晓芙时: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

  如果你不相信一见钟情,其实我想人世间的情感,跟一见钟情都是有关系的。钱老先生花了这么多笔墨来描述唐小姐的美丽和纯朴,也可见方鸿渐对唐晓芙是怎样的一见如故。

  当看到方鸿渐在大雨下淋着,唐晓芙在窗户上看着心酸酸的,还暗想到如果再过一分钟,就会毫不犹豫的拉他进来。可上帝还是没有给他们这一分钟,最终方鸿渐还是走了。想我那时读到这里心里也是酸酸的,想世间怎么会冒出这样一个苏小姐,自己恋爱不成,让别人也别想得逞。但我又想,也许,在整个故事当中,方鸿渐的失败都是因为他的心太软吧,而让人奇怪的是,令大家感到方鸿渐缺点之所在,也让大家能对他有那么一点同情的地方,都在于此。

  里面有一首诗,为苏小姐所写,从诗就可以看出,苏小姐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因而也才会有,自己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而且还做得冠冕堂皇。

  难道我监禁你?

  还是你霸占我?

  你闯进我的心,

  关上门又扭上锁。

  丢了锁上的钥匙,

  是我,也许你自己。

  从此无法开门,

  永远,你关在我心里。

  方鸿渐对于唐晓芙情真意切还是可以看的出来,(从以下的信中就可以看出)只是方鸿渐太过于懦弱罢了,所以追求真爱才如此不可及。

  当我听到那钟声时,心里都暗自发汗。在那暗藏玄机的钟声里到底隐藏的是什么更进一层的人生哲理呢。

  至今,我都还没有体会出这钟声里真正的故事。

  不过,《围城》还是有缺陷的,书中在后来好像又提到了唐晓芙,但又没有出现。钱老先生好像还有写下去的意思,不过,我后来听说有《围城》的续集,但好像并非钱老先生所著,什么时候还真想看看。

  上面的话,都是我五年来的感想,一直藏在心里,没有说出来,而且我对于《围城》来说,只不过是匆匆过客,不过我想在每一次回看《围城》的时候,才更能体会到其中深藏的“钟声哲理”吧。

读《围城》有感2

  很惭愧现在才开始读书,也正是这个年龄才开始在读书的时候进行思考。

  在此之前,一直以为《围城》是讲婚姻的,读罢才发觉,它讲的是人生。

  方鸿渐作为留洋硕士,回国后本应该有一番作为,和兄弟赵辛楣谈天说地时也觉得很有思想,与一同去往三闾大学的另外二人相比,也是不落俗套,可到最后偏偏他混的最惨,读到最后,这样的结果让我不停地反思,到底时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结局?工作没了,感情也没有维护好。如果当初他与苏文绔在一起了,还会时这个结局吗?如果他和唐小姐在一起了,感情上会得到慰藉吗?如果当初拿了博士文凭回来,命运会因此改变吗?然而,人生没有如果,走过的.路不会退回,错过的事无法弥补。

  在我看来,方鸿渐即使有了上述的假设也不一定会过的美满。首先,一直在外留学导致他不谙世事,看事情不够通透,不会变通,这一点和赵辛楣相比,相差太远,虽然同行的另外两人过于庸俗,但在这人情世故中不至于被当作靶子。其次,方性格上不够坚定,甚至有些懦弱,几段感情中能够体现出来,而且他没有自己的看法,容易受他人影响,这也正是孙柔嘉处心积虑嫁给他的原因吧,她能降得住他。最重要的一点,方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坚定的信念,即使在动荡的年代,人也应该有上进心,应该奋斗的目标。这三点提醒我在生活中,要避免这些坑,要保持独立不被外界左右,要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并保持学习的状态,不要随波浊流。同时,对于方和孙的婚姻也提醒我,即使两个人相爱,相处的时候也有禁区,不能在吵架的时候口无遮拦、互相讽刺揭老底。婚姻中要相互理解和体谅对方,多一些温暖,少一些刻薄;多一些谦让和包容,少一些专横挑剔。最后相互鼓励、相互扶持,一起为了家庭努力工作。

读《围城》有感3

  方鸿渐遇见或者说有缘一见的女人,《围城》中有多个,但没有名字的,大概有两位:一位是在归国途中相遇的鲍小姐,另一位是方鸿渐第一次相亲的张小姐。至于那个死了的周淑英小姐并不能算是真正的相亲,人家也有名字。既然是相亲,面儿当然需见过,但方鸿渐和周小姐并没有见面,方鸿渐只瞻仰过一张半身照相,所以说并不是真正的相亲。

  在方鸿渐见张小姐之前,书中用了大量的文字来写张小姐的父亲张吉民(英文名:JImmy)和方鸿渐见面的过程。双方交谈过程中,作为美国洋行里的买办,张吉民先生卖弄那夹杂着英文的中文腔,活象小洋狗在咕噜。张先生炫耀他的那些也许对他来说很重要的古董磁器,当然也可能他知道这些是假货,但不妨碍这些磁器的另一作用-用餐时可用来盛饭。最后因方鸿渐在英文的文意上领会错误,导致方鸿渐羞愧难当。写这些无谓打下伏笔,方和张小姐也不会彼此认可,他们并不是在同一频道上,永远平行,如同两条平行的直线,不会相交,何谈生活在一块儿。

  有趣的是,《围城》写相亲,却浓墨重彩地写方鸿渐打麻将,更可笑的是,方鸿渐居然大胜,赢了个痛快,最后委婉提醒他人别忘给钱,把近三百元钞票收入囊中。

  在方鸿渐看来,相亲是相亲,麻将是麻将,它们之间完全是两码事,两者之间如两不同的法律关系,是无法合并审理的,不能因这个钱是自己未来丈母娘的.钱就免了。

  赢了钱,相亲之事还能成吗?鬼也无法再搓和。张太太说方鸿渐气量太小,把钱看得太重,试出了本相。其实张太太心里应当心疼不已吧,输了麻将赔上钱,还赔上饭。

  方鸿渐相亲太简单了,看了看张小姐的一些书,好象连面貌也没看吧,匆匆而别。这样的相亲当然没有结果。

  如果把婚姻看成一座围城,婚姻前在城外,一个人认识的,接触的异性有许多,在所有的人中,有一部分连姓名记不得了的肯定不少,他们其实就是鲍小姐、张小姐之类了。

读《围城》有感4

  第一次读《围城》,也就是在初中时。当时懵懵懂懂的,只觉得这本书充满了幽默的语言,当然这样的幽默是与一位学者的智慧成正比的。除此以外,再没有什么多余的感觉,甚至连书名的含义都弄不清。于是就半途放弃了。升入高中后,自觉有了较强的欣赏能力,所以就重新拾起往日的记忆,再次打开这本著作。这本几乎全是用精彩比喻连缀起来的书,立刻给予了我全新的视觉感受。这是一本有趣的书。更深刻地说,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它源于一位智者对于人性的洞察与调侃。

  在《围城》中,作者主要写了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记得钱钟书在《序》中说过:“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在平凡人的生活中找寻人性的真谛,这就是大师的高明之处。作者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一位徒有虚名的留学生,在爱情、事业、家庭等方面的悲喜剧,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起先,我惊奇于书中那些信手拈来的比喻,难以想象,拥有多方面造就的学者竟然还保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这不是一般的想象力,不同于孩子般的天真烂漫,它来自于智慧、学识、才华,以及自己的情趣。它时不时地拿起生活中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在描写船上一位中国女人的时候说:“假使她从帆布躺椅上站起来,会见得身段瘦削,也许轮廓的线条太硬,像方头钢笔划成的”;方与孙结婚后在香港遇见了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阔边大礼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比比皆是,钱先生就是这样紧逼着我们的视觉,让我们爱不释手、如痴如醉。读到后来,才渐渐发现小说取名的精妙。就用书里苏文纨的话说,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而文中的“围城”大约也就是指人们婚姻与工作的`围城吧。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围城现象,尤其是婚姻。回想方鸿渐的人生:他漂泊异地,感受着社会、事业、家庭的种种压迫,却找不到自己的出路与归宿,深深体会到随风掷抛的苦涩滋味,真为作者的形象比喻叫绝。钱钟书将生活本身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将“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下的痛苦、感伤、可笑等作为自己观察、讽刺的对象,令读者感觉到一个个看似遥远但却离我们很近的鲜活的人物形象。于是我想到了现实世界。像我们这样一批拥有花一样年龄的人,常常会有这样的想法:小的时候,渴望成长;长大了,却又怀念童年时风中荡漾的秋千。我们永远都不会对现在满足。

  读完《围城》,我突然有一种冲动,突然想对身边所有人大声地说:“怀念已过去的,珍惜还拥有的。”因为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只有珍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才能看清生活,不致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从现代文明中,我们喜欢方鸿渐的聪明、善良、正直和爱国意识。但他懦弱、迂腐,有些玩世不恭,因此,在复杂的社会大背景下苦苦挣扎。

  我们同情于他的遭遇,更为当时社会的乌烟瘴气感到痛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类的灵魂一定会在纯净的环境下得到发展。读了《围城》,有人建议我去读一下杨绛的《洗澡》,因为这两本小说像是珠联璧合的姐妹篇,《洗澡》描绘了知识分子精神上的“围城”。我想,两部著作都没有重大的题材,也没有英雄般的人物和激动人心的场面。相同的,它们都从现实入手,抓住了人性的根性,以小见大,使人感觉既平凡又不失高度。真正的著作,正是能让人从平凡中体验到真知灼见啊。关于《围城》,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但是我相信,当你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身边的一切,包括自身,都会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色彩。我们只有自己去感觉。

读《围城》有感5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的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著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读《围城》有感6

  许久想品一部名著,之前觉得是炫耀的本钱,后成了欣赏作家们的灵感及文笔。这是继《老人与海》两年后读的第一本完整的`著作。起初猜测着文豪们该以何种文笔续写着一段段优美的文字,继而抬高自己的身份去欣赏文采,就如语文老师品着古文一样。这本书找了很久,借着工作之便把它读完了。

  然而事实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终以跳跃的眼光带过轻描淡写。确实如钱老所说,写这个社会一类人,一类事。无论社会怎个变化,这类人这类事照常存在。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类文章,不比电影那样不寻常,那样夸张。然用最平常的事反映着一个个事实。

  之前我总认为在乱世这样的大学生甚至留学生该如毛主席样当投身革命。然却以家世为靠苟活于乱世,活的很平庸,甚至可以说颓废。思想终没有那么伟大,致使我想到扶不起的阿斗,但能做到活在当下,也不失为一个良愚。这类人的生活恰如现在的没落富二代。

  最终我变成了方鸿渐的脑子,人也如走下坡路,思想结构简单。这是我作为读者的一个感慨,至于钱老深层的意蕴未能体会。

读《围城》有感7

  《围城》我是先看剧,之后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能够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所以,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杯具。

  读完《围城》,,我发现,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完美,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完美,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完美的梦想。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读《围城》有感8

  一本书,描写了大多数爱情的伎俩,读出的是婚姻的繁杂无奈;一部电影,展现了一段不寻常的婚姻,看到的是爱情的弥足珍贵。

  不是所有的人能都有爱,因此不是所有甚至的相约都叫情。不论是开始的苏小姐,之后的唐小姐,还是后来的郑先生,方鸿渐似乎确实爱过,不知他的爱是一种应情应景之感,还是一种人类的本能体现,总之,他的爱,爱的突如其来,爱的轻而易举。他似乎深谙爱情之道,熟知女人之心,总能讨得女人的深爱,可他真的有爱,真的爱过吗?爱情偶尔需要技巧,但也许不需要伎俩。未必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揶揄,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关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他和她曾在夜晚的星空下仰望,各种他为她在天幕中用星星描绘出各种各样的图案,他拘谨的看着她,她幸福的笑,数学家的浪漫,竟也这样独树一格。他换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病就是几十年,她独自承担着每种的苦难,落寞的青春,美好的年华,她倾其所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的病情慢慢好转,他的天才理论广泛支持得到广泛认可。“我今晚在这是因为你,你就是我存在的其原因,你是我的全部。”他深情的坐著台下的妻子艾丽西亚,然后吻了吻她送的手帕,步履蹒跚的走下诺贝尔的领奖台,此刻,他不是那个疯癫怪异的天才数学家,她也不是那个饱经婚姻磨难的女人,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仅此而已。他为她披上外衣,看了看他幻想中的三个人,然后两人相互抬进搀扶着走出诺贝尔领奖大厅,苍白的头发,蹒跚的背影,令人动容。是爱情,游离了幻境,挥之不去竟宁静安详;是爱情,穿越了婚姻,历经磨难却矢志不渝;是爱情,模糊了时间,青丝白发却历久弥新。

  围城,围的不是人,是现实的琐碎和人的心,若人心无羁,想必婚姻也会并无绊吧。白云远去,时光流逝,此生若能得一如艾丽西亚般的女子相伴,癫狂了也值。

读《围城》有感9

  人生就像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耳熟能详的话,想必是《围城》最好的概括。提起围城,很多没看过书的人,以为它会大势围绕婚姻来展开讨论,其实不然。方鸿渐在回国船上的种种邂逅,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各种人际,在婚姻中遭遇的种种无奈,其实都是围城。抽出身来,你会想到生活处处都是围城。

  有多少家庭是这样的呢?人们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觉得很多情况下,是双方没有足够的.安全感为彼此改变,或者说不愿意改变,然后就是无穷无尽的抱怨,换来的是更多的冷漠和距离。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家庭中有多少人希望另一半改变,女性偏多,这希望又有多少()可行性?在你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你怎么知道对方不是这样想的呢?我们总是希望别人改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换个角度去想,你为什么不先改变一下自己?鼓起勇气去和解,放下面具去破冰…因为你的底线是不想放弃,否则这一切都没意义。说放弃是最简单的事!

  话说回来,多年以后的我,我们,会不会也处于孙小姐的境地,而完全不自知?是完全有可能的。我只希望,自己记住,遇到问题时,要有宽容之心和解决问题的勇气!无论在城内还是城外,都做最好的自己,才有可能坦然得生活在你的圈中!

读《围城》有感10

  看这边书的理由是因为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没看这本书之前,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城里的人想出来,无非是因为工作或是婚姻不理想,城外的人想进去无非就是对新事物的憧憬和向往。”前些日子,由于对这句话的好奇,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

  就算是刚刚毕业的我来讲,工作、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其实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纵使这个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使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要想看到围城外更广阔的世界,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吧,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一定会对你以诚相待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

  而对于自己的工作,在这个不缺人才的时代里,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一定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美好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之中。

读《围城》有感11

  读完《围城》,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苏文纨的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所著的一篇长篇小说。全书以讽刺为基调,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展现了人们在恋爱,婚姻,生活,事业等一系列有形而又无形的“围城”中的挣扎。

  小说可以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描述方鸿渐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所遇到的人和事。其次是对方鸿渐去三闾大学的路上进行了描述。之后是写方鸿渐在三闾大学内所发生的事,最后写方鸿渐的婚后生活。

  纵观整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性的角色,他无论是爱情,婚姻,事业,求学上都是坎坷的。他与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四个人的故事可谓是跌宕起伏。他被鲍小姐诱惑,不喜欢苏小姐却一直迟迟不敢直说。自己心仪的唐小姐,好不容易有了一段开心的日子,却被苏小姐从中作梗,而最后却娶了平凡的孙柔嘉。这些感情纠葛,每每都因自己的怯弱,不敢多言,言不由衷而使自己陷入困境。这是一座情感的围城,城中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哪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责任,事业衰败的复杂的社会围城中。

  这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批判,讽刺。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言,批判当时的人顽固不化,崇洋;讽刺人性的虚伪,奸诈,虚荣;调侃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人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如:“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给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句话是一个警醒。也总结了这本书,书中的人正是因为想不断的爬,爬的越高越好,才会显露出人性

  的丑恶。却忘了,所谓爬的越高,摔的越重。

  钱钟书先生用一个充满悲剧性的故事告诉了我们,其实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里面有太多的压力和束缚,困在城里的人总是想这要摆脱,而在城外的人总是向往那样一个自己虚幻的国度。

  的确,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每个人,每件事都是组成这个围城的元素。你可以喜欢它,你也可以憎恶它。每个人都有自己所逃不出的命运。生活的围城并不重要,只要我们拥有一个平常心,开心,精彩地度过每一天,这样就好。恐怖的是人内心的围城,一直禁锢着自己还浑然不知,一直在浑浑噩噩的过活,不知道明争暗斗什么,不知道尔虞我诈什么,这样也就失去了生命的价值。

  这就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所给我带来的思考。

读《围城》有感12

  乍一看《围城》,感觉像是一本军事书或者是战术书。

  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故事,我曾经被深深的感到动过,后又读了杨绛的《我们仨》,在这里面,我第一次了解了钱钟书先生,并知道他绝对不是方鸿渐。

  杨绛在《围城》的后记中曾这样说到“《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书中的方鸿渐,博土学位是买来的`,出国留学的钱是他已故未婚的家庭提供的,典型的当时社会的渣男,开头仅仅30页,却出现了五六个与他有关系的女生,无论是在邮船上的鲍小姐,还是苏小姐,还是苏小姐的亲戚唐小姐,方鸿渐都与她们有着不明不白的关系,这前提还是他还花着已故未婚妻的家的钱,这就如序所讲的那样“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呼,这或许就是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的精准评价吧!

  前半部分,苏小姐苏文纨也是一大人物,邮船上孙太太那段恭维的说话,让她最不喜欢小孩子的人说出了:“我最喜欢小孩子”这样的话,往后中,她喜欢两个男人同时争夺她的感觉:青梅竹马的赵辛楣、替她抄诗的王尔恺,却刺激不到他心中欢喜的鸿渐,最后却和曹元朗订婚,这简直就是自私的转型,或许邮船上孙太太对她说的话运用了反语。

  《围城》中的人与事都可以让我们感受到那个时代上流人士的生活,社会、环境状态与人们的思想境界这无不是一部作品成动的前提,小说的结尾说“饱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看完后记中的这句活,我又重新将书翻到115页,再次阅读……

读《围城》有感13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中的人想逃出来。”这正是?围城?,书中的人物,正如是般地生活着,“围攻”着,“逃离”着。

  虽然说,巷中的“围城”是用来喻罗素的婚姻,但方鸿渐的婚姻却更如“围城”,他总是想挣脱他人的束缚,一心想要从他人围攻的城中逃出来,同时,他还期盼自己追求的,一心想冲进自主婚姻的城中,先是与周家大小姐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然“方先生”反抗过,但给他父亲的一封信就“镇压”了,不幸周小姐病逝,才有了后话—与苏文纨,唐晓芙的事。苏文纨本以为方鸿渐是她的囊中物,但,方鸿渐却不买涨。然而,随着苏小姐那张纸的捅破,唐晓芙那方面的真事也告吹了。于是,方鸿渐离开上海,却遇到了孙柔嘉,在孙柔嘉的一手策划下,方鸿渐自以为进入了自主婚姻的殿堂,却没想到,这才是他苦难的.开始。

  有人说,《围城》是现代版的《儒林外史》,正如《儒林外史》一样,《围城》的确饱含幽默,几乎每一页都能让你捧腹。就在这貌似轻松幽默的文字下,却深藏着尖锐而辛辣的讽刺。书中的再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也让人不得不深思。

  小说主人公方鸿渐虽然说除了那两瓣活肉,就没多少能耐,但却极其争强好胜,每每被人贬损,就暴跳起来,两瓣嘴唇上下翻飞,唾沫飞溅。尽管他是个地地道道小人物,但也不乏“上进心”,其幽默搞笑之处不胜枚举。既而是有些本事,又有些理想,却常常不务正业的赵辛楣,先与方鸿渐争风吃醋,后又成了方鸿渐极少的朋友之一,趣事自然也不少,还有方鸿渐的老爹方遯翁,百里挑一的老乡绅,顽固得可笑,迂腐得可笑。他还送了儿子一只“走得非常准”的,“每点只走慢七分”的祖传老钟。在序中,钱钟书先生这样写道:“在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那么方鸿渐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小市民的代表,赵辛楣则是资本主义社会里有理想的小官吏们的代表,而方遯翁则是封建老残余的代表了。虽然,背景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虽然是个弥漫着火药气息的年代,虽然中国大地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但生活在大都市中的这些人,却似乎没受多大的影响,真是鲜明的对比。

读《围城》有感14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量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这是七月下旬,合中国旧历的三伏,一年最热的时候。在中国热得更比常年利害,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象,因为这就是民国二十六年。《围城》是钱先生唯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现代文学经典。有论者认为是现代中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围城》内涵充盈,兼以理胜于情,是小说中的宋诗。所谓“围城”,如书中人物所说,是脱胎于两句欧洲成语。英国人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法国人的说法是:结婚犹如“被围困的城堡fortressassiegee,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本书的主人公方鸿渐本来不知道有“围城”之说,然而,当他听人说到“围城”,并且经过

读《围城》有感15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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